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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MQY
0002
S-2021
面制品
2021
制品
Q/JMQY 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JMQY 0002S2021 面制品 2021-10-01 发布 2021-10-10 实施 江门市群亿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备案号:44070475S-2021备案日期:2021年10月29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JMQY 0002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由江门市群亿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和归口。本标准由江门市群亿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发军。本标准于 2021 年 10 月 01 日首次发布。Q/JMQY 0002S2021 1 面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面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第三章规定的面制品,本品需经烹饪熟制后才可食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T 1355 小麦粉 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 GB 188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 GB 1886.1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GB 27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栀子黄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01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调味品 Q/JMQY 0002S2021 2 GB 101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 GB/T 11761 芝麻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672 枸杞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 1964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 GB 203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GB/T 20554 海带 GB/T 21924 谷朊粉 GB/T 21999 蚝油 GB 255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酸钙 GB 2558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钾 GB 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2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二醇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T 30637 食用葛根粉 GB/T 30642 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 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GB 316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酒精 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LS/T 3104 甘薯(地瓜、红薯、白薯、红苕、番薯)NY/T 285 绿色食品 豆类 NY/T 1193 姜 SB/T 10415 鸡粉调味料 DB44/T 604 地理标志产品 新会陈皮 DB4407/T 70 地理标志产品 新会陈皮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关于将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公告(原卫生部2012年第8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原卫生部2012年第17号)关于批准蛋白核小球藻等4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原卫生部2012年第19号)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原卫计委2014年第10号)3 产品分类 3.1 干面制品 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水、豆类、食用盐、鲜蛋或蛋液、食用淀粉、水果及水果制品、蔬菜及蔬菜制品、新会陈皮、陈皮、芝麻、虾籽、瑶柱、枸杞、粟米、小米、糙米、豆粉、荞麦粉、谷朊粉、Q/JMQY 0002S2021 3 苦荞粉、藜麦粉、谷物粉、大豆蛋白粉、白砂糖、味精、紫薯、番薯、海带、大麦苗、桑叶、蛹虫草、人参(人工种植)、食用菌、葛根粉、海藻粉、辣木叶粉、鲍鱼、坚果及籽类食品、淮山、虾或虾粉、鱼粉、鸡粉调味料、蚝油、海鲜调味汁、鲍汁调味料、复合调味料(包括液态、半固态、固态)、姜、碳酸钠、食用酒精、黄原胶、栀子黄、食品用香精的其中一种或多种,经原料处理、配料、和面、成型、烘干、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非即食面制品,包括干面条、干面饼等。