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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SSW 0004 S-2021 混合型坚果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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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SSW 0004 S-2021 混合型坚果制品 2021 混合 坚果 制品
Q/FSSW安徽芳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FSSWQ/FSSW 0004S-20210004S-2021混合型坚果制品混合型坚果制品2021-01-08发布2021-01-16实施安安徽徽芳芳拾拾生生物物科科技技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服务平台备案号:34202100314S备案生效日期:2021年01月20日Q/FSSW 0004S-20211前言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GB/T 1.1标注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要求主要参考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GB 16325-200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进行制定。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由安徽芳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起草并负责解释。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主要起草人:殷国强。本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于2021年01月08日首次发布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FSSW 0004S-20213混合型坚果制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坚果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坚果(如腰果仁、核桃仁、碧根果仁、巴旦木、杏仁、榛子仁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炒货(如南瓜籽、葵花籽、黑豆、炒米等)、水果干制品(如葡萄干、桂圆干、枸杞干、红枣干、黑加仑干、荔枝干等)、蜜饯(芒果、猕猴桃、草莓、蔓越莓等)、蔬菜干(秋葵干、红薯干等)等辅料,经挑选、称量、混合、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即食混合型坚果制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4806.1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FSSW 0004S-202143术语和定义混合型坚果制品:威夷果、瓜子、蒜香青豆、蟹黄蚕豆、多味花生、炒米、兰花豆、蟹黄豆瓣、芒果干、山楂条、葡萄干、碧根果、黄金豆、核桃仁、巴旦木、黑加仑、南瓜子、腰果仁、核桃仁、碧根果仁、巴旦木仁、杏仁、榛子仁、蔓越莓、扁桃仁、榛子、红枣、开心果、燕麦片、粳米、奇亚籽、提子干、冻干草莓丁、椰蓉、椰子片、黑麦、冻干紫薯丁、小白杏、燕麦片、甘栗仁、菠萝干、黄桃干、香蕉片、松子、榴莲干、栗子、冬瓜条、青红丝、话梅、话李、话杏、甘草榄、金桔、杏仁、番石榴、红毛丹、车厘子、猕猴桃干、芝麻、桂圆肉、冰糖。柠檬干、无花果干、树莓、圣女果、杨梅、南瓜籽、葵花籽、黑豆、炒米、葡萄干、桂圆干、枸杞干、红枣干、黑加仑干、荔枝干、芒果、猕猴桃、草莓、蔓越莓、秋葵干、红薯干、柠檬、苹果干、蓝莓干、菠萝干、芒果干、金橘干、桔子干、雪梨干、香蕉干、凤梨干、白桃干、哈密瓜干、杨桃干、玫瑰茄干、树莓干、蔓越莓干、西梅干、樱桃干、火龙果、水蜜桃干、槟榔梅干、杏干、荔枝、百香果干、草莓干等原辅料,经挑选、称量、混合、包装等加工工艺制成的即食混合型坚果制品。4 要求4.1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坚果应符符GB 19300的相关规定,水果干制品应符合GB 16325的相关规定,蜜饯应符合GB 14884的要求。应保证消费者的安全、满足营养需要,不应使用危害消费者营养与健康的物质。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品种固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检查有无异物。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其滋味。滋、气味具有该品种固有的滋味,不应有酸败等异味。状态无虫蛀,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项目指标检验方法坚果与籽类、豆类、水果干制品、混合类干果果仁混合型(水果干制品与坚果制品分开独立包装)干果果仁混合型(水果制品与坚果制品混合包 装)水分,%15/GB 5009.3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80(含葵花籽仁),0.50(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GB 5009.227酸价(以脂肪计)(KOH),mg/g3.0GB 5009.229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FSSW 0004S-202154.4微生物及致病菌限量微生物及致病菌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3微生物指标及致病菌限量铅(以Pb计),mg/kg0.180.98(限水果制品)0.18(限坚果制品)0.18GB 5009.12黄曲霉素B1,ug/kg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其中豆类食品应符合GB 2761中对豆类及其制品的规定,其他品种应符合GB 2761中对坚果及籽类的规定GB 5009.22注1:其他污染物限量、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2、GB 2763和其他国家有关公告的规定。2:纯果仁混合型是指只含有坚果类的果仁混合、干果果仁混合型是指水果干制品与坚果制品混合。项 目指标检验方法纯果仁混合型干果果仁混合型菌落总数/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GB 4789.2ncmM52310 CFU/g410 CFU/g大肠菌群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GB 4789.3ncmM5210CFU/g102CFU/ga霉菌25CFU/gGB 4789.15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GB 4789.4GB 4789.10第二法注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照GB 4789.1执行。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得规定;m为微生物及致病菌限量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及致病菌指标的最高限量值。注3:a仅适用纯熟制坚果与籽类包装中使用烘炒工艺加工的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FSSW 0004S-202164.5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6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6.1.1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6.1.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净含量、过氧化值、酸价、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6.2.1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c)产品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2.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6.3组批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分为 2 份,1 份做感官、理化、微生物检验,1 份留样备查。6.5判定规则6.5.1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如有一项(微生物项目除外)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一次;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5.3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的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7.1 标签、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及其它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营养标签应符合 GB 28050 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7.2 包装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10004 的规定,包装封口应严密。包装材料应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无害。外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7.3 运输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Q/FSSW 0004S-202177.3.1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7.3.2装卸、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掷。堆码高度应充分考虑产品和容器的抗压能力。7.3.3交运手续力求简便、迅速,运输时严禁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7.4 贮存7.4.1产品分装后堆存。批次应分明,堆码整齐。7.4.2产品在存放过程中,严禁与其他有毒、有异味、发霉以及其他易于传播病虫的物品混合存放。严禁雨淋,注意防潮、防虫、防鼠。7.4.3堆放产品的仓库地面应铺设木条或格板,使通风良好。7.5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运输和贮存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常温下保质期为 6-12 个月。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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