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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TMY
0008
S-2020
汤料
2020
Q/GTMY福 建省 古 田 闽 越 食 品有 限 公司 企 业标 准Q/GTMY 0008S2020代替 Q/GTMY 0008S2017汤料2020-04-03 发布2020-04-23 实施福建省古田闽越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GTMY 0008S2020I前言本标准编写要求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食品安全指标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其中铅限量严于国家标准规定。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汤料Q/GTMY 0008S-2017 备案号:0593350058S本标准为到期延续修订,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标准修改了保质期的规定。本标准由福建省古田闽越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古田闽越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 真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TMY 0008S2020II汤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汤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淮适用于以百合、莲子、山药、薏苡仁、芡实、茯苓、山楂、玉竹、葛根、银耳、竹荪、姬松茸、香菇、冬菇、猴头菇、蛹虫草、蜜枣、红枣、桂圆、枸杞、冰糖、橘皮、姜以其中四种或四种以上产品为原料,经干燥或不干燥、拣剔、按一定比例拼配,包装而制成的不同品种的非即食产品汤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176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测定GB/T 5009.185苹果和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T 5009.189银耳中米酸菌酸的测定GB/T 5835干制红枣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4蜜饯卫生标准GB 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T 18672枸杞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NY/T 761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TMY 0008S2020III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一部(2015 版)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4 年 第 10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1原料3.1.1蜜枣:应符合 GB 14884 的规定。3.1.2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3.1.3桂圆:应符合 GB 16325 的规定。3.1.4枸杞:应符合 GB/T 18672 的规定。3.1.5冰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3.1.6银耳、竹荪、姬松茸、香菇、冬菇、猴头菇:应符合 GB 7096 的规定。3.1.7蛹虫草:应符合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2014 年 第 10 号的规定。3.1.8百合、莲子、山药、薏苡仁、芡实、茯苓、山楂、玉竹、葛根、橘皮、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一部(2015 版)的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混合后原品种固有的自然色组织形态具有原料各自应有的自然形态或加工后的形态,无虫蛀、无霉变气味具有原料各自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15总灰分/%8.0总砷(以 As 计)/(mg/kg)0.5铅(以 Pb 计)/(mg/kg)1.0总汞(以 Hg 计)/(mg/kg)0.1镉(以 Cd 计)/(mg/kg)0.5米酵菌酸a/(mg/kg)0.25六六六b/(mg/kg)0.05滴滴涕b/(mg/kg)0.05三氯杀螨醇b/(mg/kg)0.2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TMY 0008S2020IV表 2(续)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氰戊菊酯b/(mg/kg)0.5敌敌畏c/(mg/kg)0.2乐果c/(mg/kg)0.5氯氰菊酯b/(mg/kg)0.5溴氰菊酯d/(mg/kg)0.2展青霉素e/(mg/kg)50二氧化硫残留量f/(g/kg)0.03注:其它农药残留量按 GB 2763 的规定a仅限于含银耳的产品b仅限于含食药两用叶类的产品c仅限于含食药两用果(实)、根茎类的产品d仅限于含食用菌制品的产品e仅限于含山楂制品的产品f仅限于原料中含二氧化硫残留量的产品,按 GB 2760 带入原则的规定3.4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试验方法4.1感官要求取适量的样品打开内包装,将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明亮的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并嗅其气味,检查有否异味。4.2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4.3总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检验。4.4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TMY 0008S2020V4.5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4.6总汞按 GB 5009.17 规定的方法检验。4.7镉按 GB 500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4.8米酵菌酸按 GB/T 5009.189 规定的方法检验。4.9六六六、滴滴涕按 GB/T 5009.19 规定的方法检验。4.10三氯杀螨醇按 GB/T 5009.176 规定的方法检验。4.11氰戊菊酯、敌敌畏、乐果、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按 NY/T 761 规定的方法检验。4.12展青霉素按 GB/T 5009.185 规定的方法检验。公司4.13二氧化硫残留量按 GB/T 5009.34 规定的方法检验。4.14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每批产品抽样按总包装箱的 3%随机抽取,然后住抽取的包装箱中每箱抽取样品 3 包,样品抽样数量不少于 30 包。5.3出厂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TMY 0008S2020VI5.3.1每批产品出厂时应由本公司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3.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5.4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更改原材料产地时;c)产品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再次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有要求时。5.5判定规则5.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5.5.2凡霉变、虫蛀、有异味、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量或二氧化硫残留量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5.3理化指标中水分、总灰分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允许在同批次产品中重新抽取双倍量的样品或用该产品留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若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6.1标志6.1.1产品的标签标志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要求,含有蛹虫草产品在标签或说明书中标注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不宜食用的内容。6.1.2外包装箱上的储运图示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内包装材料用复合食品包装袋,其要求应符合 GB 9683 的规定,包装袋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无污染。外包装用瓦楞纸箱,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6.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物品混装、混运,运输过程应有防潮、防雨、防晒措施,产品搬运时不得抛摔。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TMY 0008S2020VII6.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干燥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物品混贮,贮存时产品应离地、离墙,并有防虫、防鼠措施。6.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产品未经启封,保质期以外包装袋或标签上标示的期限为准。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GTMY 0008S20201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