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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JG 0001 S-2021 低(无)蔗糖八宝粥罐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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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JG 0001 S-2021 低无蔗糖八宝粥罐头 2021 蔗糖 八宝粥 罐头
Q/HJG湖 北 金 冠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HJG 0001S2021低(无)蔗糖八宝粥罐头2021-08-05 发布2021-08-15 实施湖北金冠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HJG 0001S2021I前言本文件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湖北金冠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由湖北金冠食品有限公司批准。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银燕。本文件同时适用于湖北金冠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孝昌县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佛山市南海区润庄食品饮料厂(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厦工业园万和路)。本文件于2021年8月5日首次发布。Q/HJG 0001S20211低(无)蔗糖八宝粥罐头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低(无)蔗糖八宝粥罐头的产品分类、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饮用水、糯米、小米、糯小米、高粱、红高粱、黑芝麻、黑米、玉米、荞麦、苦荞、花生、小麦、大麦、燕麦、红豆、绿豆、豇豆、薏苡仁、眉豆、黄豆、黑豆、腰豆、白芸豆、莲藕、枸杞子、红枣、南瓜、山药、莲子(粉)、藜麦、桂圆(粉)中的任意八种组合为主要原料,添加白砂糖、三氯蔗糖、乙酰磺胺酸钾、瓜尔胶、木糖醇中的几种或多种,经原料预处理、配(投)料、煮制、灌装、杀菌、冷却、包装制成的低(无)蔗糖八宝粥罐头。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1小麦GB 1352大豆GB 1353玉米GB/T 1532花生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pH值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Q/HJG 0001S20212GB/T 5835干制红枣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231高粱GB 89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B/T 10458荞麦GB/T 10462绿豆GB/T 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T 11761芝麻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7590铝易开盖三片罐GB/T 18672枸杞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55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LS/T 3245藜麦米NY/T 747绿色食品 瓜类蔬菜NY/T 832黑米NY/T 891绿色食品 大麦及大麦粉NY/T 892绿色食品 燕麦及燕麦粉NY/T 965豇豆NY/T 1583莲藕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3产品分类产品按配料不同分为低蔗糖八宝粥罐头和无蔗糖八宝粥罐头。4要求4.1基本要求不应添加任何非食品用原料,不应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并且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食品及原料中农药残留限量和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3和GB 2762的规定。食品及原料中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4.2原辅料要求4.2.1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Q/HJG 0001S202134.2.2糯米、小米、糯小米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4.2.3高粱、红高粱应符合 GB/T 8231 的规定。4.2.4黑芝麻应符合 GB/T 11761 的规定。4.2.5黑米应符合 NY/T 832 的规定。4.2.6玉米应符合 GB 1353 的规定。4.2.7荞麦、苦荞应符合 GB/T 10458 的规定。4.2.8花生应符合 GB/T 1532 的规定。4.2.9小麦应符合 GB 1351 的规定。4.2.10大麦应符合 NY/T 891 的规定。4.2.11燕麦应符合 NY/T 892 的规定。4.2.12红豆、腰豆、眉豆、扁豆、白芸豆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4.2.13绿豆应符合 GB/T 10462 的规定。4.2.14豇豆应符合 NY/T 965 的规定。4.2.15薏苡仁、莲子、桂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的规定。4.2.16黄豆应符合 GB 1352 的规定。4.2.17黑豆应符合 GB 1352 的规定。4.2.18莲藕应符合 NY/T 1583 的规定。4.2.19枸杞子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4.2.20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4.2.21南瓜应符合 NY/T 747 的规定。4.2.22山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的规定。4.2.23藜麦应符合 LS/T 3245 的规定。4.2.24莲子粉、桂圆粉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4.2.25白砂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4.2.26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4.2.27乙酰磺胺酸钾应符合 GB 25540 的规定。4.2.28瓜尔胶应符合 GB 28403 的规定。4.2.29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4.3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容器密封完好、无泄漏、无胖听,容器外表无锈蚀,内壁涂料无脱落内容物色泽呈各种配料煮熟后的自然色泽滋味、气味具有八宝粥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臭性状呈糯软粥状,粘稠适度。允许有少量结块及分层现象,内容物分布均匀,无硬粒及回生现象。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4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Q/HJG 0001S20214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低蔗糖八宝粥罐头无蔗糖八宝粥罐头固形物,g/100g40pH 值5.66.7蔗糖含量,g/100g5.00.5铅(以 Pb 计),mg/kg0.4总砷(以 As 计),mg/kg0.5镉(以 Cd 计),mg/kg0.2锡(以 Sn 计),mg/kg240黄曲霉毒素 B1b,g/kg20注:仅适用于金属包装产品。b仅适用于添加玉米产品。4.5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4.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8950、GB 14881的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要求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检验。6.2理化指标6.2.1固形物:按 GB/T 10786 规定的方法测定。6.2.2pH 值:按 GB 5009.237 规定的方法测定。6.2.3蔗糖含量:按 GB 5009.8 规定的方法测定。6.2.4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6.2.5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6.2.6镉:按 GB 500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6.2.7锡:按 GB 5009.16 规定的方法测定。6.2.8黄曲霉毒素 B1:按 GB 5009.22 规定的方法测定。6.3微生物指标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测定。Q/HJG 0001S202156.4净含量按JJF 1070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7检验规则7.1产品原料验收原材料入库前应由厂质量检验部门按原材料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7.2组批由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3抽样每批随机按0.1%比例抽样,且抽样数量在10件A30件范围内;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7.4出厂检验7.4.1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7.4.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固形物、蔗糖含量、商业无菌及净含量。7.5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至少应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须进行: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b)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c)更换生产设备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要求时。7.6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在检验结果中,若微生物指标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应复检;其余指标有不合格,允许从该批产品中随机加倍抽样,并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8.1标志、标签8.1.1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1.2包装箱上除应标明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外,还应标出单位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8.1.3产品包装标签按 GB 7718、GB 28050 规定执行。应有明确标识,标识上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8.2包装Q/HJG 0001S20216产品用金属罐、塑料杯包装。容器外部应保持清洁、封盖严密,无渗漏现象。金属罐应符合GB/T 17590的要求;塑料碗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外包装使用纸箱包装,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要求。可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品特性发展新的包装材料,并且新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8.3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避免日晒雨淋,不应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装卸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撞击,按向上标志堆放。8.4贮存本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通风的室内。产品堆放须离地面和墙壁15cm以上,不应靠近热源和腐蚀介质。产品不应与地面接触,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8.5保质期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包装完好的产品保质期为 24 个月。Q/HJG 0001S20217附录A(规范性附录)莲子粉、桂圆粉质量要求A.1莲子粉、桂圆粉质量要求莲子粉、桂圆粉质量要求应符合表A.1的规定。表 A.1莲子粉、桂圆粉质量要求项目要求水分,g/100g8.0灰分,g/100g10铅(以 Pb 计),mg/kg1.0总砷(以 As 计),mg/kg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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