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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LHMJ 0002 S-2019 茉莉红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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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LHMJ 0002 S-2019 茉莉红茶 2019 茉莉 红茶
Q/FLHMJ福 州 联 合 闽 津 茶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FLHMJ 0002S-2019茉莉红茶2019-04-16 发布2019-05-08 实施福州联合闽津茶业有限公司发 布Q/FLHMJ 0002S2019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品质及理化指标中的水分、粉末、总灰分根据本产品特征制定;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分别按照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及 GB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制定,其中铅的限量指标严于 GB 2762 的规定。本标准于 2019 年 04 月 16 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州联合闽津茶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州联合闽津茶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金堂、陈元皓。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LHMJ 0002S20191茉莉红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茉莉红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红茶和茉莉鲜花为原料,采用窨制、提花、复火等工艺加工,经包装而制成的茉莉红茶;或者以大包装茉莉红茶净茶为原料,经烘干或不烘干,包装而制成的茉莉红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要求3.1原料要求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品质各等级要求等级外形内质条索整碎净度色泽香气滋味汤色叶底特级细紧或肥壮、多锋苗匀齐洁净乌黑油润鲜浓持久浓醇爽、回甘显橙黄明亮细嫩显芽、红匀亮一级紧细有锋苗较匀齐洁净、稍含嫩茎乌尚润鲜浓鲜醇回甘橙红明亮匀嫩有芽、红亮二级紧细有锋苗匀整尚洁净、稍有茎梗欠乌润尚鲜浓醇和橙红尚亮嫩匀、红尚亮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LHMJ 0002S20192项目指标水分/(g/100 g)8.5总灰分/(g/100 g)6.5粉末/(g/100 g)1.03.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 3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铅(以 Pb 计),mg/kg3.03.5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GB 2763.1的规定。3.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7食品添加剂3.7.1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7.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按 GB/T 23776 规定的方法检验。5.2理化检验5.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5.2.2总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检验。5.2.3粉末按 GB/T 8311 规定的方法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LHMJ 0002S201935.2.4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3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6.2产品出厂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6.3抽样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6.4产品检验6.4.1出厂检验项目:净含量、感官、水分、粉末。6.4.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六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5判定规则6.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签和标志产品预包装标签标注应符合 GB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GH/T 1070及相关国家安全标准的要求。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LHMJ 0002S201947.3运输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并有防雨、防潮、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7.4贮存产品必须在包装状态下贮存在清洁、干燥、阴凉、无异气味的库房中,库房应有通风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放,应符合 GB/T 30375 的规定。7.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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