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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DDL 0001 S-2021 冻烤鳗鱼.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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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DDL 0001 S-2021 冻烤鳗鱼 2021 鳗鱼
Q/FDDL福 建 都 得 利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FDDL 0001S-2021冻烤鳗鱼2021-11-20 发布2021-12-10 实施福建都得利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FDDL 0001S-2021I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制。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根据产品特征制定;污染物限量按照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而制定,其中铅严于国家标准的规定;理化指标、微生物限量根据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29921-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规定执行。本标准由福建都得利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都得利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鲁军。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DDL 0001S-20211冻烤鳗鱼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冻烤鳗鱼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储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鳗鱼为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酱油、复合调味料,经原料验收、剖杀、去骨、去内脏、蒸煮、烤制、调味或不调味、速冻、切片或不切片、包装而成的冻烤鳗鱼。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GB 5009.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09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T 21289冻烤鳗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DDL 0001S-20212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0891水产品抽样规范GB 31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合调味料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SC/T 3017冷冻水产品净含量的测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产品分类根据产品形状的不同,产品分为整条冻烤鳗鱼、串块冻烤鳗鱼。4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鲜、冻鳗鱼:应符合 GB 2733 的规定。4.1.2酱油:应符合 GB 2717 的规定。4.1.3复合调味料:应符合 GB 31644 或供应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规定。4.1.4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感官要求和试验方法感官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 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试验方法色泽原味烤鳗呈淡黄色;调昧烤鳗呈黄色、棕黄色或褐色,有光泽感启箱后,带上经消毒的医用乳胶手套,将试样平摊于白搪瓷盘,于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中,观察鱼片色泽、组织形态是否正常,烘烤焦斑是否均匀,鱼片是否平整以及是否混有杂质,观察调味鳗鱼片是否具有经添加调料后应有的色泽;试样解冻后经微波炉加热,闻气味,尝口味。组织形态鱼片平整,边缘无异常卷起;烘烤焦斑均匀滋味、气味具有烤鳗特有的气味,滋味鲜美、醇厚;调味烤鳗咸甜适度、口感好;无土腥味、腐败及其他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4.3冻品中心温度和试验方法冻品中心温度不得高于-18。按 GB/T 21289 中 4.2.3 的规定进行检测。4.4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2 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试验方法挥发性盐基氮/(mg/100g)30GB 5009.228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GB 5009.227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DDL 0001S-202134.5污染物限量和试验方法污染物限量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试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1.0GB 5009.12无机砷(以 As 计)/(mg/kg)0.1GB 5009.11镉(以 Cd 计)/(mg/kg)0.1GB 5009.15甲基汞(以 Hg 计)/(mg/kg)1.0GB 5009.17铬(以 Cr 计)/(mg/kg)2.0GB 5009.123N-二甲基亚硝胺/(g/kg)4.0GB 5009.26苯并a芘/(g/kg)5.0GB 5009.27多氯联苯a/(mg/kg)0.5GB 5009.190a多氯联苯以 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 和 PCB180 总和计。4.6微生物限量和试验方法微生物限量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试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5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平板计数法沙门氏菌/(/25g)500-GB 4789.4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值。a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4.7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4.7.1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 的要求。4.7.2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31650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4.8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的规定。按 SC/T 3017 测定的方法检验。4.9食品添加剂4.9.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9.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10生产加工过程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GB 20941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DDL 0001S-202145检验规则5.1组批冻烤鳗鱼以同一原料、同一天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检验批。5.2抽样每批抽取的样本以箱为单位,100 箱以内取 3 箱,以后每增加 100 箱(包括不足 100 箱)则加抽 1箱。再从每箱内各随机抽取一个最小包装,样品总量不少于 1kg。不足 1kg 时,增加最小包装的抽样量。5.3出厂检验5.3.1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5.3.2每批产品应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半年进行1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当主要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5.5判定规则5.5.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5.2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若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5.3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如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6.1标志、标签6.1.1销售包装上应有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23 号令(2009)的规定。6.1.2产品标识应注明速冻、生制或熟制、即食或非即食,以及烹调加工方式。6.1.3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6.2.1包装材料内包装用食品级塑料薄膜,塑料薄膜外加纸盒包装,塑料薄膜及包装用纸应无毒、无异味;外包装用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DDL 0001S-20215瓦楞纸箱,质量应分别符合 GB 4806.7、GB/T 6543 或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内外包装紧密、完整、清洁、牢固,不破裂。6.2.2包装要求箱中产品要排列整齐,应有产品合格证。包装应牢固、防潮、不易破损。6.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运输过程中厢(箱)体温度保持在-18 以下,温度波动为2。不得靠近或接触腐蚀性的物质、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气味浓郁物品混运。6.4贮存产品贮存于卫生、无异来的冷库中。库温保持在-18以下,温度波动为2。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产品应分别堆垛,并用垫板垫起。贮存环境应清洁无毒、无异味、无污染,防止虫害和有毒物质的污染及其他损害。7保质期在符合上述运输、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按不同包装方式分别确定产品保质期,具体以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限为准。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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