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KSSP 0003 S-2021 拼配茶.pdf
下载文档

ID:2680361

大小:240.82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KSSP 0003 S-2021 拼配茶 2021
昆 山 速 品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KSSP 0003S-2021 拼配茶 2021-03-19 发布 2021-04-15 实施 昆山速品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 Q/KSSP J S Q B备案编号:3 2 0 8 2 5 S-2 0 2 1备案日期:2 0 2 1-0 4-1 4Q/KSSP 0003S-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写并确定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本文件贯彻执行了国家强制性标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 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本文件中铅(以 Pb 计)4.9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关于“茶叶”铅(以 Pb 计)限量 5.0mg/kg 的规定。本文件由昆山速品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金海、吴金河、林宗妹、陈敏生、陈庆祥、朱宏悦。本文件于2021年3月发布。J S Q BQ/KSSP 0003S-2021 1 拼配茶系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拼配茶的分类与命名、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分别以绿茶、白茶、黄茶、乌龙茶、红茶、黑茶、普洱茶、茉莉花茶、茉莉红茶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拆包、除杂或不除杂、烘干或不烘干、匀堆或不匀堆、包装而制成的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4456.1 绿茶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GB/T 21726 黄茶 GB/T 22291 白茶 GB/T 22292 茉莉花茶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25436 热封型茶叶滤纸 GB/T 28121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0357.1 乌龙茶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GB/T 32719.1 黑茶 第 1 部分:基本要求 GH/T 1297 茉莉红茶 NY/T 780 红茶 NY/T 779 普洱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J S Q BQ/KSSP 0003S-2021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分类与命名 3.1 单一系列 产品以绿茶、白茶、黄茶、乌龙茶、红茶、黑茶、普洱茶、茉莉花茶、茉莉红茶中的一种为原料,根据原料不同进行分类和命名,以原料名或茶品种名进行命名,示例:以乌龙茶全系列品种为原料制得的产品,则命名为“乌龙茶”;或以乌龙茶铁观音为原料制得的产品,则命名为“铁观音”。3.2 混合系列 产品以绿茶、白茶、黄茶、乌龙茶、红茶、黑茶、普洱茶、茉莉花茶、茉莉红茶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为原料,根据原料不同进行分类和命名,以原料名进行组合命名,示例:以红茶及乌龙茶为原料制得的产品,则命名为“红乌混合茶”。3.2 袋泡系列 产品以绿茶、白茶、黄茶、乌龙茶、红茶、黑茶、普洱茶、茉莉花茶、茉莉红茶中的一种或两种及以上为原料,用过滤材料包装而成的袋泡茶系列,根据原料不同进行分类和命名,以原料名或茶品种名进行命名,示例:以乌龙茶全系列品种为原料制得的产品,则命名为“乌龙茶袋泡茶”;或以原料名进行组合命名,示例:以红茶及乌龙茶为原料制得的产品,则命名为“红乌混合袋泡茶”。4 要求 4.1 原辅料 4.1.1 绿茶:应符合GB/T 14456.1的规定。4.1.2 白茶:应符合GB/T 22291的规定。4.1.3 黄茶:应符合GB/T 21726的规定。4.1.4 黑茶:应符合GB/T 32719.1的规定。4.1.5 红茶:应符合NYT 780的规定。4.1.6 乌龙茶:应符合GB/T 30357.1的规定。4.1.7 普洱茶:应符合NYT 779的规定。4.1.8 茉莉花茶:应符合GB/T 22292的规定。4.1.9 茉莉红茶:应符合GH/T 1297的规定。4.1.10 茶叶接触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4806.1的规定。4.1.11 茶叶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4.1.12 茶叶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应符合GB 4806.8的规定。4.1.13 热封型茶叶滤纸:应符合GB/T 25436的规定。4.1.14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应符合GB/T 28121的规定。4.2 感官要求与试验方法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与试验方法 J S Q BQ/KSSP 0003S-2021 3 项目 要求 试检方法 单一系列 混合系列 袋泡系列 外观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形态,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滤袋外形完整,冲泡后不溃破,不漏茶 GB/T 23776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和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汤色 正常,具有该产品相对应的汤色 4.3 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 产品的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与试验方法 项目 指标 试验方法 单一系列 混合系列 袋泡系列 水分/(g/100g)8.5 GB 5009.3 总灰分/(g/100g)9.0 GB 5009.4 铅(以 Pb 计)/(mg/kg)4.9 GB 5009.12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4.4 净含量及试验方法 产品的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执行,试验方法按JJF 1070的规定进行。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2 出厂检验 5.2.1 产品应按本文件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5.2.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5.3 型式检验 5.3.1 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a)产品批量投产前;b)正常生产每半年或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原料来源发生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5.3.2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文件第四章规定的除 4.1 以外的全部项目。5.4 组批与抽样 5.4.1 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产品为一组批。J S Q BQ/KSSP 0003S-2021 4 5.4.2 按 GB/T 8302 抽取样本用于出厂检验(用于净含量检验的样本另计),型式检验的样本量加倍。5.5 判定规则 5.5.1 产品经检验,检验项目的指标全部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判该批次产品为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为“合格”。5.5.2 检验项目的指标如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可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取样本或用备检样本复检不合格项,复检仍不符合文件规定,则判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批或该次型式检验结论为“不合格”。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 产品的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运输包装储运图形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规定。6.2 包装 6.2.1 产品的内包装采用遮光铝塑材料,应符合 GB 9683 的规定。6.2.2 袋泡茶内包装材料(含袋及辅料),应符合GB 4806.1、GB 4806.7、GB 4806.8、GB/T 25436及GB/T 28121的规定。6.2.3 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外包装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6.2.4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6.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产品时就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运。6.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7 保质期 自产品生产之日起,在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且未经启封,绿茶、黄茶、乌龙茶、红茶、茉莉花茶、茉莉红茶产品保质期为 18 个月,白茶、黑茶、普洱茶适宜长期保存。J S Q B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