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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五大灾害预防措施和矿井事故应急处理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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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五大 灾害 预防措施 矿井 事故 应急 处理 计划
马军峪煤焦 五大灾害预防措施和矿井事故 应急处理方案 编 制:郭贵明 总工程师:郝志强 矿 长:崔进孝 二0一三年元月五日 会 审 意 见 表 职 务 审 批 意 见 矿 长 年 月 日 总程工师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副 矿 长 年 月 日 生 产 副矿 长 年 月 日 机 电 副矿 长 年 月 日 安指中心主 任 年 月 日 通风助理 年 月 日 探水队长 年 月 日 生产技术科 长 年 月 日 调度中心 年 月 日 第一章 矿井五大灾害预防措施 一、预防瓦斯措施 1、严格瓦斯检查制度。随时掌握浓度变化。禁止瓦斯超限作业。瓦斯的浓度界限主要规定如下: ①、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75%。 ②、采区回风道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能超过1%。 ③、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沼气浓度到达1%,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④、放炮地点附近20M风流中的沼气浓度超过1%时, 禁止放炮。 ⑤、电动机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到达1%时,停止设备运转,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只有把浓度降到1%以下才允许开动设备。 ⑥、回采工作面和相接的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串联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不得超过规程规定。 ⑦、总进风和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在矿井总回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75%,在个别工作面和恢复旧井巷时,风流中二氧化碳最高允许到达1%。 2、恢复已封闭的采掘工作面或接近这些地点作业,都必须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的工作应制定排放措施,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3、严格瓦斯检查工作。 ①、瓦斯检查人员按时上班、下班、坚持岗位,按所划定的区域及时进行检查,实行交接班,所有施工的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除一炮三检外不少于三次,并要求严格做到“三无〞即无空班漏检、无瓦斯积聚、无瓦斯超限作业,坚守工作面,做到随时检查。 ②、各工作面每次检查完毕后, 要将检查情况,告诉作业人员, 瓦斯检查结果,写在瓦斯登记牌板上或支架上, 并及时填手册。 ③、任何人发现工作面有通风不良, 瓦斯超限等情况,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情况严重时撤至安全地点,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④、安全检查、通风科每日出瓦斯日报上报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各一份,以便领导审阅。 ⑤、严格通风仪表的定期检查及维修校正制度,使仪表到达准确的要求,此工作由通风技术科组织执行。 4、通风工作: ①、按煤矿安全规程及通风设计的要求做好风量的合理分配及控制调节工作,采掘工作面要求做到分区通风,同一采区、同一煤层、相邻的两个工作面允许一次串联通风,但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CH4浓度应控制在0.5%以下,并保证该工作面的风量充足,防止瓦斯积聚超限。 ②、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在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及通风设施,生产技术科、通风技术科、总工程师及矿长各一份。 ③、搞好通风设施、消除瓦斯隐患。 井下风门、密闭、局扇等要完好,尽量减少漏风,下井人员都要保护好通风设施。 