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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XJ
0006
S-2019
蜂蜜鹿鞭膏
2019
蜂蜜
鹿鞭膏
Q/JLXJ0006S-2019220431S-20192019040820220407*Q/JLXJ备案号:220431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4 月 07 日吉林省鹿小健鹿业研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LXJ0006S-2019蜂蜜鹿鞭膏2019-01-28 发布2019-01-28 实施吉林省鹿小健鹿业研发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LXJ0006S-20191蜂蜜鹿鞭膏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蜂蜜、鹿鞭为原料,添加羊鞭、驴鞭、鹿肾、鹿筋、红糖、山药、枸杞、覆盆子、桑葚、黄精、山楂、甘草、荷叶、玉竹、乌梅、茯苓、木瓜、葛根、火麻仁、马齿笕、玛咖粉,经水清洗、加热、提取、浓缩、灭菌、包装,加工制成其他类(蜂产品制品)的蜂蜜鹿鞭膏。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T 18672枸杞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5885红糖NY 317鹿副产品Q/JLXJ0006S-20192GH/T 18796蜂蜜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国药典一部(2010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1年第13号新资源原料玛咖粉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鹿鞭、鹿肾、鹿筋应符合 NY 317 的规定。3.1.2蜂蜜应符合 GH/T 18796 的规定。3.1.3山药、覆盆子、桑葚、黄精、山楂、甘草、荷叶、玉竹、乌梅、茯苓、木瓜、葛根、火麻仁、马齿笕应符合中国药典一部(2015 版)的规定。3.1.4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3.1.5红糖应符合 GB/T 35885 的规定。3.1.6生活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7玛咖粉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1 年第 13 号的规定,食用量25 克/天,每 100g 产品中添加 3g。3.1.8羊鞭、驴鞭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棕褐色取试样置于洁净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目测色泽、形态、用嗅觉鉴别气味,口感品尝滋味。组织形态均匀的膏状物滋、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10.0GB 5009.3果糖和葡萄糖,g/100g60GB 5009.8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9GB 5009.12Q/JLXJ0006S-20193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1000GB 4789.2大肠菌群,CFU/g0.3GB 4789.3霉菌,CFU/g200GB 4789.15嗜渗酵母,CFU/g200GB 14963沙门氏菌0/25gGB 4789.4志贺氏菌0/25gGB 4789.5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GB 4789.10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在每批产品中,随机取样10袋作为检样,检样分为2份,1份检验,1份备查,致病菌抽样按GB 4789.1的规定。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Q/JLXJ0006S-20194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污染物、微生物、致病菌一次检验不合格,则为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蜂蜜鹿鞭膏配料表:蜂蜜、鹿鞭、羊鞭、驴鞭、鹿肾、鹿筋、红糖、山药、枸杞、覆盆子、桑葚、黄精、山楂、甘草、荷叶、玉竹、乌梅、茯苓、木瓜、葛根、火麻仁、马齿笕、玛咖粉净含量/规格: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吉林省鹿小健鹿业研发有限公司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见包装食用方法:玛咖粉25g/天,每 100g 产品中添加 3g贮存条件:410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JLXJ0006S-2019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331 千焦16%蛋白质2.4 克4%脂肪1.3 克2%碳水化合物75.9 克25%钠5 毫克0%8包装包装袋选用复合塑料袋,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运输过程防日晒、雨淋。10贮存产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Q/JLXJ0006S-20195储存。11保质期在本标准规定储运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