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HHZ 0006 S-2019 菌果蔬混合脆片.pdf
下载文档

ID:2679007

大小:685.03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HHZ 0006 S-2019 菌果蔬混合脆片 2019 菌果蔬 混合
Q/HHZ菌果蔬混合脆片2019-7-30 发布2019-8-25 实施黄黄山山市市徽徽珍珍食食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黄 山 市 徽 珍 食 品 有 限 公 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HHZ 0006S2019代替Q/HHZ 0006S2019Q/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号:341720190061S备案日期:2019-08-20(有效期3年)Q/HHZ0006S2019I前言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本企业对本标准的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T1.1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产品特性实际情况,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菌果蔬混合脆片标准。本标准贯彻执行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限量、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比较了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进行编制。本标准代替Q/HHZ0006S-2019(标准备案号:341720190019S,有效期至2022年4月25日)。本标准与Q/HHZ0006S-2019(标准备案号:341720190019S,有效期至2022年4月25日)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前言、技术指标、术语和定义。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由黄山市徽珍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江。本标准2019年4月5日首次发布,2019年7月8号第一次修订,2019年7月30号第二次修订。本标准有效期三年。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HHZ0006S20191菌果蔬混合脆片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菌果蔬混合脆片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第 3 术语和定义中规定的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4大米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88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188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GB 1886.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8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米酵菌酸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729.1 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GB/T 20882果葡糖浆GB/T 20883麦芽糖GB/T 20884麦芽糊精GB/T 20977糕点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HHZ0006S20192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菌果蔬混合脆片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新鲜蔬菜、新鲜食用菌、新鲜水果为主要原料(三种原料和大于50%以上)、加入炒米、锅巴、坚果与籽类果仁其中的一种或几种、加以辅料(食用植物油、麦芽糖浆、果葡糖浆、白砂糖、麦芽糊精、食用盐、香辛料等)其中的一种或几种加入或不加入食品添加剂(D-异抗坏血酸钠、碳酸钠、碳酸氢钠)其中的一种或几种,精心选剔、清洗、蒸煮、浸渍、速冻等预处理后经真空低温油炸脱水等工艺的菌果蔬混合脆片产品。4基本要求4.1.1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章及 GB14881 的规定。不得添加非食品物质原料。使用的食品原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品种、范围、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原国家卫生部、原国家卫计委)相关公告的规定。4.2原料4.2.1原料新鲜蔬菜质量应符合 GB2761、GB2762 和 GB2763 的规定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2原料新鲜食用菌质量应符合 GB7096 的规定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3原料新鲜水果质量应符合 GB2761、GB2762 和 GB2763 的规定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4坚果与籽类食品质量应符合 GB19300 和相应的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4.2.5原料炒米应符合 GB/T 1354 的规定。4.2.6锅巴应符合 GB/T20977 的规定。4.3辅料4.3.1生活饮用水应符合应符合 GB5749 的规定。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白砂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香辛料品种应符合 GB/T 12729.1,质量应符合GB/T15691 的要求。麦芽糖浆应符合 GB/T 20883 的规定。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果葡糖浆应符合 GB/T 20882 的规定。4.4食品添加剂4.4.1食品添加剂:碳酸钠应符合 GB1886.1 的规定。碳酸氢钠应符合 GB1886.2 的规定。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 GB1886.28 的规定。食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4.5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各种菌果蔬脆片应具有的与其原料相应的色泽色泽、形态用目测法进行检测。滋味和口感用品尝检测。滋味和口感具有该品种特有的滋味,脂香、清香纯正,口感酥脆形态块状、片状、条状或该品种应有的整形状。各种形态应基本完好,基本无碎屑4.6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表2理化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水分(g/100g)12.0GB 5009.3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HHZ0006S20193铅(Pb)(mg/kg)0.9GB 5009.12米酵菌酸(mg/kg)0.25(仅适用于银耳)GB 5009.189其他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2、GB2763的规定4.7微生物要求4.7.1即食食用菌制品致病菌限量应符合 GB 29921 中即食果蔬制品类的规定。4.8净含量定量包装规格由企业自定,单件定量包装的净含量负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5食品添加剂5.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6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 的规定。7检验规则7.1检验分类检验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7.2出厂检验7.2.1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2.2产品出厂前,应由厂检验人员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书,并在包装箱内(外)附有签署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7.2.3抽样数量: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000g,500g 作检验,另 500g 留样备用。7.2.4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7.3型式检验7.3.1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的全部规定进行检验。有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b)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技术和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4判定规则7.4.1标签、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对该项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7.4.2型式检验结果中,检验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判该次检验不合格。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签、标志8.1.1外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191 的规定。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标准号、等级、质量或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地、贮藏方法。8.1.2标签应符合 GB7718 和 GB28050 的要求。8.2包装8.2.1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8.2.2每批产品所用包装、质量单位应一致。8.2.3包装检验规则:逐件称量抽取的样品,每件的净含量应不低于包装外标志的净含量。8.3运输8.3.1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避免机械损伤。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Q/HHZ0006S201948.3.2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物、无杂物。8.3.3防日晒、防雨淋、不可裸露运输。8.3.4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和鲜活动物混装混运,不得用有毒(害)或受污染的运输工具运载。8.4贮存8.4.1置于通风良好、阴凉干燥、清洁卫生、有防潮设备及防霉变、防虫蛀和防鼠设施的库房贮存。8.4.2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于传播霉菌、虫害的物品混合存放。8.4.3保质期:在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保质期不高于 8 个月。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