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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ZR
0130
S-2021
人参胶原蛋白肽膏
2021
人参
胶原
蛋白
新模板标记勿删Q/DZRQ/DZR0130S-2021人参胶原蛋白肽膏2021-08-21 发布2021-08-21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抚松县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抚松县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Q/DZR0130S-2021223506S-20212021 10082024 1007Q/DZR0130S-20211人参胶原蛋白肽膏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为原料,经提取、酶解沉降、脱色过滤、浓缩、再与低聚异麦芽糖、胶原蛋白肽混合、灭菌罐装、包装等工艺方法制成的人参胶原蛋白肽膏。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法GB/T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标准GB/T 20881低聚异麦芽糖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45胶原蛋白肽NY 318人参制品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Q/DZR0130S-20212国家质检总局令 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应符合 DBS 22/024 的规定,每 100 克产品中添加人参 9 克。3.1.2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3胶原蛋白肽应符合 GB 31645 的规定。3.1.4低聚异麦芽糖应符合 GB/T 20881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棕黄色至棕褐色,色泽均统一将5g被测样品测置于白色瓷盘中目测色泽、形态,按标签所述于透明玻璃杯内用80左右蒸馏水冲熔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 滋味。组织形态可流动性液态滋、气味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香气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可溶性固形物,/%60.0GB/T 12143肽含量,%2GB/T 22492人参总皂苷,%0.08NY 318 附录B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2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5210010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100g521010GB 4789.3 中 MPN 计数法霉菌,cfu/g 20GB 4789.15Q/DZR0130S-20213表 4 续微生物限量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可溶性固形物。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2 千克,样品分成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备查。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Q/DZR0130S-20214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胶原蛋白肽膏配料表(原料):低聚异麦芽糖、胶原蛋白肽、人参(人工种植五年生)净含量/规格:按实际生产标注生产者的名称:抚松县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育才街 58 号联系方式:0439-6107657生产日期:见包装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密封,置于阴凉干燥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722062114548产品标准代号:Q/DZR0130S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人参添加量:每 100 克产品中添加 9 克人参,人参食用量3 克/天食用方式:直接食用,或用温开水冲调即可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毫升)NRV%能量1384 千焦(kJ)16蛋白质8.63 克(g)14脂肪0.5 克(g)1碳水化合物71.6 克(g)24钠57.2 毫克(mg)3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在运输贮存过程中轻装轻卸防止暴晒和雨淋,产品应放在清洁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并不得接近热源,成品最高叠放高度不得超过 8 层,不得与污染物混运混贮。成品堆放时离地高度应不小于 10cm,离墙距离应不小于 20cm。(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本标准规定储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