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FYFW 0002 S-2021 即食罐头.pdf
下载文档

ID:2677108

大小:226.14KB

页数:5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FYFW 0002 S-2021 即食罐头 2021 即食 罐头
Q/FYFW福 州 原 丰 味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FYFW0002S-2021即食罐头2021-04-22 发布2021-05-01 实施福州原丰味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FYFW0002S2021I前言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感官指标根据产品的特征而定,其理化指标是根据工艺配方及多次实测数据而确定的,污染物指标按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其中铅指标严于国标;真菌毒素按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按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微生物指标按 GB 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罐头食品规定。本标准由福州原丰味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由福州原丰味食品有限公司批准。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成敏。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YFW0002S20211即食罐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即食罐头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生产用水、豆及豆制品、魔芋粉、禽畜肉、海鲜肉、谷物等一种或多种食品原料为主要原料,添加小麦蛋白、食用菌、笋、蔬菜、果蔬浓缩汁、禽畜蛋、藜麦、芝麻、红枣、枸杞、桂圆干、蛋清粉、海藻粉、食用淀粉、白砂糖、冰糖、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酱油、食醋、味精、豆瓣酱、香辛料、海藻糖、水解蛋白、酵母提取物等一种或多种食品原料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呈味核苷酸二钠、柠檬酸、食品用香精、碳酸钠、卡拉胶、二氧化钛、-胡萝卜素、食品用着色剂、谷氨酰胺转氨酶、三聚磷酸盐、焦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焦磷酸二氢二钠、黄原胶、海藻酸钠、氢氧化钙、瓜尔胶、食品用变性淀粉、琼脂、可得然胶等食品添加剂,经预处理、调味、成型、包装、杀菌而成的不同风味即食罐头。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要求3.1原辅料要求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3.2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色泽呈该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取适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滋味与气味具有该品种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形状,同一品种大小基本均匀。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YFW0002S20212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固形物含量,%15GB/T10786氯化物(以 Cl计),%5.0GB 5009.443.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按 GB 4789.26 规定的方法检测。3.5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 计),mg/kg0.5GB 5009.123.6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3.7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3.8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和 GB 8950 的规定。5检验规则5.1组批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下,同一班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为一批,或每班生产的为一批。5.2抽样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 18 袋,分成 2 份。1 份用于检验,1 份用于备查。5.3检验分类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1出厂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YFW0002S20213产品出厂前,应由企业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符合标准要求后,产品方可出厂。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固形物含量、氯化钠和商业无菌。5.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指标。型式检验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工艺或设备有变更时;c)产品连续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5.4判定规则产品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检验结果若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判为不合格品。其它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可从该批留样产品中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若复检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6.1标志产品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23 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191 的规定。6.2包装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9683 或 GB 4806.7 的要求,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无泄漏。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6543 的规定。6.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有蓬盖,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严禁抛掷。6.4贮存产品应贮存于通风良好、干燥、清洁的库房内,不得露天堆放,产品堆放时应有垫板,离地、离墙壁大于 10cm,避免阳光直射和靠近热源。不得和有毒、有异味或潮湿污染物堆放在一起。采取先进库的、先出库的原则。6.5保质期产品在符合保质期规定的条件下运输和贮存,包装完好无损,自生产日期起,产品保质期为 12 个月。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