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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ZL
0044
S-2020
人参盐藻鹿血肽浓缩饮品
2020
人参
鹿血
浓缩
饮品
新模板标记勿删Q/JLZLQ/JLZL0044S-2020人参盐藻鹿血肽浓缩饮品2021-01-20 发布2021-01-20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中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中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Q/JLZL0044S-2020220070S-20212021 03162024 0315Q/JLZL0044S-20201前言本标准代替Q/JLZL0044S-2021人参盐藻鹿血肽浓缩饮品本标准与Q/JLZL0044S-2021人参盐藻鹿血肽浓缩饮品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企业标准号由Q/JLZL0044S-2021修改为Q/JLZL0044S-2020Q/JLZL0044S-20202人参盐藻鹿血肽浓缩饮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生晒参,人工种植 4-5 年)、盐藻、鹿血肽、牡蛎、枸杞子、葛根、松花粉、槐花粉、蒲公英、昆布、大豆肽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低聚果糖、蓝莓浓缩汁、桃子浓缩汁、山梨酸钾、麦芽糊精,经配料、混合、熬制、浓缩、灌装、包装加工而成的人参盐藻鹿血肽浓缩饮品。属于其他饮料类。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886.39山梨酸钾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T12143-2008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GB/T 20884麦芽糊精GB/T 22492大豆肽粉GB/T 23528低聚果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JLZL0044S-20203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H/T 1030松花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 318人参制品NY/T 434绿色食品 果蔬汁饮料DBS 22/024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DB22/T 1143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梅花鹿鹿茸、鹿鞭、鹿血、鹿尾、鹿胎膏、鹿筋、鹿脱盘Q/JLZL0001S梅花鹿血肽粉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8号新食品原料盐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第一部牡蛎、枸杞子、葛根、槐花粉、蒲公英、昆布3 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人参(人工种植 4-5 年),应符合 DBS 22/024 及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的规定,每 100克添加人参 5 克。3.1.2盐藻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9 年第 18 号的规定,每 100 克产品添加 5.5 克。3.1.3牡蛎、枸杞子、葛根、槐花粉、蒲公英、昆布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 年一部的规定。3.1.4低聚果糖应符合 GB/T 23528 的规定。3.1.5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6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7鹿血肽应符合Q/JLZL0001S的规定。3.1.8蓝莓浓缩汁、桃子浓缩汁应符合 NY/T 434 的规定。3.1.9山梨酸钾应符合 GB/T 1886.39 的规定。3.1.10 大豆肽应符合 GB/T 22492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深棕色至棕红色取试样适量,至50mL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组织形态液体状态均匀,无分层,静置后允许有微量沉淀滋、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50GB/T 12143Q/JLZL0044S-20204表 2 续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g/L8GB/T 12143肽含量,%0.01GB/T 22492人参皂苷,%0.01NY 318-胡萝卜素,%0.1GB 5009.83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2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0102GB 4789.3 平板计数法霉菌和酵母计数,cfu/ml2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51100 CFU/ml1000 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数;m为治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山梨酸钾防腐剂0.5g/kg-GB 5009.28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Q/JLZL0044S-20205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可溶性固形物、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标签、包装。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出厂检验: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5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型式检验:从入库的成品中随机抽取 10 个销售包装,供检验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盐藻鹿血肽浓缩饮品配料表:人参(人工种植 4-5 年)、盐藻、鹿血肽、牡蛎、枸杞子、葛根、松花粉、槐花粉、蒲公英、昆布、大豆肽、蓝莓浓缩汁、桃子浓缩汁、山梨酸钾、低聚果糖、麦芽糊精净含量/规格:按生产需求生产企业:吉林中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综合保税区机场大路 7299 号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见喷码保质期:15 个月贮存条件:置于密封,避光,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010754947产品标准代号:Q/JLZL0044S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Q/JLZL0044S-20206每日食用限量:人参每日食用量3 克,盐藻每日食用量15mg/天(以-胡萝卜素计),每 100克产品添加盐藻 5.5 克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毫升(ml)NRV%能量989千焦(kJ)12%蛋白质7.8(g)13%脂肪2.1克(g)4%碳水化合物46克(g)15%钠52 毫克(mg)3%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应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日起,保质期为 15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