3.2 湿面制品 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水、豆类、食用盐、鲜蛋或蛋液、食用淀粉、水果及水果制品、蔬菜及蔬菜制品、新会陈皮、陈皮、芝麻、虾籽、瑶柱、枸杞、粟米、小米、糙米、豆粉、荞麦粉、谷朊粉、苦荞粉、藜麦粉、谷物粉、大豆蛋白粉、白砂糖、味精、紫薯、番薯、海带、大麦苗、蛹虫草、人参(人工种植)、食用菌、葛根粉、海藻粉、辣木叶粉、鲍鱼、坚果及籽类食品、淮山、虾或虾粉、鱼粉、鸡粉调味料、蚝油、海鲜调味汁、鲍汁调味料、复合调味料(包括液态、半固态、固态)、姜、桑叶、碳酸钠、碳酸钾、栀子黄、复配酸度调节剂(水、碳酸钠、碳酸钾)、山梨糖醇、丙酸钙、丙二醇、食用酒精、黄原胶、食品用香精的其中一种或多种,经原料处理、配料、和面、成型、包装等加工工艺 制成的非即食面制品,包括湿面条、云吞皮、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等。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 4.1.1 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GB 2715 的要求。4.1.2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要求。4.1.3 味精应符合 GB 2720 的要求。4.1.4 鲜蛋、蛋液应符合 GB 2749 的要求。4.1.5 食用淀粉应符合 GB 31637 的要求。4.1.6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GB 13104 的要求。4.1.7 水果、蔬菜应洁净、无虫蛀、无霉烂、无异味。4.1.8 水果制品、蔬菜制品应洁净、无霉变。4.1.9 新会陈皮应符合 DB44/T 604 或 DB4407/T 70 的要求。4.1.10 芝麻应符合 GB/T 11761、GB 19300 的要求。4.1.11 虾籽应符合 GB 2733 的要求。4.1.12 瑶柱应符合 GB 10136 的要求。4.1.13 豆粉应符合 GB 2712 的要求。4.1.14 荞麦粉、藜麦粉、谷物粉应符合 GB 2715 的要求。4.1.15 谷朊粉应符合 GB/T 21924 的要求。4.1.16 紫薯、淮山应洁净、无虫蛀、无霉烂、无异味。4.1.17 番薯应符合 LS/T 3104 的要求。4.1.18 海带应符合 GB/T 20554、GB 19643 的要求。4.1.19 大麦苗应洁净、无霉烂、无虫蛀、无异味,并应符合原卫生部 2012 年第 8 号公告的要求。4.1.20 蛹虫草应符合原卫计委 2014 年第 10 号公告、GB 7096 的要求。4.1.21 人参(人工种植)应符合原卫生部 2012 年第 17 号公告的要求。4.1.22 食用菌应符合 GB 7096 的要求。4.1.23 坚果及籽类食品应符合 GB 19300 的要求。4.1.24 虾粉、鱼粉应符合 GB 10136 的要求。4.1.25 虾应符合 GB 2733 的要求。Q/JMQY 0002S2021 4 4.1.26 鸡粉调味料应符合 SB/T 10415 的要求。4.1.27 蚝油应符合 GB 10133、GB/T 21999 的要求。4.1.28 海鲜调味汁应符合 GB 10133 的要求。4.1.29 复合调味料(包括液态、半固态、固态)应符合 GB 31644 的要求。4.1.30 鲍汁调味料应符合 GB 10133 的要求。4.1.31 姜应符合 NY/T 1193 的要求。4.1.32 碳酸钠应符合 GB 1886.1 的要求。4.1.33 碳酸钾应符合 GB 25588 的要求。4.1.34 栀子黄应符合 GB 7912 的要求。4.1.35 复配酸度调节剂(水、碳酸钠、碳酸钾)应符合 GB 26687 的要求。4.1.36 山梨糖醇应符合 GB 1886.187 的要求。4.1.37 丙酸钙应符合 GB 25548 的要求。4.1.38 丙二醇应符合 GB 29216 的要求。4.1.39 黄原胶应符合 GB 1886.41 的要求。4.1.40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要求。4.1.43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4.1.42 食用酒精应符合 GB 31640 的要求。4.1.43 葛根粉应符合 GB/T 30637 的要求。4.1.44 海藻粉应符合 GB 19643 的要求。4.1.45 辣木叶粉应符合原卫生部 2012 年第 19 号公告的要求。4.1.46 鲍鱼应符合 GB 2733 或 GB 10136 的要求。4.1.47 苦荞粉应符合 GB 2715 的要求。4.1.48 桑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的要求。4.1.49 大豆蛋白粉应符合 GB 20371 的要求。4.1.50 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要求。4.1.51 粟米、小米、糙米应符合 GB 2715 的要求。4.1.52 陈皮应无霉变。4.1.53 豆类应符合 NY/T 285 的要求。4.1.54 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和 GB 31650 的要求。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性 状 外形完整或一致,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性状 色 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 滋味及气味 无酸味,无馊味,无霉味,无异味、无异嗅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Q/JMQY 0002S2021 5 水分,%干面制品 湿面制品 15 55 酸度,oT 4.0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铅(以 Pb 计),mg/kg 0.15 黄曲霉毒素 B1,g/kg 5.0 4.4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取适量样品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性状和有无杂质。根据食用方法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