井下通风设施损坏,或出现瓦斯超限时,瓦检员、安全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向队长、矿领导汇报。 ④、主扇风机恢复正常运转达15分钟以后,瓦检员应顺风流方向逐步对井下巷道、工作面、风站、设备附近20m等处的瓦斯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再逐步恢复送电,并向队长、总工程师、矿长汇报。 5、应加强对局扇的管理: ①、局扇通风工作面不允许随意停开风机。 ②、工作人员发现局扇停止运转,或风筒风量突然减少时, 应撤到进风点,并通知瓦检员处理,恢复送风前应检查局扇附近20m范围内瓦斯,确认安全才能送电,启动风机待瓦斯降到1%以下,工作人员才能进入迎头作业。 ③、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机,假设局扇停开,须立即打上栏杆禁止人员入内。 二、防爆安全措施 1、电气设备防爆: ①、凡不防爆的电气设备,绝对不允许下井使用,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和局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②、新入井电气设备和电气检测设备等都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三大保护须符合规程的要求,经检查验收才许使用,在使用中要有专人维护管理。 ③、所有电源,电气设备都要做到无鸡爪子、羊尾巴,无明接头并悬挂整齐。 ④、建立巡回检查制,值班电工须每天巡回检查一次,机电部长和技术人员每旬巡回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对发现失爆现象应进行及时处理。 ⑤、井下安装电气设备应严格执行停电操作制度。 2、加强矿灯管理,防止矿灯发生火花。严禁在井下敲打,拆开矿灯等现象,同时有以下情况的矿灯严禁使用: ①、电解液溢漏;②、充电时间缺乏;③、开关及灯盖失灵;④、灯头圈松动玻璃破坏;⑤、灯头线损坏;⑥、接触不良灯丝红、灭灯等现象。 3、加强放炮管理: ①、井下采掘工作面须采用瞬发电雷管,煤矿许用安全炸药。 ②、失效炸药不能使用,未经上级批准,非安全炸药不得使用。 ③、井下不许放明炮、糊炮、炮眼深度不得少于0.6m,封泥一定要符合规程要求,严禁用煤块、药包纸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当炮泥。 ④、放炮器必须防爆,同时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瓦斯检查。 三、预防火灾措施 〔一〕井下防火 1、合理布置巷道,做到巷道布置简单,严格开采程序,制止乱采乱掘破坏煤柱的采煤方法生产。 2、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回采工作面回采率。 3、加强巷道管理,已回采过的巷道和采空区应及时密闭,一个区采完后,十天内就要封好,永久封闭应定期检查。 4、加强职工的防火知识教育,要保护防火设施器材,对突然有温度升高和水蒸气增大或汽油味出现的采掘工作面应立即报告矿领导,以便迅速采取措施。 5、井下要防止电气起火,要正确选择电气设备,电气电缆的容量,在供电系统中,须有标志的过流、漏电、短路保护装置、值班电工要经常检查,电缆悬挂整齐,盘放的电缆不许带电,接头要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电缆不得和风筒相靠铺设。 6、井下电气设备着火,首先应切断电源,尽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假设有困难时,及时封闭,及时撤出人员。 7、放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有以下情况严禁放炮: ①、放炮地点或周围20米内瓦斯浓度达1%时不许放炮。 ②、炮泥封孔不够或用易燃物封孔,不许放炮。 ③、井下不许放糊炮。 ④、不许一次装药分次放炮。 ⑤、炮眼出水,瓦斯涌出,温度忽高忽低等状时,不许放炮。 ⑥、变质了的雷管、炸药不许使用。 ⑦、煤尘飞扬地点,周围20米内未洒水降尘的不许放炮。 ⑧、炮眼深度小于0.6m和最小低坑线小于0.5m时不许放炮。 四、地面防火 1、地面炸药库,储木场所和一切存在有易燃物的库房周围都应有防火设施和消防器材,并严禁吸烟和生火。 2、在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时,必须制定有关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3、井口检身房,抽风机房,严禁生火取暖,距井口20米内不许有明火,不准放柴草易燃物。 4、工业及民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一定要考虑防火要求,工业和民用建筑,不允许相接、混建混用,所有建筑物照明线路老化必须及时更换,消防系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防尘 1、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铺设水管,保持正常的洒水防尘系统。 