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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LS
0010
S-2019
红参甘麦大枣固体饮料
2019
红参
大枣
固体
饮料
Q/JLLS0010S-2019220370S-20192019022120220220*Q/JLLS备案号:220370S-2019有效期至:2019 年 02 月 20 日吉林省利生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LLS0010S-2019红参甘麦大枣固体饮料2019-01-25 发布2019-01-25 实施吉林省利生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LLS0010S-20191红参甘麦大枣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红参(人工种植五年生)、甘草、小麦、大枣、龙眼肉、枸杞、酸枣仁、桑椹、佛手、玉竹、黑木耳、阿胶为原料,辅以葡萄糖,经提取、制粒、干燥、混合、分装、包装而成的红参甘麦大枣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1小麦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192黑木耳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789饮料通则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880食用葡萄糖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JLLS0010S-20192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塑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NY 318人参制品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国药典一部(2015 版)甘草、大枣、枸杞、桑椹、酸枣仁、龙眼肉、佛手、玉竹、阿胶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2012年第17号新食品原料人参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红参应为人工种植五年生,且符合 DBS22/024 及卫生部 2012 年第 17 号公告的规定,每 100 克产品添加红参 15 克。3.1.2甘草、大枣、枸杞、桑椹、酸枣仁、龙眼肉、佛手、玉竹、阿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版一部中相应品种的规定。3.1.3小麦应符合 GB 1351 的规定。3.1.4黑木耳应符合 GB/T 6192 的规定。3.1.5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 的规定。3.1.6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棕色至棕褐色取5g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所述的食用方法,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辩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粉末或颗粒滋、气味无异味、无异臭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6.0GB 5009.3人参总皂苷,0.15NY 318附录B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Q/JLLS0010S-20193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g40GB 4789.15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mL)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Q/JLLS0010S-20194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 50 个最小独立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 500g),分别用作感官检验、理化指标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指标检验以及留样备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红参甘麦大枣固体饮料配料表:人工种植五年生红参、甘草、小麦、大枣、龙眼肉、枸杞、酸枣仁、桑椹、黑木耳、佛手、玉竹、阿胶、葡萄糖红参添加量:15g/100g红参食用量:3g/天产品标准代号:Q/JLLS0010S-2019产地:吉林省白山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22068106646生产日期:见外盒喷码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常温、避光、通风干燥处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净含量:8g/袋饮用量及方法:每日 1-2 次,每次一袋,80-100ml 温开水冲服口感较佳注意事项:服用本品期间,不要食用藜芦、五灵脂、皂荚、萝卜、茶、海鲜、螃蟹和辛辣食品。生产企业:吉林省利生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临江市大湖街道利生源大街 58 号电话:0439-5251988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毫升)NRV%能量1664 千焦(kJ)20%蛋白质2.6 克(g)4%脂肪0.5 克(g)1%碳水化合物94.2 克(g)31%钠43 毫克(mg)2%Q/JLLS0010S-201958包装8.1产品内包装袋应符合 GB/T 28118 的规定,产品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双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 GB10789 的相应要求,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2运输和贮存8.2.1运输产品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荡、挤压、暴晒、雨淋、冰冻;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或挤压。包装箱叠放高度不超过8层。8.2.2贮存8.2.2.1常温、避光、通风干燥处。8.2.2.2库房应清洁、干燥、经常通风,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冰冻,禁止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同库贮存。8.2.2.3应按品种、生产日期分别存放。离墙离地,垫离 15cm。包装箱叠放高度不超过 8 层。9保质期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