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GJXS 0002 S-2019 醋味复合调味汁.pdf
下载文档

ID:2678257

大小:354.81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GJXS 0002 S-2019 醋味复合调味汁 2019 复合 调味汁
2019-05-15 发布 2019-05-15 实施 Q/GJXS 故城县佳佳香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GJXS 0002S2019 醋味复合调味汁 故故城县佳佳香食品有限公城县佳佳香食品有限公司司 发布发布 12.10 备 案 号:131513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7月02日 有效日期:2024年07月01日 Q/GJXS 0002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强制性GB 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参考了地方标准DB31/200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复合调味料。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代替2019年1月5日发布的Q/GJXS 0002S-2019醋味复合调味汁。本标准与2019年1月5日发布的Q/GJXS 0002S-2019醋味复合调味汁相比主要变化: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根据市场要求修改了总酸值。本标准由故城县佳佳香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故城县佳佳香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来鲁。本标准于2019年05月15日由故城县佳佳香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刘其温刘其温批准,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于2019年05月15日修订后发布。本标准所代替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Q/GJXS 0002S-2013醋味调味汁;Q/GJXS 0002S-2016醋味调味汁;2019年1月5日发布的Q/GJXS 0002S-2019醋味复合调味汁。Q/GJXS 0002S-2019 1 醋味复合调味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醋味复合调味汁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酿造食醋(大于 30%)、食用盐、味精为主要原料,添加水、添加酸度调节剂(冰醋酸)、着色剂(焦糖色)、防腐剂(苯甲酸钠)、甜味剂(安赛蜜),经调配、沉淀、瞬时灭菌、灌装而成的醋味复合调味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冰乙酸(又名冰醋酸)GB 1886.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糖色 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T 5009.41 食醋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2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中游离矿酸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18187 酿造食醋 GB 255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GJXS 0002S-2019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GB 2721 的规定。3.1.3 味精应符合 GB/T 8967、GB 2720 的规定。3.1.4 酿造食醋应符合 GB/T 18187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呈棕红色或红褐色 取 50mL 均匀的样品于 100mL 烧杯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状态、嗅其香气,品尝其滋味、观察其有无杂质 滋味、气味 具有明显酸味,微咸带甜口,无异味 组织状态 均匀液体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总酸(以乙酸计)/(g/100mL)1.5 GB/T 5009.41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g/100mL)0.1 GB/T 5009.41 游离矿酸 不得检出 GB 5009.233 总砷(以 As 计)/(mg/kg)0.5 GB 5009.11 铅(以 Pb 计)/(mg/kg)0.5 GB 5009.12 黄曲霉毒素 B1/(g/kg)5.0 GB 5009.22 3.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Q/GJXS 0002S-2019 3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用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mL 表示)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0.3MPN/mL 1.5MPN/mL GB 4789.3MPN计数法 沙门氏菌 5 0 0/25mL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2 100 10000 GB 4789.10 第二法 3.5 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净含量检测按JJF 1070规定进行。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 苯甲酸钠应符合GB 1886.184的规定;焦糖色应符合GB 1886.64的规定;冰醋酸应符合GB 1886.10 的规定;乙酰磺胺酸钾应符合GB 25540的规定。4.2 食品添加剂使用量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由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为一批。6.2 出厂检验 6.2.1 抽样方法和数量 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每批产品中抽1kg,其中500g作为该批产品的样品,供检验用,另外500g留样备检。微生物采样按GB 4789.1规定执行。6.2.2 检验项目 感官要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6.2.3 产品出厂前必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并出具出厂检验报告单方可出厂。6.3 型式检验 Q/GJXS 0002S-2019 4 6.3.1 抽样方法和数量 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每批产品中抽1kg,其中500g作为该批产品的样品,供检验用,另外500g留样备检。微生物采样按GB 4789.1规定执行。6.3.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6.3.3 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应进行:a)主要原辅料、关键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b)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4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或形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感官要求中如有异味或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时,判定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其余指标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合格的,判为合格品,如仍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7 标识、包装、贮存、运输、保质期 7.1 标识 7.1.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7.1.2 包装贮运标志应符合 GB/T 191 规定。7.2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7.3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仓库内,避免太阳暴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腐蚀、易挥发的物品混存。7.4 运输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运输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腐蚀、易挥发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不得暴晒、雨淋。7.5 保质期 在规定的贮存运输条件下,保质期18个月。_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