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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FH
0001
S-2020
速冻果蔬泥片、块、条
2020
速冻
果蔬泥
Q/FJFH福 建 峰 慧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FJFH 0001S-2020代替 Q/FJFH 0001S-2017速冻果蔬泥(片、块、条)2020-01-04 发布2020-02-04 实施福建慧峰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FJFH 0001S2020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的格式编写。本标准的感官指标、总糖含量根据产品的特性及配料制定;铅限量根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设定,并严于GB 2762的要求;展青霉素根据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设定;大肠菌群、霉菌、酵母限量根据GB 173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设定;致病菌限量根据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设定。本标准是对2017年9月30日发布的企业标准Q/FJFH 0001S-2017速冻果蔬泥(片、块、条)的修订,备案号:0596350374S-2017,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修订了产品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技术要求、出厂检验。本标准由福建峰慧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峰慧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敏、杨小蓉。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FH 0001S20201速冻果蔬泥(片、块、条)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速冻果蔬泥(片、块、条)的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水果或蔬菜、水为原料,添加或不加白砂糖、玉米糖浆、果葡糖浆、麦芽糖浆,经清洗、处理、漂烫或不漂烫、捣泥或切片(块、条)、包装、杀菌或不杀菌、速冻等工序制成的速冻果蔬泥(片、块、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6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埃希氏菌 O157H7NM 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FH 0001S20202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4251罐头食品金属容器通用技术要求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产品分类根据原料的不同分为速冻水果泥(片、块、条)和速冻蔬菜泥(片、块、条)。4要求4.1原辅料4.1.1水果、蔬菜:应新鲜、无污染、无腐烂、无虫害,符合 GB 2762、GB 2763 及相应品种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4.1.2水:应符 GB 5749 的要求。4.1.3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4.1.4玉米糖浆、果葡糖浆、麦芽糖浆:应符合 GB 15203 的要求。4.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正常色泽组织形态呈泥状或片(块、条)状滋味气味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FH 0001S20203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总糖a(以蔗糖计)/(g/100g)10.0铅(以Pb计)/(mg/L)1.0展青霉素b/(g/kg)50a仅限于添加白砂糖的产品;b仅限于以苹果、山楂为原料的产品。4.4微生物指标4.4.1以罐头工艺生产的产品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4.4.2以非罐头工艺生产的产品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cmM大肠菌群/(CFU/g)5210100霉菌/(CFU/g)100酵母/(CFU/g)100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大肠埃希氏菌O157:H7b500-a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b仅适用于生食果蔬制品。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6食品添加剂4.6.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4.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规定。5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6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试验方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FH 0001S202047.1感官指标:在正常条件下,将样品置于洁净白搪瓷盘中,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闻其气味,尝其滋味。7.2总糖:按 GB 5009.8 规定的方法检验。7.3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7.4展青霉素:按 GB 5009.185 规定的方法检验。7.5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检验。7.6霉菌、酵母: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7.7沙门氏菌: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验。7.8金黄色葡萄球菌:按 GB 4789.10 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检验。7.9大肠埃希氏菌 O157:H7:按 GB 4789.36 规定的方法检验。7.10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8检验规则8.1组批以同一投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货批。8.2抽样从同货批产品中按不少于 200 个独立包装的抽样基数随机抽取样品,样品数量不少于 6 个独立包装,样品质量不少于 1kg。样品分成二份,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留置备查。8.3检验分类8.3.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须经生产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8.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主要原材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发生改变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8.4判定规则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FH 0001S20205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可对原批次产品双倍取样或对留置备查样品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9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9.1标志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国家相关规定。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9.2包装产品采用镀锡薄钢板圆形罐头容器或塑料制品或复合食品包装袋包装,包装材料应分别符合 GB/T14251 或 GB 4806.7 或 GB 9683 的要求。外包装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 的要求。9.3运输产品应在低温冷链运输车中全程冷链运输,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挤压、抛物。9.4贮存产品应在环境温度18以下的冷库中存放,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放。9.5保质期在符合上述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保质期为2年。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