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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FS
0003
S-2021
谷物杂粮
2021
谷物
杂粮
河南丰食汇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FS 0003S-2021 _ 谷物杂粮 2021-12-21 发布 2021-12-21 实施_ 河南丰食汇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Q/HFS 0003S-2021 前 言 本标准由河南丰食汇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红。Q/HFS 0003S-2021 谷物杂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谷物杂粮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以籼米、糯米、粳米、红米、紫米、糙米、黑米、小米、黍米(大黄米)、稷米、小麦米(仁)、大麦米(仁)、黑麦米(仁)、藜麦米(仁)、莜麦米(仁)、荞麦米(仁)、青稞米(仁)、燕麦米(仁)、高粱米、苦荞米、玉米糁、绿豆、红豆、红小豆(赤小豆)、白芸豆、红芸豆、白扁豆、豌豆、蚕豆、荷兰豆、鹰嘴豆、豇豆、薏米(薏苡仁)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黄豆、青豆、黑豆、花生仁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混合或不混合、筛理或不筛理、称重、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谷物杂粮。根据所用原辅料不同,产品分为单一型谷物杂粮、混合型谷物杂粮。2 要求 2.1 原辅料要求 2.1.1籼米、糯米、粳米、红米、紫米应符合GB/T 1354和GB 2715的规定。2.1.2糙米应符合GB/T 18810和GB 2715的规定。2.1.3黑米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2.1.4小米应符合GB/T 11766和GB 2715的规定。2.1.5黍米(大黄米)应符合GB/T 13356和GB 2715的规定。2.1.6稷米应符合GB/T 13358和GB 2715的规定。2.1.7小麦米(仁)、大麦米(仁)、黑麦米(仁)、藜麦米(仁)、莜麦米(仁)、荞麦米(仁)、青稞米(仁)、燕麦米(仁)、高粱米、苦荞米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2.1.8玉米糁应符合GB/T 22496和GB 2715的规定。2.1.9绿豆应符合GB/T 10462和GB 2715的规定。2.1.10红豆、红小豆(赤小豆)、白芸豆、红芸豆、白扁豆、豌豆、蚕豆、荷兰豆、鹰嘴豆、豇豆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2.1.11薏米(薏苡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的规定。2.1.12黄豆、青豆、黑豆应符合GB 1352和GB 2715的规定。2.1.13花生仁应符合GB/T 1532和GB 19300的规定。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性 状 具有各产品应有的性状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性状、色泽及色 泽 具有各产品应有的色泽 Q/HFS 0003S-2021 气、滋味 具有各产品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有无杂质,嗅其气味,温开水漱口后品尝其滋味 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13.0 GB 5009.3*铅(以Pb计),mg/kg 0.18 GB 5009.12 镉(以Cd计),mg/kg 0.1 GB 5009.15 铬(以 Cr 计),mg/kg 1.0 GB 5009.123 总汞(以Hg计),mg/kg 0.02 GB 5009.17 总砷(以As计),mg/kg 0.5(不适用于以籼米、糯米、粳米、红米、紫米、糙米、黑米为主料的产品)GB 5009.11 a无机砷(以 As 计),mg/kg 0.2(仅适用于以籼米、糯米、粳米、红米、紫米、糙米、黑米为主料的产品)黄曲霉毒素 B1,g/kg 20.0(仅适用于以玉米糁为主料的产品)GB 5009.22 10.0(仅适用于以籼米、糯米、粳米、红米、紫米、糙米、黑米为主料的产品)5.0(其它产品)单宁(以干基计),%0.3(仅适用于以高粱米为主料的产品)GB/T 15686 苯并a芘,g/kg 5.0 GB 5009.27 六六六,mg/kg 0.05 GB/T 5009.19 滴滴涕,mg/kg 0.05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g/kg 1000【仅适用于以小麦米(仁)、大麦米(仁)、青稞米(仁)、玉米糁为主料的产品】GB 5009.111 玉米赤霉烯酮,g/kg 60【仅适用于以玉米糁、小麦米(仁)为主料的产品】GB 5009.209 赭曲霉毒素 A,g/kg 5.0 GB 5009.96 注:*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a 对于测定无机砷的产品可先测定其总砷,当总砷水平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测定无机砷。2.4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JJF 1070的规定。2.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Q/HFS 0003S-2021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13122 的规定。2.6 其他要求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3 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型式检验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Q/HFS 0003S-2021 编制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以籼米、糯米、粳米、红米、紫米、糙米、黑米、小米、黍米(大黄米)、稷米、小麦米(仁)、大麦米(仁)、黑麦米(仁)、藜麦米(仁)、莜麦米(仁)、荞麦米(仁)、青稞米(仁)、燕麦米(仁)、高粱米、苦荞米、玉米糁、绿豆、红豆、红小豆(赤小豆)、白芸豆、红芸豆、白扁豆、豌豆、蚕豆、荷兰豆、鹰嘴豆、豇豆、薏米(薏苡仁)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黄豆、青豆、黑豆、花生仁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混合或不混合、筛理或不筛理、称重、包装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谷物杂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参照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制定本企业标准,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本标准中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 的规定。河南丰食汇食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