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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JCSS
0003
S-2019
模压红参
2019
模压
红参
Q/JCSS0003S-2019222055S-20192019071320220712*Q/JCSS备案号:222055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7 月 12 日集 安 市 财 顺 参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JCSS0003S-2019模压红参2019-06-10 发布2019-06-30 实施集安市财顺参业有限公司 发发布布Q/JCSS0003S-20191模压红参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为原料,经挑选、软化、模压、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人参制品 模压红参(食品生产许可分类为其他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4187包装容器 纸桶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9506地理标志产品吉林长白山人参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NY 318人参制品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Q/JCSS0003S-20192卫生部公告第17号2012新资源食品 人参(人工种植)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红参应为人工种植 5 年生,同时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每 100g 产品添加红参 100g。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色泽棕红色或淡棕色。取20g被测样品,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置于自然光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外观、色泽和杂质,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条状,允许有少量碎片,无虫蛀、霉变。滋、气味具有人参特有的滋味、气味,味甘微苦,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12.0GB 5009.3总灰分,%6.0GB 5009.4人参总皂苷,%1.6NY 318附录B注:以上指标均按干品计。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8GB 5009.12镉(以Cd计),mg/kg0.5GB 5009.15汞(以Hg计),mg/kg0.06GB 5009.17注:以上指标均按干品计。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Q/JCSS0003S-20193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10000GB 4789.2致病性大肠杆菌,CFU/g不得检出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计数,CFU/g)100GB 4789.15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6.1.1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6.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灰分。6.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 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生产、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6.4.1 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在整批产品的不同部位,按规定件数随机抽取样品。6.4.2 每批产品在 100 个最小销售单元以下时,抽取数量按 3%抽取;超过 100 个时,每增加 100 个增抽 1 个,增加部分不足 100 个时按 100 个计算。6.5 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 项(含2 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符合要求,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任何一项卫生(安全)或微生物学(生物学)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 7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Q/JCSS0003S-20194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模压红参。配料表(原料):红参(人工种植 5 年生)。净含量:(按生产实际标注)产品标准代号:Q/JCSS 0003S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集安市财顺参业有限公司。地址和联系方式:集安市清河镇清河大街,13029190999。生产日期:见喷码保质期:36 个月。人参每日食用量3g/天,每 100g 产品含红参 100g。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五灵脂、萝卜同食。贮存条件:常温、置阴凉干燥处。8包装商品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内包装采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 GB 9683、GB/T 14187、GB 4806.7 的规定要求。外包装用瓦楞纸箱,箱外用封口纸或打包带。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规定要求。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运输产品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震荡、挤压、暴晒、雨淋、冰冻;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或挤压。包装箱叠放高度不超过8层。10贮存10.1 密闭,置阴凉干燥处。10.2 库房应清洁、干燥、经常通风,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冰冻,禁止与有害、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同库贮存。10.3 应按品种、生产日期分别存放。离墙离地,垫离 15cm。包装箱叠放高度不超过 8 层。11 保质期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产品保质期为 3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