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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JX 0026 S-2021 红参石榴胶原蛋白肽饮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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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LJX 0026 S-2021 红参石榴胶原蛋白肽饮品 2021 红参 石榴 胶原 蛋白 饮品
新模板标记勿删Q/JLJXQ/JLJX0026S-2021红参石榴胶原蛋白肽饮品2021-08-25 发布2021-09-01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吉林省巨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吉林省巨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JLJX0026S-2021223208S-20212021 09102024 0909Q/JLJX0026S-20211红参石榴胶原蛋白肽饮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石榴、玉竹为原料,经煎煮、浓缩、添加胶原蛋白肽、库拉索芦荟凝胶、索马甜、甘油(加或不加)调配、过滤、灌装、灭菌、包装而成的植物饮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695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1326植物饮料GB 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胶原蛋白肽DB13/T 666无公害果品石榴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JLJX0026S-20212中国药典2020 版一部玉竹卫生部 2008 年第 12 号公告库拉索芦荟凝胶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6 号公告索马甜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红参(人工种植五年生)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7号公告的规定,食用量3克/天;本品100ml添加大于等于0.5g小于1.5g。3.1.2 石榴应符合DB13/T 666的规定3.1.3 玉竹应符合中国药典一部的规定。3.1.4 胶原蛋白肽应符合GB 31645的规定。3.1.5 库拉索芦荟凝胶应符合卫生部2008年第12号公告的规定,食用量30克/天;本品100ml添加大于等于5克小于20克。3.1.6 索马甜应符合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6号的规定。3.1.7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呈紫红至酒红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 50ml 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组织形态均匀液体,允许有少量沉淀滋、气味具有该产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其它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的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试验方法人参总皂苷,%0.7NY 318 附录B肽含量(以干基计)%6.0GB/T 22492附录B固形物,%3GB/T 12143来源于植物提取物的固形物,不包括辅料来源的固形物。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试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25GB 5009.12Q/JLJX0026S-20213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mL)52110GB 4789.3 平板计数法霉菌/(CFU/mL)20GB 4789.15酵母菌/(CFU/mL)20GB 4789.15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mL1000CFU/mLGB 4789.10 第二法注 1: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和 GB/T 4789.21 执行。注 2: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索马甜甜味剂0.025g/kg0.025g/kg卫生部2012年第6号公告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12695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1)产品批量投产前;(2)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3)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4)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5)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Q/JLJX0026S-20214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每批次随机抽取 6 瓶(罐),3 瓶(罐)用作检验,另 3 瓶(罐)留样备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GB 7718、GB28050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红参石榴胶原蛋白肽饮品配料表(原料):水、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石榴、玉竹、胶原蛋白肽、库拉索芦荟凝胶。净含量和规格:红参添加量:本品100ml添加大于等于0.5g小于1.5g。红参食用量:3g/天库拉索芦荟凝胶添加量:本品100ml添加大于等于5克小于20克。库拉索芦荟凝胶食用量:30g/天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14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保 质 期:24个月贮存条件:置通风阴凉干燥处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Q/JLJX0026S企业名称:吉林省巨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说明:本标签式样只作为标准申报用,实际情况按生产需要和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标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 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毫升NRV%能量193 千焦10蛋白质8.1 克14脂肪0 克0碳水化合物2.1 克1钠8 毫克08包装Q/JLJX0026S-20215产品内包装应符合GB 4806.5 GB 4806.7 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保持期置阴凉干燥处保存。产品堆放必须距离墙、地面 20cm 以上,不得与有害物质混存,防止潮湿。产品运输工具要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货物混装混运。运输中防止挤压、日晒、雨淋、装卸时轻搬、轻放。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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