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FJSL
0001
S-2019
速冻鱼糜制品
2019
速冻
制品
Q/FJSL 福 建 升 隆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FJSL 0001S2019 速冻鱼糜制品 2019-03-20 发布 2019-04-20 实施 福建升隆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要求和质量指标(氯化物)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污染物指标依据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其中铅的限量严于 GB 2762,微生物指标依据 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和 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由福建升隆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福建升隆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合义、陈书霖。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L 0001S2019 1 速冻鱼糜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速冻鱼糜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鱼糜为主要原料,以畜肉、禽肉、鱿鱼、墨鱼、章鱼、鱼籽、干贝、淀粉、大豆分离蛋白、白砂糖、食用植物油、酿造酱油、葡萄糖、肠衣、食用盐、味精(谷氨酸钠)、蛋清、面包糠、虾仁、豆皮、香菇、香辛料、蔬菜、荸荠、玉米粒、糯米、芝麻油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适量添加复配水分保持剂(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羟丙基淀粉、磷酸酯双淀粉、辣椒红、高粱红、-胡萝卜素(作着色剂使用)、呈味核苷酸二钠、D-异抗坏血酸钠、沙蒿胶、山梨糖醇液、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种或多种,经解冻、绞碎、配料、打浆、成型、蒸煮或不蒸煮、油炸或不油炸、速冻、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速冻鱼糜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17 白砂糖 GB 1353 玉米 GB/T 1354 大米 GB 1886.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 GB 1886.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高粱红 GB 1886.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 GB 1886.7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沙蒿胶 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1886.1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L 0001S2019 2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1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7740 天然肠衣 GB/T 8233 芝麻油 GB 88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胡萝卜素 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101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肠衣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186 酿造酱油 GB 203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 GB/T 22106 非发酵豆制品 GB 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酯双淀粉 GB 299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 GB 2993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淀粉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GB/T 36187 冷冻鱼糜 GH/T 1013 香菇 SC/T 3110 冻虾仁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年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L 0001S2019 3 3 产品分类 产品按是否有熟制工艺分为:速冻生制鱼糜制品、速冻熟制鱼糜制品。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 4.1.1 鱼糜:应符合 GB/T 36187 的规定。4.1.2 畜肉、禽肉:应符合 GB 2707 的规定。4.1.3 鱿鱼、墨鱼、章鱼、鱼籽:应符合 GB 2733 的规定。4.1.4 干贝:应符合 GB 10136 的规定。4.1.5 淀粉:应符合 GB 31637 的规定。4.1.6 大豆分离蛋白:应符合 GB 20371 的规定。4.1.7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4.1.8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4.1.9 酿造酱油:应符合 GB/T 18186 的规定。4.1.10 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 的规定。4.1.11 肠衣:天然肠衣应符合 GB/T 7740 的规定,胶原蛋白肠衣应符合 GB 14967 的规定。4.1.12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4.1.13 味精:应符合 GB/T 8967 的规定。4.1.14 蛋清:应符合 GB 2749 的规定。4.1.15 面包糠:应符合供应商备案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要求。4.1.16 虾仁:应符合 SC/T 3110 的规定。4.1.17 豆皮:应符合 GB/T 22106 的规定。4.1.18 香菇:应符合 GH/T 1013 的规定。4.1.19 香辛料: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4.1.20 蔬菜、荸荠:应洁净、无污染、无霉烂,并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4.1.21 玉米粒:应符合 GB 1353 的规定。4.1.22 糯米:应符合 GB/T 1354 的规定。4.1.23 芝麻油:应符合 GB/T 8233 的规定。4.1.24 复配水分保持剂(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应符合 GB 26687 的规定。4.1.25 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应符合 GB 29929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L 0001S2019 4 4.1.26 羟丙基淀粉:应符合 GB 29930 的规定。4.1.27 磷酸酯双淀粉:应符合 GB 29926 的规定。4.1.28 辣椒红:应符合 GB 1886.34 的规定。4.1.29 高粱红:应符合 GB 1886.32 的规定。4.1.30 -胡萝卜素:应符合 GB 8821 的规定。4.1.31 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 GB 1886.171 的规定。4.1.32 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 GB 1886.28 的规定。4.1.33 沙蒿胶:应符合 GB 1886.70 的规定。4.1.34 山梨糖醇液:应符合 GB 1886.187 的规定。4.1.35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4.1.36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具有该品种产品应有的色泽 组织形态 具有该品种产品正常的形状和组织状态 滋味与气味 具有该品种产品正常滋味、气味,无异味、无酸败味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要 求 氯化物(以 NaCl 计),g/100g 6.0 无机砷(以 As 计),mg/kg 0.1 铅(以 Pb 计),mg/kg 1.0 镉(以 Cd 计),mg/kg 0.1 铬(以 Cr 计),mg/kg 2.0 甲基汞(以 Hg 计),mg/kg 0.5 N-二甲基亚硝胺,g/kg 4.0 多氯联苯a,mg/kg 0.5 a多氯联苯以 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 和 PCB180 总和计 4.4 微生物指标 速冻熟制鱼糜制品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L 0001S2019 5 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釆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 副溶血性孤菌 5 1 100 CFU/g 1 000 CFU/g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 CFU/g 1 000 CFU/g 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年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4.6 食品添加剂 5.7.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5.7.2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胡萝卜素使用量1.0g/kg,沙蒿胶使用量0.5g/kg,山梨糖醇液使用量0.5g/kg,复配水分保持剂(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三聚磷酸钠)使用量(以磷酸根 PO43-计)5.0g/kg。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羟丙基淀粉、磷酸酯双淀粉、辣椒红、高粱红、呈味核苷酸二钠、D-异抗坏血酸钠、食品用香精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闻其气味,品其滋味(速冻生制品应先按包装上标明的食用方法进行熟制)。5.2 理化检验 5.2.1 氯化物:按 GB 5009.44 规定的方法测定。5.2.2 无机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2.4 镉:按 GB 500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铬:按 GB 5009.123 规定的方法测定。5.2.6 甲基汞:按 GB 5009.17 规定的方法测定。5.2.7 N-二甲基亚硝胺:按 GB 5009.26 规定的方法检验。5.2.8 多氯联苯: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