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GDXK 0001 S-2022 冻水产制品.pdf
下载文档

ID:2676969

大小:501.37KB

页数:7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GDXK 0001 S-2022 冻水产制品 2022 水产 制品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GDXK Q/GDXK 0001S-2022 冻水产制品 2022-03-01 发布 2022-04-01 实施 广东新凯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 备案号:44090059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4月19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GDXK 0001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按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编制。本标准由广东新凯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广东新凯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奎东。本标准于 2022 年 03 月 01 日发布,于 2022 年 04 月 01 日实施。Q/GDXK 0001S-2022 1 冻水产制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冻水产制品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鱼肉、墨鱼肉、虾肉、蟹肉、鱿鱼肉、海参的其中一种为主要原料,以猪肉、鸡肉、大豆蛋白、蛋清、味精、水、食用盐、白砂糖、猪油、芝麻油、大豆油、棕榈油、葱、蒜、食用淀粉为辅料,并添加适量的食品添加剂: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磷酸氢二钠,经原料处理、绞碎、配料、搅拌、成型、冷冻、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冻水产制品。本产品属于非即食的产品,需经彻底煮熟后才可食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T 1535 大豆油 GB 1886.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六偏磷酸钠 GB 1886.3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GB 1886.3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GB 1886.3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 GB 27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淀粉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Q/GDXK 0001S-2022 2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1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 GB 5009.2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233 芝麻油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01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 GB 101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80 棕榈油 GB 18394 畜禽肉水分限量 GB 203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 GB 209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 GB 255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焦磷酸钠 GB 255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聚磷酸钠 GB 255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氢二钠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鱼肉、墨鱼肉、虾肉、蟹肉、鱿鱼肉、海参应符合 GB 2733、GB 31650 的要求。3.1.2 猪肉、鸡肉应符合 GB 2707、GB 18394、GB 31650 的要求。3.1.3 大豆蛋白应符合 GB 20371 的要求。3.1.4 蛋清应符合 GB 2749 的要求。3.1.5 味精应符合 GB 2720 的要求。3.1.6 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7 食用盐应符合 GB 2721 的要求。3.1.8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GB 13104 的要求。3.1.9 猪油应符合 GB 10146 的要求。3.1.10 芝麻油应符合 GB/T 8233、GB 2716 的要求。3.1.11 大豆油应符合 GB/T 1535、GB 2716 的要求。3.1.12 棕榈油应符合 GB/T 15680、GB 2716 的要求。3.1.13 葱、蒜应洁净、无霉烂、无虫蛀、无异味。3.1.14 食用淀粉应符合 GB 31637 的要求。3.1.15 焦磷酸钠应符合 GB 1886.339 的要求。3.1.16 三聚磷酸钠应符合 GB 1886.335 的要求。Q/GDXK 0001S-2022 3 3.1.17 六偏磷酸钠应符合 GB 1886.4 的要求。3.1.18 磷酸氢二钠应符合 GB 1886.329 的要求。3.1.19 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 和 GB 2763 的要求。3.1.20 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正常滋味、气味,无异味、无酸败味 状态 具有该产品正常的形状和组织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无霉变,无虫蛀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无机砷(以 As 计),mg/kg 鱼类制品 其他水产制品 0.1 0.5 铅(以 Pb 计),mg/kg 0.9 甲基汞(以 Hg 计),mg/kg 0.5 镉(以 Cd 计),mg/kg 凤尾鱼、旗鱼制品 其他鱼制品 0.3 0.1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30 水分,%80 淀粉,%25 蛋白质,%6 多氯联苯a,mg/kg 0.5 铬(以 Cr 计),mg/kg 2.0 N-二甲基亚硝胺,g/kg 4.0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 GB 2763 的要求 兽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a 以 PCB 28、PCB 52、PCB 101、PCB 118、PCB 138、PCB 153 和 PCB 180 总和计。3.4 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要求 3.4.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要求。3.4.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 的要求。3.5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应符合GB 14881 和GB 20941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Q/GDXK 0001S-2022 4 按GB 10136的规定执行。5.2 理化指标 5.2.1 无机砷 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进行。5.2.2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进行。5.2.3 甲基汞 按GB 5009.17规定的方法进行。5.2.4 镉 按GB 5009.15规定的方法进行。5.2.5 挥发性盐基氮 按GB 5009.228规定的方法进行。5.2.6 水分 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进行。5.2.7 淀粉 按GB 5009.9规定的方法进行。5.2.8 蛋白质 按GB 5009.5规定的方法进行。5.2.9 多氯联苯 按GB 5009.190规定的方法进行。5.2.10 铬 按GB 5009.123规定的方法进行。5.2.11 N-二甲基亚硝胺 按GB 5009.26规定的方法进行。5.3 净含量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辅料入库前应由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组批 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3 抽样方法及数量 成品库内从每批产品随机抽取 6 袋进行检验。净含量偏差抽样方法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6.4 出厂检验 6.4.1 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方可出厂。6.4.2 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为每批必检项目。6.5 型式检验 6.5.1 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Q/GDXK 0001S-2022 5 6.5.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 3.2、3.3、3.4、3.5 要求的全部项目和标签。6.6 判定规则 6.6.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6.6.2 检验结果中如果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按 6.3 抽样方案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时,作合格评论。如复检后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标志 7.1.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7.1.2 储运图示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7.2 包装 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3 包装材料 项 目 要 求 复合袋 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 纸箱 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 周转箱 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 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平整、无异味;应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及质量。7.3.2 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7.3.3 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倾倒、重压,防止包装破碎和产品变形。若有破损时,应及时加封。7.3.4 运输产品的箱体必须符合卫生要求,箱内温度必须保持-5以下。产品从冷库运上后,运输途中允许升到 8,但交货后必须尽快降至-5。7.3.5 在周转堆放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在露天长期堆放,或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18以下的冷库内,温度波动不得超过 2。不得与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恶臭的物品同库储存,贮存时货物离地面10cm,离墙面10cm。符合本标准贮运条件下,保质期为 24 个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