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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ZYJ 0002 S-2021 速冻果蔬、籽类食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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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ZYJ 0002 S-2021 速冻果蔬、籽类食品 2021 速冻 类食品
注 Q/HZYJ 0002 S-2021 ICS 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HZYJ 速冻果蔬、籽类食品 2021-09-15 发布 2021-09-25 实施 惠州市惠城区盈佳甜玉米专业合作社惠州市惠城区盈佳甜玉米专业合作社 发布发布 备案号:44130115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9月09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HZYJ 0002 S-2021 I 前 言 标准按照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由惠州市惠城区盈佳甜玉米专业合作社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惠州市惠城区盈佳甜玉米专业合作社、民声(惠州)第三方监管有限公司、惠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文财、姚志波、傅燕梅、林泽权、廖学良、罗远雄、罗运福、王蕙祯、邓荣军、周国青、林通、游泽文、何海涛、柯江腾、黄浈宝。本标准为首次发布。Q/HZYJ 0002 S-2021 1 速冻果蔬、籽类食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速冻果蔬、籽类食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速冻玉米粒或速冻果蔬制品(紫薯粒、南瓜粒、山药粒)或黄豆的其中一种为主要原料,选择性的添加速冻果蔬制品(木瓜、芒果、草莓、哈密瓜)、或花生仁为辅料,经预处理后、速冻、挑选、包装等工艺制作而成的可用于榨汁、打浆或烹调后食用的速冻果蔬、籽类食品。本品为非即食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532 花生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 500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GB 5009.1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乙酰化衍生物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T 5009.183 植物蛋白饮料中脲酶的定性测定 GB 5009.2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Q/HZYJ 0002 S-2021 2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109 冻鱼 GB 192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NY/T 954 小粒黄豆 Q/HZYJ 0001 S 速冻玉米 Q/GY 0002 S 速冻果蔬制品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的原料不同,分为以下几类:3.1 榨汁专用玉米粒(木瓜味)以玉米粒为主要原料,添加木瓜为辅料,经原料验收、前处理、配料、速冻、挑选、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榨汁专用玉米粒(木瓜味)。3.2 榨汁专用玉米粒(芒果味)以玉米粒为主要原料,添加芒果为辅料,经原料验收、前处理、配料、速冻、挑选、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榨汁专用玉米粒(芒果味)。3.3 榨汁专用玉米粒(草莓味)以玉米粒为主要原料,添加草莓为辅料,经原料验收、前处理、配料、速冻、挑选、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榨汁专用玉米粒(草莓味)。3.4 榨汁专用玉米粒(哈密瓜味)以玉米粒为主要原料,添加哈密瓜为辅料,经原料验收、前处理、配料、速冻、挑选、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榨汁专用玉米粒(哈密瓜味)。3.5 榨汁专用玉米粒(花生味)以玉米粒为主要原料,添加花生仁为辅料,经原料验收、前处理、配料、速冻、挑选、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榨汁专用玉米粒(花生味)。3.6 榨汁专用紫薯粒 以紫薯粒原料,经原料验收、前处理、速冻、挑选、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榨汁专用紫薯粒。Q/HZYJ 0002 S-2021 3 3.7 榨汁专用南瓜粒 以南瓜粒原料,经原料验收、前处理、速冻、挑选、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榨汁专用南瓜粒。3.8 榨汁专用山药粒 以山药粒原料,经原料验收、前处理、速冻、挑选、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榨汁专用山药粒。3.9 豆浆专用黄豆粒 以黄豆原料,经原料验收、前处理、熟制、预冷、速冻、挑选、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豆浆专用黄豆粒。3.10 豆浆专用黄豆粒(花生味)以黄豆为主要原料,添加花生仁为辅料,经原料验收、前处理、配料、熟制、预冷、速冻、挑选、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豆浆专用黄豆粒(花生味)。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前处理清洗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4.1.2 玉米粒应符合本公司Q/HZYJ 0001 S(速冻玉米)附录B的要求。4.1.3 速冻果蔬制品(哈密瓜、木瓜、芒果、草莓、山药、紫薯、南瓜)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4.1.4 花生仁应符合GB/T 1532、GB 2715、GB 19300的要求。4.1.5 黄豆应符合NY/T 954、GB 2715、GB 19300的要求。4.1.6 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要求。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呈相应品种果蔬、籽类应有的色泽。取200g的被检测样品置于一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下检查色泽、性状及杂质,然后用鼻嗅其气味及品尝其滋味。滋味、气味 具有相应品种果蔬、籽类特有的香气及滋味,无异味。状态 呈相应品种果蔬、籽类的固有形态,或均匀的丁、片或块状,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 Q/HZYJ 0002 S-2021 4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的要求。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榨汁专用玉米粒 榨汁专用 豆浆用 黄豆粒 木 瓜 味 芒 果 味 草 莓 味 哈 密 瓜 味 花 生 味 山 药 粒 南 瓜 粒 紫 薯 粒 原味 花 生 味 冻品中心温度,-18 铅(以Pb计),/kg 0.15 0.2 0.1 0.2 0.15 镉(以Cd计),/kg 0.1 0.09 0.04 0.09 0.2 总汞(以Hg计),/kg 0.02 0.01-总砷(以As计),/kg 0.5 0.5(仅限于蔬菜制品)-铬(以Cr计),/kg 1.0 0.5(仅限于蔬菜制品)1.0 苯并a芘,g/kg 5.0-黄曲霉毒素B1,g/kg 20-赭曲霉毒素A,g/kg 5.0-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g/kg 1000-玉米赤霉烯酮,g/kg 60-脲酶试验a-阴性 a仅适用于黄豆粒配方的产品。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表示)n c m M 沙门氏菌,CFU/g 5 0 0/25g-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0 10000 注:1、采样方法按 GB 4789.1 执行。2、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5 食品添加剂要求 4 4.5 5.1.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 4.5 5.2.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要求。Q/HZYJ 0002 S-2021 5 4.6 净含量要求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要求。6 检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详见4.2表1的要求。6.2 理化指标 6.2.1 冻品中心温度 按GB/T 18109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2 铅 按GB 5009.12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3 镉 按GB 5009.15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4 总汞 按GB 5009.17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5 总砷 按GB 5009.11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6 铬 按GB 5009.123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7 苯并a芘 按GB 5009.27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8 黄曲霉毒素B1 按GB 5009.22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9 赭曲霉毒素A 按GB 5009.96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10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按GB 5009.111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11 玉米赤霉烯酮 Q/HZYJ 0002 S-2021 6 按GB 5009.209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12 脲酶试验 按GB 5009/T.183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3 微生物指标 6.3.1 沙门氏菌 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6.3.2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 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6.4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7 检验规则 7.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入库前应由厂质量监督和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7.2 出厂检验 7.2.1 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并出具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7.2.2 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冻品中心温度、脲酶试验(仅适用于黄豆粒配方的产品)为每批必检项目。7.3 型式检验 7.3.1 型式检验至少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7.3.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除4.1外)全部项目。7.4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7.5 抽样方法 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数量为6包装产品,总净含量不少于1.5kg,当生产的产品质量不稳定或不合格品增加时,应加倍取样。其中净含量抽样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 7.6 判定规则 Q/HZYJ 0002 S-2021 7 7.6.1 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次检验合格;7.6.2 如果检验结果微生物指标项目不符合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可复检 7.6.3 其余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按7.5抽样方案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时,作合格评论。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7.6.4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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