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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DHT
0048
S-2021
燕麦膳食纤维固体饮料
2021
燕麦
膳食
纤维
固体
饮料
新模板标记勿删Q/JDHTQ/JDHT0048S-2021燕麦膳食纤维固体饮料2021-07-19 发布2021-07-29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帝合堂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帝合堂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Q/JDHT0048S-2021222601S-20212021 08022024 0801Q/JDHT0048S-20211燕麦膳食纤维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燕麦膳食纤维、膨化燕麦粉、苦荞粉、植物硒肽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低聚异麦芽糖、木糖醇,经混合、制粒(或不制粒)、内包装、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燕麦膳食纤维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4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卫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菌及其制品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16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74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GB/T 20881低聚异麦芽糖Q/JDHT0048S-20212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T 35028荞麦粉NY/T 892绿色食品 燕麦及燕麦粉QB/T 5028粮谷纤维T/HBSE 0008植物硒肽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燕麦膳食纤维应符合 QB/T 5028 的规定。3.1.2膨化燕麦粉是以燕麦粉(应符合 NY/T 892 的规定)经膨化处理所得,应参照 GB 17401 的规定执行。3.1.3苦荞粉应符合 GB/T 35028 的规定。3.1.4植物硒肽粉应符合 T/HBSE 0008 的规定。3.1.5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1 的规定。3.1.6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7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呈本品固有的色泽取5g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标示的使用方法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颗粒状或粉末状滋、气味具有本品的固有滋味、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7.0GB 5009.33.4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Q/JDHT0048S-20213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沙门氏菌,CFU/25g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GB 4789.10 第二法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7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木糖醇甜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12695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出厂检验7.1.1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7.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Q/JDHT0048S-20214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7.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7.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次随机抽取 2 盒(大于 300g),1 盒用作检验和复检,另 1 盒留样用。7.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指(生物学)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8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191 的规定。8.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燕麦膳食纤维固体饮料配料表:燕麦膳食纤维、膨化燕麦粉、苦荞粉、植物硒肽粉、低聚异麦芽糖、木糖醇(按生产实际标示)净含量/规格:按照生产实际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24 个月食用方法:贮存条件: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DHT0048S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特别提示:本标签式样只作为标准申报用,实际情况按生产需要和国家规定标注。8.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699 千焦(kJ)8%蛋白质6.5 克(g)11%脂肪2.0 克(g)3%碳水化合物27.0 克(g)9%钠10 毫克(mg)1%9包装Q/JDHT0048S-20215产品内包装采用复合膜袋或玻璃瓶包装,应符合 GB/T 28118、GB 4806.5 的规定。产品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10运输产品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荡、挤压、暴晒、雨淋、冰冻;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或挤压。包装箱叠放高度不超过8层。11贮存置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库房应清洁、干燥、经常通风,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冰冻,禁止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同库贮存。应按品种、生产日期分别存放。离墙离地,垫离 15cm。包装箱叠放高度不超过 8 层。12保质期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产品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