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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GW 0001 S-2021 速冻畜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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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GW 0001 S-2021 速冻畜肉 2021 速冻
Q/FJGW 福建省顾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FJGW 0001S2021 速冻畜肉 2021-02-10 发布 2021-02-21 实施 福建省顾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发 布 Q/FJGW 0001S2021 I 前 言 本产品目前尚无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由本企业品管部制订适合于本企业产品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本标准的感官要求、水分根据产品的特性而制定;过氧化值参照 GB 192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而制定;挥发性盐基氮根据 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而制定;铅、总砷、总汞、镉、N-二甲基亚硝胺、铬根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而制定;六六六、滴滴涕根据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而制定;净含量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其试验方法直接引用 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基于产品速冻食品的特性,产品的贮存及运输要求引用 GB 316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本标准的编写格式遵循了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由福建省顾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顾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品管部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毓俊。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GW 0001S2021 1 速冻畜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速冻的术语和定义、速冻畜肉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冻猪肉块(或冻羊肉块或冻牛肉块)或冷鲜猪肉块(或冷鲜羊肉块或冷鲜牛肉块)为原料,经过修整、切片或不切片、切丁或不切丁,包装并经速冻而成的并在冻结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速冻畜肉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 500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食品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 123 号令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GW 0001S2021 2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速冻 将预处理的食品放在-30-40的装置中,在30min内通过最大冰晶生成带,使食品中心温度从-1降到-5,其所形成的冰晶直径小于100 m。速冻后的食品中心温度要达到-18以下。4 要求 4.1 原辅料 应使用来自非疫区、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肉,持有产地兽医检疫合格证明,并符合GB 2707的要求。4.2 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 泽 肉色红色或暗红色,有光泽;脂肪分布均匀,脂肪呈乳白色或洁白或淡黄色,呈明显纤维纹路,煮沸后肉汤澄清透亮;组织形态 具有该品种产品正常的形状和组织状态 滋 气 味 具有该品种畜肉正常滋味、气味,无异味、无酸败味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要 求 水分,g/100g 77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25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15 总砷(以 As 计),mg/kg 0.5 总汞(以 Hg 计),mg/kg 0.05 铅(以 Pb 计),mg/kg 0.2 镉(以 Cd 计),mg/kg 0.1 铬(以 Cr 计),mg/kg 1.0 N-二甲基亚硝胺,g/kg 3.0 六六六(以原样计),mg/kg 0.1 滴滴涕(以原样计),mg/kg 0.2 注:其他农残指标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兽残指标应符合GB 31650的规定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GW 0001S2021 3 4.4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食品添加剂 4.6.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GB 31646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6.1 感官感官指标指标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闻其气味,品其滋味(速冻生制品应先按包装上标明的食用方法进行熟制)。6.26.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6.2.1 水分:按 GB 5009.3 中的规定执行。6.2.2 过氧化值:按 GB 5009.227 规定的方法执行。6.2.3 挥发性盐基氮:按 GB 5009.228 中的规定执行。6.2.4 铅:按 GB 5009.12 中的规定执行。6.2.5 总砷:按 GB 5009.11 中的规定执行。6.2.6 镉:按 GB 5009.15 中的规定执行。6.2.7 N-二甲基亚硝胺的测定:按 GB 5009.26 中的规定执行。6.2.8 铬:按 GB 5009.123 中的规定执行。6.2.9 总汞:按 GB 5009.17 中的规定执行。6.2.10 六六六、滴滴涕:按 GB/T 5009.19 中的规定执行。6 6.3.3 净含量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7 检验规则 7.17.1 组批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批投料、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27.2 抽样抽样 在保质期内的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 20 包(盒),样品总量不得少于 5kg。样品平均分成两份,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GW 0001S2021 4 一份检验,一份备查。检验净含量所需的产品抽样按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规定执行。7.37.3 检验分类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3.1 出厂检验 产品须经公司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证后才允许出厂。出厂检验的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过氧化值。检验合格签发检验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入库或出厂。7.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一次周期性检验;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产品定性投产时;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f)主要原料产地、供应商发生改变时。7.47.4 判定规则判定规则 7.4.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7.4.2 产品检验时若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8.18.1 标志标志 8.1.1 产品的标签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并标明速冻生制。8.1.2 产品储运包装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28.2 包装包装 8.2.1 产品采用复合食品包装袋或食品包装用塑料制品。其中,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 GB 9683 的规定,食品包装用塑料制品应符合 GB 4806.7 的规定。8.2.2 用于外包装的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相应要求。8.38.3 运输运输 应采用冷藏车运输,温度应-15。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GW 0001S2021 5 8.48.4 贮存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冷库内,贮存温度应-18,温度波动要控制在2 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一起贮存。9 保质期 按不同包装方式分别确定产品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以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限为准。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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