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FJTC
0009
S-2021
益生菌冷加工糕点
2021
益生菌
冷加工
糕点
Q/FJTC 童城(福建)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FJTC 0009S2021 益生菌冷加工糕点 2020-12-29 发布 2021-01-28 实施童城(福建)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FJTC 0009S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中的感官要求和质量指标(水分、总糖、乳酸菌)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铅指标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并严于该标准,酸价、过氧化值、大肠菌群、霉菌指标依据GB 70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制定,致病菌指标依据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文件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发布。本文件由童城(福建)营养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童城(福建)营养食品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少坡。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TC 0009S2021 1 益生菌冷加工糕点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益生菌冷加工糕点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小麦粉和/或马铃薯淀粉为主要原料,食糖、乳粉、植物油、乳清粉、代可可脂、凝结芽孢杆菌为辅料,适量使用磷脂,添加或不添加鸡蛋、果蔬粉、麦芽糊精、可可脂、食用盐、干酪乳杆菌、嗜酸乳杆菌、乳双歧杆菌、低聚乳糖、果葡糖浆、植脂末、坚果粉、DHA 藻油、阿拉伯胶、食品用香精、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碳酸氢铵、-胡萝卜素,经原料处理、配料、搅拌、成型、烘烤、冷却、喷浆、加益生菌、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益生菌冷加工糕点。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5 小麦粉 GB 1886.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 GB 188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789.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8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胡萝卜素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0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TC 0009S2021 2 GB 88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胡萝卜素 GB/T 8884 食用马铃薯淀粉 GB 89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规范 GB 116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1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及籽类食品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T 20707 可可脂 GB/T 20882 果葡糖浆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T 20977 糕点通则 GB/T 23528 低聚果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84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脂 GB/T 29602 固体饮料 GB 299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阿拉伯胶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QB/T 4575 食品加工用乳酸菌 QB/T 4791 植脂末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卫生部 2010 年第 3 号公告 关于批准 DHA 藻油、棉籽低聚糖等 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 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 年第 6 号公告 关于发酵乳杆菌 CECT5716 等 3 个菌种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小麦粉:应符合 GB/T 1355 的规定。3.1.2 马铃薯淀粉:应符合 GB/T 8884 的规定。3.1.3 食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3.1.4 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3.1.5 鸡蛋:应符合 GB 2749 的规定。3.1.6 乳清粉:应符合 GB 11674 的规定。3.1.7 代可可脂:应符合 GB 15196 的规定。3.1.8 果蔬粉:应符合 GB/T 29602 或供货商已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TC 0009S2021 3 3.1.9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10 可可脂:应符合 GB/T 20707 的规定。3.1.11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规定。3.1.12 干酪乳杆菌、嗜酸乳杆菌、乳双歧杆菌:应符合卫办监督发201065 号及 QB/T 4575 的规定。3.1.13 凝结芽孢杆菌: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 年第 6 号公告及 QB/T 4575 的规定。3.1.14 坚果粉:应符合 GB 19300 的规定。3.1.15 低聚乳糖:应符合 GB/T 23528 的规定。3.1.16 果葡糖浆:应符合 GB/T 20882 的规定。3.1.17 植脂末:应符合 QB/T 4791 的规定。3.1.18 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1.19 DHA 藻油:应符合卫生部 2010 年第 3 号公告的规定。3.1.20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1 磷脂:应符合 GB 28401 的规定。3.1.22 阿拉伯胶:应符合 GB 29949 的规定。3.1.23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应符合 GB 1886.65 的规定。3.1.24 碳酸氢铵:应符合 GB 1888 的规定。3.1.25-胡萝卜素:应符合 GB 8821 的规定。3.1.26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正常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 状态 无霉变、无生虫及其他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TC 0009S2021 4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g/100 g 42 总糖,40.0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5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 g 0.25 铅(以 Pb 计),mg/kg 0.5-胡萝卜素a,g/kg 1.0 a 仅限于添加该食品添加剂的产品。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乳酸菌,CFU/g 105 GB 4789.35 霉菌,CFU/g 150 GB 4789.15 沙门氏菌,/25 g 5 0 0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 000 GB 4789.10 第二法 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 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 食品添加剂 3.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磷脂、阿拉伯胶、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碳酸氢铵、食品用香精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8957、GB 14881 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TC 0009S2021 5 按 GB 7099 规定的方法检验。5.2 理化检验 5.2.1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验。5.2.2 总糖:按 GB/T 20977 规定的方法检验。5.2.3 酸价:按 GB 5009.229 规定的方法检验。5.2.4 过氧化值:按 GB 5009.227 规定的方法检验。5.2.5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2.6-胡萝卜素:按 GB 5009.83 规定的方法检验。5.3 微生物检验 5.3.1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规定的方法执行。5.3.2 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5.3.3 乳酸菌:按 GB 4789.35 规定的方法检验。5.3.4 霉菌: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5.3.5 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5.3.6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检验。5.4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次投料、同一品种、同一生产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6.2 产品出厂 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文件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厂。6.3 抽样 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取样品不少于 12 个小包装。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份备查。6.4 产品检验 6.4.1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大肠菌群。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TC 0009S2021 6 6.4.2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文件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 如果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5.3 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文件时,可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签和标志、包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