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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CHY
0037
S-2021
牛骨粉固体饮料
2021
骨粉
固体
饮料
新模板标记勿删Q/JCHYQ/JCHY0037S-2021替代Q/JCHY0037S-2018牛骨粉(固体饮料)2021-09-19 发布2021-09-19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Q/JCHY0037S-2021223636S-20212021 10152024 1014Q/JCHY0037S-20211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结构和内容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本标准由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晓芳。本标准替代Q/JCHY0037S-2018牛骨粉(固体饮料)本标准与Q/JCHY0037S-2018相比,与原标准一致,未发生变化:Q/JCHY0037S-20211牛骨粉(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鲜牛骨为原料,经预处理、高温蒸煮、除油、烘干、粉碎、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牛骨粉(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钙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Q/JCHY0037S-20212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牛骨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并经检疫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1.2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灰白色取适量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组织形态粉末状滋、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6.0GB 5009.3钙(以Ca计),15.0GB 5009.92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酵母/(CFU/g)20GB 4789.15致病菌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Q/JCHY0037S-20213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分别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00 个销售包装(不少于2kg)。样品分为 2 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查。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牛骨粉(固体饮料)配料表(原料):牛骨净含量/规格:20 千克/袋或根据实际生产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Q/JCHY0037S-2021411111 号、0431-87951773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见包装袋封口处;24 个月贮存条件:常温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1122010617047产品标准代号:Q/JCHY0037S产地:吉林省长春市其它需要标示的内容:冲调方法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营养素参考值%或 NRV%能量408kJ5%蛋白质20.5g34%脂肪1.3g2%碳水化合物0.7g0%钠673mg34%钙26500mg3313%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商品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