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JMW
0001
S-2019
装饰性水果罐头
2019
装饰性
水果罐头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JMWQ/JMW 0001S-2019装饰性水果罐头2019-01-30 发布2019-02-28 实施广广东东加加美美味味食食品品科科技技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170006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3月27日Q/JMW 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写。本标准由广东加美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广东加美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上滨、孙文勇本标准为首次发布。Q/JMW 0001S-20191装饰性水果罐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装饰性水果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水果为原料,以水、果葡糖浆、白砂糖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柠檬酸、食品用香精、乳酸钙、D-异抗坏血酸钠、赤藓红、诱惑红、胭脂红、柠檬黄、亮蓝、日落黄、苋菜红、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DL-苹果酸,原料处理、分选、去核(或不去核)、脱硫、染色、浸糖、装罐、封口、杀菌、冷却而成的装饰性水果罐头。该产品用于装饰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88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钙GB 1886.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GB 1886.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2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亮蓝GB 1886.2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胭脂红GB 1886.2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诱惑红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47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苋菜红GB 448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622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准通则GB/T 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Q/JMW 0001S-20192GB/T 14251罐头食品金属容器通用技术要求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GB 1751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红GB/T 20882果葡糖浆GB 255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新鲜水果应新鲜、无异味、无霉变并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及 GB 2763.1 的要求。3.1.2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3果葡糖浆应符合 GB 15203、GB/T 20882 的要求。3.1.4白砂糖应符合 GB 13104、GB/T 317 的要求。3.1.5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要求。3.1.6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要求。3.1.7乳酸钙应符合 GB 1886.21 的要求。3.1.8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 GB 1886.28 的要求。3.1.9赤藓红应符合 GB 17512.1 的要求。3.1.10诱惑红应符合 GB 1886.222 的要求。3.1.11胭脂红应符合 GB 1886.220 的要求。3.1.12柠檬黄应符合 GB 4481.1 的要求。3.1.13亮蓝应符合 GB 1886.217 的要求。3.1.14日落黄应符合 GB 6227.1 的要求。3.1.15苋菜红应符合 GB 4479.1 的要求。3.1.16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应符合 GB 29931 的要求。3.1.17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应符合 GB 1886.47 的要求。3.1.18DL-苹果酸应符合 GB 25544 的要求。3.1.19所有原辅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及 GB 2763.1 的要求。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表1 感官要求项目指标组织状态果实较完整,大小较一致,无虫眼、黑斑、伤疤、破裂及皱缩果总数不超过净重的8%。色泽具有该品种固有的色泽,均匀一致,汤汁较透明,允许含有不引起浑浊的少量果肉碎屑。滋味气味具有该品种固有气味与滋味,无其他不良气味和滋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Q/JMW 0001S-20193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固形物含量/(%)40可溶性固形物含量(20,折光计法)/(%)10铅(以Pb计)/(mg/kg)0.9锡(以Sn计)/(mg/kg)250展青霉素/(g/kg)50(仅限含苹果、山楂的产品)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3.5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要求。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要求。3.6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要求产品净含量及其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要求。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检验将样品置于洁净白色容器中,在自然光下目测产品的组织状态、色泽,检测杂质并闻其气味,品尝其滋味。5.2理化指标检验5.2.1固形物含量、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检验。5.2.2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2.3锡按 GB 5009.16规定的方法检验。5.2.4展青霉素按 GB 5009.185规定的方法检验。5.3微生物指标检验5.3.1商业无菌按 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5.4净含量检验按 JJF 1070 规定进行。Q/JMW 0001S-20194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所有原辅料须经企业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用生产。6.2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3抽样方法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 10 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 3kg,检样一式两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4出厂检验6.4.1产品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查后,应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6.4.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标签。6.5型式检验6.5.1正常生产每一年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新产品投产前;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5.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全部指标项目。6.6判定规则检验结果中全部符合本标准的,判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允许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判为不合格品。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标志7.1.1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国家质检总局(2009)第 123 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添加阿斯巴甜的食品应标明:“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7.1.2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7.2.1产品内包装应采用铁罐或玻璃罐或塑料罐,铁罐应符合 GB/T 14251 的规定,玻璃瓶应符合 GB4806.5 的规定,塑料罐符合 GB 4806.7 要求的包装材料。7.2.2外包装清洁完好、标志正确清晰、封口正确。7.3运输按客户的规定、要求进行运输,运输车辆应经常保持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有异味的物质混装、混运。运输时防止挤压、损坏。装卸时轻搬、轻放;防止暴晒、雨淋。7.4贮存7.4.1产品应于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仓库中离墙离地不少于 10cm 距离堆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污染、有异味的物品混存。7.4.2产品在符合以上的贮存、运输条件下,保质期应符合产品标签规定。7.4.3保质期以产品标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