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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NHY 0119 S-2021 蚕蛹蛋白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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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NHY 0119 S-2021 蚕蛹蛋白肽 2021 蚕蛹 蛋白
1CS67.040X80Q/HNHY海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HNHY0119S-2021蚕蛹蛋白肽海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混备案专用章备案号:4603755-21有嫩期:2o21年9月17日至2024年7月/6日2021-08-20发布2021-09-20实施海南华研胶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Q/HNHY0119S-2021蚕蛹蛋白肽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蚕蛹蛋白肽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蚕蛹或脱脂蚕蛹粉原料,以蛋白水解酶(蛋白酶、胃蛋白酶、胰蛋白酶、菠萝蛋白酶)中的一种或数种为加工助剂,经酶解、提取、过滤、浓缩、干燥、过筛、包装等生产工艺制成的,用于食品工业原料或直接食用的蚕蛹蛋白肽生产控制、检验和贮运等环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886.1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Q/HNHY0119S-2021GB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胶原蛋白肽DBS45/030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用冻鲜桑蚕蛹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和加工助剂要求3.1.1蚕蛹:应符合DBS45/030要求。3.1.2脱脂蚕蛹粉: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3.1.3蛋白水解酶:应符合GB1886.174的要求。3.1.4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要求。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感官要求检验方法项目要求色泽白色至黄棕色取5克左右的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状态粉末状或颗粒状,无结块,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看有否外来到异物,嗅其滋味与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香气,辩其滋味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指标检验方法项目7.0GB5009.3水分,g/100g灰分,g/100g7.0GB5009.49.0GB5009.5总氮,g/100g相对分子质量小于10000的蛋白肽所占比例50.0GB31645附录AGB5009.12铅(以P%计),g/kg0.9GB5009.15镉(以Cd计),g/kg0.11.0GB5009.11总砷(以As计),g/kg总汞(以Hg计),g/kg0.1GB5009.17铬(以Cr计),g/kg2.0GB5009.1233.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要求。Q/HNHY0119S-2021表3微生物限量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项目检验方法ncMGB4789.2菌落总数,CFU/g521011056210100GB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大肠菌群,CU/g50GB4789.15霉南,CFU/gGB4789.4沙门氏菌001100 CFU/g1000 CFU/gGB4789.10金黄色葡萄球菌5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和GB/T4789.21执行。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检测。4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的来源和用量应符合应GB2760的规定,质量应符合本标准3.1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要求。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品种、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生产班次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组批。6.2抽样6.2.1。食品工业原料用产品每批产品随机抽取10个完整的包装,在无菌条件下打开包装,每个包装取样200g300g无菌独立包装,为供试验样品,5个试验样品用于微生物指标检验,余下的用于理化检验和留样。6.2.2直接食用产品:每批产品随机抽取10个完整的包装,5个试验样品用于微生物指标检验,余下的用于理化检验和留样。6.3出厂检验产品应由企业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的项目包括感官、水分、净含量、总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的全面考核,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3.2-3.5规定的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正式投入生产时: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或更换主要生产设备,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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