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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MKS
0041
S-2020
食药同源饮品
2020
同源
饮品
Q/HMKS 厦门和美科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MKS 0041S2020 食药同源饮品 2020-12-12 发布 2020-12-29 实施 厦门和美科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发 布 Q/HMKS 0041S2020 I 前 言 本标准的感官要求依据产品的特性而制定;污染物指标依照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订,且砷指标严于 GB 2762-2017。标准中的生产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由厦门和美科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厦门和美科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同时适用于本公司授权的委托加工生产企业:厦门市盛世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厦门市同安区莲美三路99号(2#厂房)5楼之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文美、邹泽华。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MKS 0041S2020 1 食药同源饮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药同源饮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药食同源食品或其制品(刀豆、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桂圆、决明子、百合、余甘子、佛手、杏仁、沙棘、芡实、赤小豆、阿胶、麦芽、昆布、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葚、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橘皮、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人参(人工种植)、玫瑰花、玛咖粉、姜黄、辣木叶(或其粉)、牛蒡根(粉)、食用葡萄糖、木糖醇、低聚果糖、低聚半乳糖、乳糖、低聚木糖、海藻糖、L-阿拉伯糖、水苏糖、三氯蔗糖、乳酸菌制品、果蔬(或果蔬粉或果蔬提取物)、茶(或茶粉或茶提取物)、蛹虫草(或其粉)、植脂末、大豆抽提物(以大豆为原料,采用食品用酶制剂酶解制成)、乳粉、抗性糊精、咖啡粉、秋葵(粉)、牡蛎粉、酵母抽提物、蛋白粉、蛋白肽、L-苹果酸、DL-苹果酸、柠檬酸、调味料、香辛料、牛磺酸、氨基酸、食品用香精。经原辅料预处理(或不处理)、调配、发酵(或不发酵)、灭活(或不灭活)、调配(或不调配)、定量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食药同源饮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1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GB/T 23528 低聚果糖 GB 1886.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姜黄 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QB/T 2984 低聚木糖 GB/T 23529 海藻糖 QB/T 4260 水苏糖 QB/T 4321 L-阿拉伯糖 GB 255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 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 QB/T 4575 食品加工用乳酸菌 QB/T 4791 植脂末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MKS 0041S2020 2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T 22493 大豆蛋白粉 GB/T 23530 酵母抽提物 GB 255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 GB 1886.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75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牛磺酸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7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3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麦芽糖醇和麦芽糖醇液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 316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然胡萝卜素 NY/T 494 魔芋粉 NY/T 799 发酵含乳饮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 123 号令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MKS 0041S2020 3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关于将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公告(2012 年 第 8 号)卫生部关于批准嗜酸乳杆菌等 7 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08 年第 12 号)卫生部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08 年第 20 号)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 年 第 5 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 年第 13 号)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2012 年 第 16 号)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 年第 17 号)关于批准DHA 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年第3号)关于批准蛋白核小球藻等 4 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 年 第 19 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牛蒡作为普通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卫食品函201383 号)关于批准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 年第 10 号)3 要求 3.1 原辅料 3.1.1 生产加工用水 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 低聚果糖 应符合 GB/T 23528 的规定。3.1.3 刀豆、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桂圆、决明子、百合、余甘子、佛手、杏仁、沙棘、芡实、红小豆、阿胶、麦芽、昆布、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枳子、枸杞子、栀子、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葚、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橘皮、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应符合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 号)及相关卫生部门公告规定,质量应符合供应企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3.1.4 人参(人工种植)应为 5 年及 5 年以下人工种植的人参,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依据为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 年 第 17 号)。3.1.5 玫瑰花(重瓣红玫瑰)应符合关于批准 DHA 藻油、棉籽低聚糖等 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2010年第 3 号)的规定,质量应符合供应企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3.1.6 玛咖粉 应符合关于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1 年第 13 号)的规定,质量应符合供应企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MKS 0041S2020 4 3.1.7 姜黄 应符合 GB 1886.60 及相关企业标准规定。3.1.8 辣木叶(或其粉)应符合关于批准蛋白核小球藻等 4 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2 年 第 19 号)的规定,质量应符合供应企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3.1.9 牛蒡根(粉)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牛蒡作为普通食品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卫食品函201383号)的规定,质量应符合供应企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3.1.10 食用葡萄糖 应符合 GB/T 20880 的规定。3.1.11 木糖醇 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12 低聚半乳糖 应符合 卫生部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08 年第 20 号)的规定,质量应符合供应企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3.1.13 乳糖 应符合 GB 25595 的规定。3.1.14 低聚木糖 应符合应符合 QB/T 2984 和关于批准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告 2014 年第 20 号)的规定。3.1.15 海藻糖 应符合 GB/T 23529 的规定。3.1.16 L-阿拉伯糖 作为新资源食品的依据为于批准嗜酸乳杆菌等 7 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08 年 第12 号)。其安全指标除应满足卫生部公告要求还应符合 QB/T4321 的规定。3.1.17 水苏糖 应符合 QB/T 4260 的规定。3.1.18 三氯蔗糖 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1.19 乳酸菌制品 应符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及后续卫计委关于可食用菌种的增补通知的规定,菌种应纯净,质量应符合供应企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3.1.20 果蔬(或果蔬粉或果蔬提取物)水果应成熟、新鲜、清洁无污染,果蔬(或果蔬粉或果蔬提取物)应符合 GB 2761、2763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3.1.21 茶(或茶粉或茶提取物)茶应新鲜、清洁无污染,茶(或茶粉或茶提取物)应符合 GB 2761、2763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HMKS 0041S2020 5 3.1.22 蛹虫草(或其粉)应符合关于批准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 年第 10 号)的规定,质量应符合供应企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3.1.23 植脂末 应符合 QB/T 4791 的规定。3.1.24 乳粉 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3.1.25 大豆抽提物 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和(或)其他适用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3.1.26 抗性糊精 应符合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2012 年 第 16号)的规定,质量应符合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