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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XJY 0001 S-2021 浆水(酸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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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XJY 0001 S-2021 浆水酸菜 2021 浆水 酸菜
Q/GXJY0001S-2021甘 肃 星 佳 宇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GXJY甘肃星佳宇食品有限公司甘肃星佳宇食品有限公司发布2021-06-15 发布2021-06-15 实施浆水(酸菜)Q/GHQR0001S-2021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产品分类 14 技术要求 25 食品添加剂 3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7 检验规则 3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9 保质期 4Q/GHQR0001S-2021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20规定起草。本标准由甘肃星佳宇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铭春本标准于2021年06月15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GHQR0001S-20211浆水(酸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浆水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为主要原料,配以芹菜、莲花菜、圆根菜、山野菜(苦苣、蒲公英),经精选、清洗、漂烫,辅以小麦粉、玉米粉,经发酵后,添加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再经调配、包装等工序制成的浆水(酸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5小麦粉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463玉米粉GB/T 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T 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LY/T 1673山野菜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产品分类按产品中有无蔬菜,分为酸菜和浆水。Q/GHQR0001S-202124技术要求4.1 原料和辅料要求4.1.1 原料4.1.1.1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1.2 辅料4.1.2.1 芹菜、莲花菜、苦苣、圆根菜:应新鲜、无污染、无腐烂变质、无干疤、无黑斑,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4.1.2.2 山野菜(苦苣、蒲公英):应符合LY/T 1673的规定。4.1.2.3 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4.1.2.4 玉米粉:应符合GB/T 10463的规定。4.1.2.5 山梨酸钾:应符合GB 1886.39的规定。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酸菜浆水色泽蔬菜呈发酵产品应有色泽,汁液呈半透明乳白色。汁液呈半透明乳白色。打开包装,立即闻其气味,品尝其滋味,并取 50ml 混合均匀的备测样品,于洁净的样品杯中,置于明亮处,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及可见杂物。滋味和气味汁液酸味纯正,具有本品特有的酸香味,菜酸味可口,无异味及杂质。汁液酸味纯正,具有本品特有的酸香味,无异味及杂质。组织形态液体,内有菜叶,无腐烂。杂质正常视力下未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固形物a,g/100g10GB/T 10786总酸(以乳酸计),g/100g0.2GB/T 12456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g/kg1.0GB 5009.28注:注:a 固形物仅限含菜产品。4.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05GB 5009.12亚硝酸盐(以NaNO2计),mg/kg6.0GB 5009.334.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微生物限量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 CFU/g 表示)检验方法ncmM大肠菌群5210100GB 4789.3 平板计数法Q/GHQR0001S-20213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1000GB 4789.10 平板计数法沙门氏菌500/25g-GB 4789.4注: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照GB 4789.1执行。4.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5食品添加剂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有关规定。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检验规则7.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7.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随机抽取20袋,10袋用于检验,10袋留样。7.3 出厂检验7.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7.3.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固形物、总酸、大肠菌群、净含量为每批必检项目。7.4 型式检验7.4.1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4.24.6全部项目。7.5 判定规则7.5.1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7.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5.3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 标志Q/GHQR0001S-20214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8.2 包装包装应符合GB 4806.7的要求,封口严密,包装牢固。8.3 运输8.3.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8.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8.3.3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8.3.4 在摄氏零度以下运输时,必须有防冻措施。8.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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