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ZKJL福州康佳利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ZKJL0003S—2020酱卤肉制品2020-01-01发布2020-01-06实施福州康佳利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FZKJL0003S—2020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理化指标根据产品的特征而定;污染物限量执行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其中铅指标严于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微生物指标中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对熟肉制品的规定,其他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2726的规定。本标准于2020年01月01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州康佳利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州康佳利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华。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ZKJL0003S—2020酱卤肉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酱卤肉制品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肉和(或)其可食副产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水,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味精、香辛料、复合调味料、酱料、鸡精、酱油、食用植物油、白酒、食醋等辅料,经原辅料验收、前处理、配料、酱制或卤制、冷却、包装、冷藏或冷冻工序制成的酱卤肉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分类产品分为畜肉类、禽肉类、畜禽内脏、杂类(畜、禽类头颈、爪、蹄尾等部分的制成品)。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白瓷盘上,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嗅形态具有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无焦斑和霉斑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ZKJL0003S—2020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畜肉类禽肉类畜禽内脏、杂类水分,g/100g≤707075GB5009.3蛋白质,g/100g≥20.015.08.0GB5009.5氯化物(以Cl-计),%≤4.0GB5009.444.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