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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QLS 0034 S-2021 冻干黄芪多糖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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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QLS 0034 S-2021 冻干黄芪多糖粉 2021 黄芪 多糖
Q/GQLS0034S-2021甘肃祁连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GQLS甘甘肃肃祁祁连连山山生生物物科科技技开开发发有有限限责责任任公公司司发布2021-01-25 发布2021-01-25 实施冻干黄芪多糖粉Q/GQLS0034S-2021目次前言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技术要求 24 食品添加剂 3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36 检验规则 3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8 保质期 4Q/GQLS0034S-2021I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的规定起草。本标准由甘肃祁连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旭忠黄渊淼本标准于2021年01月25日首次发布并实施。Q/GQLS0034S-20211冻干黄芪多糖粉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冻干黄芪多糖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黄芪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二氧化硅),经清洗、粉碎、提取、冻干、粉碎、混合、过筛、包装等加工工序制成的固体饮料冻干黄芪多糖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菌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2225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557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硅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YBB00122002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YBB0032004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瓶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Q/GQLS0034S-20212甘卫食品发2020138 号文件关于印发甘肃省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开展生产经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3.1.1 原料3.1.1.1 黄芪:应符合甘卫食品发2020138 号文件关于印发甘肃省党参黄芪肉苁蓉等食药物质开展生产经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3.1.2 辅料3.1.2.1 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规定。3.1.2.2 二氧化硅:应符合GB 25576的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 泽浅棕色或棕黄色。GB 7101组织形态粉末状或颗粒状、无粘连。滋味和气味具有黄芪特有的气味,无异嗅、无异味。杂 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7.0GB 5009.3三氯蔗糖a(以蔗糖素计),g/kg0.25GB 22255a 按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3.4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有害物质限量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 Pb 计),mg/kg0.8GB 5009.12锡b(以Sn计),mg/kg250GB 5009.16b 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产品。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Q/GQLS0034S-20213表 4微生物限量指标项目采样方案c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50000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0GB 4789.3 第二法霉菌,CFU/g50GB 4789.15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GB 4789.10 第二法沙门氏菌500-GB 4789.4c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6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4食品添加剂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二氧化硅最大使用量15g/kg。5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6 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2 抽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出厂检验每批随机抽取20盒(瓶),15盒(瓶)做检验,5盒(瓶)留样。6.3出厂检验6.3.1 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6.4 型式检验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新产品投入生产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6全部项目。6.5 判定规则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Q/GQLS0034S-20214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微生物除外),应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3 微生物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产品营养标签符合GB 28050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2 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GB 4806.9、GB/T 28118、YBB00122002和YBB0032004的规定,包装牢固,封口严密。7.3 运输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7.3.3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7.4 贮存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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