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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YYX
0003
S-2020
即食枣制品
2020
即食
制品
备案号:QB64/0027S-2020Q/HYYX 宁 夏 寰 宇 优 选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Q/HYYX 0003S2020 2020 01-19 发布 2020 01-19 实施 宁夏寰宇优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即食枣制品 Q/HYYX 0003S2020 1 前 言 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按照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致病菌限量、GB 16565 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GB 174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确定。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的。本标准由宁夏寰宇优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寰宇优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宇俊。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HYYX 0003S2020 1 即食枣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即食枣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即食枣制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7102.1 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680 棕榈油 GB/T 22345 鲜枣质量等级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Q/HYYX 0003S2020 2 3 产品分类 根据生产工艺不同,将产品分为:无核脆枣、崔枣片。3.1 脆枣 以干制红枣(或鲜枣)为原料,经清洗、去核、浸泡(或不浸泡)、冷冻、再经棕榈油低温油炸、晾置、包装(或真空包装)制成的无核脆枣。3.2 脆枣片 以干制红枣(或鲜枣)为原料,经清洗、去核、切片、浸泡(或不浸泡)、冷冻、再经棕榈油低温油炸、晾置、包装(或真空包装)制成的无核脆枣。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3.1.1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146 标准要求。3.1.2 干制红枣应符合GB/T 5835的规定。3.1.3 鲜枣应符合 GB/T 22345 的规定。3.1.4 棕榈油应符合 GB/T 15680 的规定。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色 泽 应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将被测样品去除包装后,置于光亮处肉眼观察其 色泽、杂质及组织状态,嗅气味,尝其滋味。气味和滋味 应具有产品特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组织状态 产品形态基本一致,大小均匀,无虫蛀、无霉变。油炸枣可有少量碎屑。杂质 无正常视力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7.0 GB 5009.3 酸价a(以脂肪计)(KOH)/(mg/g)5.0 GB 5009.5 过氧化值a(以脂肪计)/(g/100g)0.25 GB 5009.4 铅(以 Pb 计)/mg/kg 0.4 GB 5009.12 Q/HYYX 0003S2020 3 4.4 微生物限量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CFU/g)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1 10 102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1000 GB 4789.10 平板计数法 沙门氏菌 5 0 0/25g-GB 4789.4 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 4.5 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净含量检测按JJF 1070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油 炸过程中的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7102.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以每个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2kg(不少于12个最小销售包装)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6.2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4 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例行检验有大差异时;e)国家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5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Q/HYYX 0003S2020 4 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包装贮运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 7.2.1 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料包装。7.2.2 外包装为纸箱包装,每箱总重量不得低于总净重。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使用食品专用车,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7.3.2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撞击、挤压。7.4 贮存 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避光处,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cm以上、墙壁20cm以上。在上述条件下,本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