2、井下溜煤眼上下斗口应有固定的喷雾洒水装置。 3、对运输巷、回风巷、上下山、车场等要定期扫尘洗尘。 4、加强通风管理,控制风速不超过安全规程的规定,防止煤尘飞扬,井巷断面如不够,应扩大通风断面,所有下煤眼和斗口,不许兼作上风使用。 5、防尘供水系统,由防尘专职人员负责维护保证正常供水防尘。 六、防岩尘 所有岩巷、半煤巷道掘进都要采用湿式凿眼,严禁打干钻,放炮前要开启喷雾,做到水幕捕尘,放炮后要冲洗岩堆,防止粉尘飞扬。 七、预防水灾措施 矿井水文地质较简单,井下涌出量随雨季增大而增大,雨季给矿井安全带来威胁,为了确保矿井雨季安全生产,将采取如下措施: 1、成立以矿长、总工程师为正副组长的雨季排水领导小组,并配备专业人员和队伍抓此项工作, 在非常时期,在矿部成立防洪抢险指挥部。 2、井下大巷水沟,泵房吸水小井,水仓、沉淀池应定期清理、疏通。 3、地表防排水工程,以挖砌水沟填塌陷,裂隙工作为主,做到雨季时经常上山检查、维护,防止雨水直接涌入井下。 4、合理布置巷道,布置采区要考虑防水,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设水沟、防水煤柱及采区沉淀池,严防工作面涌水顺巷道进入溜煤眼。 5、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认真收集矿井水文资料,掌握井下涌水量的规律。 6、机电部门应经常检查防排水设备。 7、做好采区附近巷道和有积水附近巷道的维修和疏通。 8、做好雨季防洪抢险的物资供给工作,备用一定数量的防洪器材,以备急用。 9、井下采掘作业应遵循“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那么。 八、防冒顶措施 〔一〕严格遵守开采程序 1、应尽量把永久巷道布置在较稳定的岩层内。 2、开采煤层群时。先采上层后采下层并充分考虑顶板垮塌角和动压等采动情况,合理选择巷道位置和支护形式。 3、采区边界煤柱。按采区设计规定,并由技术部门绘于图上,不各市地破坏和采掉。 〔二〕严格技术管理,提高工作质量 1、准备采区必须按采区设计进行,采区设计由矿生产技术科提出,报上级审批,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须编写作业规程。作业规程由生产技术科编写报矿总工程师、矿长批准执行,作业规程必须在正式开工之前组织职工学习,考试前方可施工。 2、井下巷道必须分片分队管理。认真维修,提高巷道质量水平,降低失修率,严禁出现垮塌的事故发生。 3、断层破碎带、老空等特殊地质条件下的巷道施工,必须有专门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和矿长审批执行。 〔三〕回采工作面的防冒顶 1、进入工作面前应进行敲帮问顶,遇已离层的煤、岩块应及时处理掉。 2、遇破碎顶板应进行支护处理。 3、工作面应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装药放炮,严禁放大炮。 〔四〕掘进工作面防冒顶 1、严格按掘进作业规程和施工说明应紧跟迎头。 2、新开工工作面必须先后开工。 3、掘进放炮时,一定要打好支护。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处理棚顶浮煤矸的时候要用长把工具,以防垮落伤人。 4、作业地点应经常敲帮问顶。 5、巷道开门要在十字交叉口5米范围内支护锚索,岩石巷道开门应加固好前后5米的范围。 6、任何巷道发生冒顶都必须及时处理打好木垛结好顶。管好帮,以防继续垮落,砌石巷道冒顶区处理必须严防应力集中现象出现。 九、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 1、排放瓦斯时间必须选择在非生产时间里进行,在回风流涉及的范围内切断所有电源,撤出一切人员。 2、在涉及的巷道进出口要打好栅栏,或设人检查警戒。 3、开动局扇前,要检查局扇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严禁出现循环风。 4、排放瓦斯应由安全员、瓦检员、队长、电工等按批准的安全措施进行排放。 5、应采取逐渐增大风量或逐段通风的方法,即接一节风筒,送一段风,再向里接一节风筒,再送一段风,如此循环渐进进行排放处理。 第二章 矿井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一、事故抢救指挥部的组成、分工、通知顺序 1、事故抢救指挥部的组成及单位: 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助理、安指中心主任、探放水队长、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调度中心、生产技术科、安监科、通风科、机电科、综合办公室、保卫科、队长为成员的事故抢救指挥部。 总 指 挥:矿 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通风助理、安指中心主任、探放水队长、副总工程师 成 员:调度中心、生产技术科、安监科、通风科、机电科、综合办公室、保卫科、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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