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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MXS
0002
S-2019
新会陈皮咸榄代用茶
2019
陈皮
咸榄代
用茶
+ICS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MXSQ/JMXS 0002S-2019新会陈皮咸榄代用茶2019-03-10 发布2019-04-10 实施江门市新会区薛氏陈皮茶业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070149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5月13日Q/JMXS 0002S2019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由江门市新会区薛氏陈皮茶业有限公司提出和归口。本标准由江门市新会区薛氏陈皮茶业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丽斯。本标准于 2019 年 03 月 10 日首次发布,于 2019 年 04 月 10 日开始实施。Q/JMXS 0002S20191新会陈皮咸榄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会陈皮咸榄代用茶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新会陈皮、咸榄、食用盐为原料,用新会陈皮将咸榄包裹,禾杆草和高粱草扎型,配以适量食用盐、包装而成的新会陈皮咸榄代用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T 5009.110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76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DB 44/T 604地理标志产品 新会陈皮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新会陈皮应符合 DB 44/T 604 的要求。Q/JMXS 0002S201923.1.2咸榄应符合 GB 14884 的要求。3.1.3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要求。3.1.4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GB 2763.1 的要求。3.1.5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相应食品卫生标准要求和相关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 求滋味及气味带有原料特有的香味色泽陈皮和咸榄具有应有的色泽性状具有本品应有的性状,冲调后汤色明亮透彻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水分,%25食盐(以NaCl计),g/100g40总灰分,%12铅(以Pb计),mg/kg0.9六六六,mg/kg0.2滴滴涕,mg/kg0.2三氯杀螨醇,mg/kg0.2氰戊菊酯,mg/kg0.5敌敌畏,mg/kg0.2乐果,mg/kg1.03.4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要求3.4.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要求。3.4.2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 的要求。3.5净含量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将样品倒入白瓷盘内,在明亮的自然光处观察其色泽、性状及杂质,嗅其气味。取适量样品用开水冲泡品其滋味。5.2理化指标5.2.1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食盐按GB 5009.44规定的方法测定。5.2.3总灰分按GB 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Q/JMXS 0002S201935.2.4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5六六六、滴滴涕按GB/T 5009.19规定的方法测定。5.2.6三氯杀螨醇按GB/T 5009.176规定的方法测定。5.2.7氰戊菊酯按GB/T 5009.110规定的方法测定。5.2.8敌敌畏、乐果按GB/T 5009.20规定的方法测定。5.3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3抽样方法及数量在成品库内从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数量不少于 10 个包装,将样品平均分为 2 份,1 份检验,1份备查。净含量偏差抽样方法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6.4出厂检验6.4.1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方可出厂。6.4.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6.5型式检验6.5.1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5.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 3.2、3.3、3.4、3.5、3.6 要求的全部项目和标签。6.6判定规则与复检规则6.6.1出厂检验判定与复检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出厂检验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可以加倍随机抽样进行该项目的复检。复检后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判为不合格品。6.6.2型式检验判定与复检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为合格品。型式检验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可以加倍随机抽样进行该项目的复检。复检后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判为不合格品。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标签7.1.1图形标志符合 GB/T 191 的要求。7.1.2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Q/JMXS 0002S201947.2包装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食品级包装材料国家标准的要求;采用复合袋包装的产品,复合袋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采用塑料罐包装的产品,塑料罐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采用玻璃罐包装的产品,玻璃罐应符合 GB 4806.5 的要求;采用铝箔复合膜、袋包装的产品,铝箔复合膜、袋应符合 GB/T28118 的要求;采用纸盒包装的产品,纸盒用纸板应符合 GB 4806.8 的要求;采用纸包装的,包装纸应符合 GB 4806.8 的要求;外包装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3运输7.3.1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平整、无异味;应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及质量。7.3.2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7.3.3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倾倒、重压,防止包装破碎和产品变形。若有破损时,应及时加封。7.3.4在周转堆放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在露天长期堆放,或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7.4贮存产品应贮存于通风、具有防鼠、防虫设施的仓库中。产品离地面 10cm 以上,离墙壁 20cm 以外,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易挥发或潮湿的物品混放。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的状态下,保质期按产品标签上标识的保质期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