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JJG福建省吉冠茶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JJG0001S—2021代替Q/FJJG0001S—2018白芽奇兰茶2021–02–04发布2021–03–08实施福建省吉冠茶业有限公司发布Q/FJJG0001S—2021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中的感官品质要求和质量指标(水分、总灰分、水浸出物、碎茶、粉末)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污染物限量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铅指标严于GB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本文件代替2018年04月28日备案通过的备案号为0596350612S-(2018)的企业标准Q/FJJG0001S—2018《白芽奇兰茶》,与Q/FJJG0001S—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变化如下:——修改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理化指标;——修改试验方法;——修改检验规则;——修改保质期。本文件于2021年02月04日发布。本文件由福建省吉冠茶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省吉冠茶业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洪海周、余欣欣。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JG0001S—20211白芽奇兰茶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白芽奇兰茶的产品分类、质量等级、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文件适用于以白芽奇兰茶树新梢为原料,经贮青、晒青、做青、杀青、揉捻、初烘、初包揉、复烘、复包揉(定型)、烘干工序初制加工而成的毛茶,再经拼配、筛分、风选、拣剔、烘焙精制工艺制成的白芽奇兰茶产品,或以白芽奇兰毛茶为原料,经精制加工制成。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10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176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