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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HS
0009
S-2021
复合香辛料调味油
2021
复合
香辛料
调味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复合香辛料调味油备案号:360013S-2021备案日期:2021年1月7日有效期至:2026年1月6日Q/JHS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HS 0009S-20212020-12-21 发布2021-01-04 实施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S 0009S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2 4 食品添加剂.3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 6 检验规则.3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S 0009S2021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本标准代替了Q/JHS 0009S2017 复合香辛料调味油。本标准与Q/JHS 0009S2017 复合香辛料调味油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更新了适用企业。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2.0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香辛料类”项下铅限量(以Pb计)3.0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振、黄林、陈三霞。本标准批准人:褚浚。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下列企业生产的复合香辛料调味油。1、企业名称:广东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东莞市洪梅镇尧均村;2、企业名称:福建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福清市镜洋工业区内;3、企业名称:辽宁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76号;4、企业名称: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生产地址:长葛市众品路1号众品食业园南区;5、企业名称: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篮中大道66号;6、企业名称:广西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146号昌桂.东盟科技园2#标准厂房1层、2层(不含顶层)。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S 0009S2021 1 复合香辛料调味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香辛料调味油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植物油、植物香辛料中两种或两种以上为原料,选择添加辣椒干、辣椒酱、芝麻、生姜、大蒜辅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辣椒红、食用香精),经前处理、熬制、包装等工艺制成 的复合香辛料调味油。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神及无机碑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T 11761 芝麻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 18006.1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GB/T 30383 生姜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NY/T 1070 辣椒酱 GH/T 1194 大蒜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S 0009S2021 2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辣椒干 应符合 GB/T 30382 的规定。3.1.2 植物香辛料 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3.1.3 植物油 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1.4 辣椒酱 应符合 NY/T 1070 的规定。3.1.5 大蒜 应符合 GH/T 1194 的规定。3.1.6 芝麻 应符合 GB/T 11761 的规定。3.1.7 生姜 应符合 GB/T 30383 的规定。3.1.8 食用香精 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9 辣椒红 应符合 GB 1886.34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S 0009S2021 3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 油状液态,允许少量配料的聚集物或沉淀物,在低温条件下,允许出现植物油的凝结 取适量试样,置于一清洁、干燥的器皿中,在自然光下目测其外观、色泽和杂质,鼻嗅其气味,口尝其滋味。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及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及挥发物/(g/100g)1.0 GB 5009.3 酸价(KOH)(以脂肪计)/(mg/g)3.0 GB 5009.229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 GB 5009.227 铅(以 Pb 计)/(mg/kg)2.0 GB 5009.12 总砷(以 As 计)/(mg/kg)0.1 GB 5009.11 苯并a芘/(g/kg)10 GB 5009.27 3.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S 0009S2021 4 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及挥发物、酸价、过氧化值。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微生物限量不合格不得复检。6.5 仲裁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GB/T 191、GB 7718、GB 28050的规定。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10004、GB 4806.7、GB 9683、GB 18006.1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以包装上的标为准。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JHS 0009S2021 5 江西省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名称为:复合香辛料调味油,标准编号为:Q/JHS 0009S-2021。1、本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负责。2、本企业已清楚企业标准备案性质是形式备案,备案只是对企业标准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行为。3、本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4、本企业标准已经过技术审定,且标准名称、原辅料、技术指标等企业标准内容均符合相关要求。5、本企业对所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违法之处,对该企业标准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并根据要求对备案的企业标准及时进行修订。未及时修订的,企业标准备案按照相关规定自动废止。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