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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XYY
0006
S-2021
早安能量粉
2021
早安
能量
Cs Q/GXYY 广西桂学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U;?a,腻诉孤 心?护 一甲沪尸 早安能量粉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1:1 451026S2021 有效期至加沙年I,月4?日 O/GX丫丫0006S-202 1 2021-1 0-18发布 2021一11-18实施 广西桂学药飞1k有限公司 发布 Q/GX丫丫0006S-2021 前 它口 本文件按照GB/I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本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桂学药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吴桂学。本文件于2021年10月18日发布,2021年11月18日实施。1 Q/GX丫丫0006S-2021 早安能量粉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早安能量粉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黑芝麻、黑豆、获等、白扁豆、黑米,芡实,燕麦,山药、桑甚,构祀子,葛根等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盐、二氧化硅(抗结剂)、芝麻粉末香精,再添加白砂糖、冰糖、奶粉、枕榔粉,核桃仁、花生、腰果、红枣干、香蕉干、芒果干、梨干、草墓干、苹果干、称猴桃干、蔓越墓干、火龙果干、甘薯片、葡萄干、燕麦片中的一种或几种,经原料预处理、干燥熟化、晾冷、粉碎或不粉碎、混料或不混料、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可直接冲调食用的冲调类方便食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2大豆 GB/T 11761芝麻 NY/I 832黑米 LS/T 3260燕麦米 GB/I 317 白砂糖 GB/I 35883冰糖 GB/I 5461食用盐 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 2557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硅 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 SB/I 10556熟制核桃和仁 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 GB/I 1532花生 GB/I 5835干制红枣 GB 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I 23787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 GB/I 19586地理标志产品吐鲁番葡萄干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2 Q/GX丫丫0006S-2021 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9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 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20年版)DBS45-04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即食枕榔粉 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4 技术要求 4.1原辅料要求 4.1黑豆 应符合GB 1352的规定 4.,.2黑芝麻 应符合GB/I 11761的规定 4.1.3黑米 应符合NY/I 832的规定。4.1.4燕麦米 应符合LS-I3260的规定。4.1.5冰糖 应符合GB/I 35883的规定。4.1.5白砂糖 应符合GB 13104和GB/I 317的规定。4.1.6食用盐 应符合GB 2721和(;B/I 5461的规定 4.7二氧化硅 应符合GB25576的规定 4.8奶粉 应符合GB 19644的规定。4.9核桃仁 3 Q/GX丫丫0006S-2021 应符合SB/I 10556和GB 19300的规定。4.1.10花生 应符合GBT1532的规定。4.”腰果 应符合GB 19300的规定。4.1.12红枣干 应符合GB/I 5835的规定。4.,.13香蕉干、芒果干、梨干、草薄干、苹果干、称猴桃干、蔓越毒干、火龙果干 应符合GB 16325的规定。4.14甘薯片 应符合GB/T 23787的规定。4.,.15葡萄干 应符合GB/I 19586的规定 4.16燕麦片 应符合GB 19640的规定。4.7桃榔粉 符合1 7DBS45-044的规定 4.1.18获等、白扁豆、芡实、山药、桑慈、构祀子、葛根 应清洁,无发霉变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20年版)、GB2762、GB2763的规定。4.1.19芝麻粉末香精 应符合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4.1.20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4 Q/GX丫丫0006S-2021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一致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在自然光下检查有无异物。闻其气味,用用温开水漱口,冲调或冲调加热后品其滋味。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的气味和滋味,无焦糊味及其他异味 状态 呈干燥,疏松的粉末状或微粒状,无结块,无霉变 杂质 无杂质 冲调性 冲调后呈粘稠状或固液混合状 4.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g/lOOg)毛 10.0 铅a(以Pb计)/(mg/kg)返 0.4 总石申(以As计)/(mg/kg)毛 0.5 黄曲霉毒素B1/(u以kg)毛 5.0 其他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a该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2的规定。4.4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或CFU/ml表示)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000 100000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0 霉菌(CFU/g)5 2 50 100 沙门氏菌 5 0 0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0 1000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M 4.5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子B2760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检验方法 6.,感官要求 5 Q/GX丫丫0006S-2021 按GB 19640-20 16中3.2规定的方法测定。6.2理化指标 6.2.1水分 按(;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6.2.2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6.2.3砷 按(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6.2.4黄曲霉毒素Bi 按(B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6.2.5其他污染物 按(B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3微生物限量 6.3.1菌落总数 按(i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B 4789.1和(iB/T 4789.21执行。6.3.2大肠菌群 按GB 4789.3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B 4789.1和(IB/T 4789.21执行。6.3.3R菌 按(子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和(JBIF 4789.21执行。6.3.4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分别按(;B 4789.4、GB 4789.10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 及处理按(iB 4789.1执行。6.4食品添加剂 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 7检验规则 7.”组批 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条件、同一品种、同一生产线上加工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批。2抽样方法 在同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少于200个独立包装,抽样数量为18个包装(不少于2吨),样 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6 Q/GX丫丫0006S-2021 3出厂检验 7.3.,每批产品出厂应进行出厂检验。7.3.2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4型式检验 7.4.1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7.4.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4.2、4.3、4.4和5规定的项目。7.5判定规则 7.5.”全部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文件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7.5.2检验结果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可重新从该批产品中抽取两倍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要求时,该批产品判为合格。如果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文件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8.标签、标志 8.1.产品标签应符合(子B7718和(;B28050的规定。8.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iB/T 191的规定。2包装 8.2.”产品预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异味,防透水性好,并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及规定要求。8.2.2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8.3运输 8.3.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防潮、防晒。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异味的物品混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应重压、摔撞。8.3.2运输时应在阴凉、干燥通风环境中,不应日晒雨淋、受潮。不应扔摔、撞击、挤压。搬运时应轻 拿轻放。8.4贮存 8.4.1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8.4.2应贮存于无阳光直射、阴凉、清洁干燥的库房内;不应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堆放时应离地10cm,离墙20 cm,接触地面的包装箱底部应垫有10cm以上的间隔材料。8.5保质期 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产品包装完好情况下,产品的保质期常温下为12个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