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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ZH
0026
S-2021
红参姜糖颗粒固体饮料
2021
红参
颗粒
固体
饮料
新模板标记勿删Q/JLZH红参姜糖颗粒(固体饮料)2021-08-10 发布2021-08-25 实施Q/JLZH0026S-2021代替Q/JLZH0026S-2018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JLZH0026S-2021223329S-20212021 09222024 0921Q/JLZH0026S-2021前言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JLZH0026S-2018本标准由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Q/JLZH0026S-20211红参姜糖颗粒(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 5 年生人工种植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生姜、白砂糖、红糖为原料,经过清洗、提取浓缩、干燥粉碎(或不干燥粉碎),生姜经过清洗、干燥粉碎、过筛,加入白砂糖、红糖调配混合、制粒干燥、分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固体饮料红参姜糖颗粒(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白砂糖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T 30383生姜QB/T 4561红糖NY 318人参制品Q/JLZH0026S-20212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红参为 5 年生人工种植,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每 100g 产品添加红参 10g。3.1.2 生姜应符合 GB/T 30383 的规定。3.1.3 白砂糖应符合 GB 317 的规定。3.1.4 红糖应符合 GB/T 35885 的规定。3.1.5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应具有本品固有色泽取20g试样,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等项目的检验;取适量试样,先闻其气味,然后用温开水漱口,再品尝试样的滋味。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无异味状态颗粒状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7.0GB 5009.3人参总皂苷,%0.15NY 318 附录B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 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5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Q/JLZH0026S-20213表 4 续微生物限量菌落总数,CFU/g521000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0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按照 GB/T 2828.1 的方法进行抽样。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Q/JLZH0026S-20214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红参姜糖颗粒(固体饮料)配料表: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白砂糖、红糖、生姜净含量/规格:根据市场需求而定生产企业: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元和路 999 号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36 个月贮存条件:请置于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050330261产品标准代号:Q/JLZH0026S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人参(人工种植)食用量3g/天,每 100g 产品添加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10g。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686 千焦20%蛋白质0.5 克1%脂肪0.5 克1%碳水化合物97.6 克33%钠0 毫克0%8包装内包装材料为塑料复合膜,应符合GB/T 10004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防晒、防雨、防挤压、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10贮存产品应在阴凉干燥下贮存,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存放。Q/JLZH0026S-2021511保质期产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一定距离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淆。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