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QFSBW 0006 S-2019 针叶樱桃咀嚼压片糖果.pdf
下载文档

ID:2676896

大小:328.23KB

页数:6页

格式:PDF

时间:2023-08-21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FSBW 0006 S-2019 针叶樱桃咀嚼压片糖果 2019 针叶 樱桃 咀嚼 压片 糖果
71ICS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FSBWQ/FSBW 0006S-2019针叶樱桃咀嚼压片糖果2019-04-20 发布2019-05-20 实施佛山彬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060227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6月25日Q/FSBW 0006S-2019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制。本标准由佛山彬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和归口。本标准由佛山彬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天禄。本标准于 2019 年 04 月 20 日首次发布,于 2019 年 05 月 20 日开始实施。Q/FSBW 0006S-20191针叶樱桃咀嚼压片糖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针叶樱桃咀嚼压片糖果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脱脂乳粉、针叶樱桃粉(富含维生素C)、山梨糖醇、植脂末、葡萄糖、微晶纤维素、甜菊糖苷、硬脂酸镁为原料,经混合、调配、压片、成型、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针叶樱桃咀嚼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GB 1886.1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GB 1886.18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液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413.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维生素 C 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51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GB 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巧克力生产卫生规范GB 196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GB/T 20880食用葡萄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31123固体食品包装用纸板QB/T 4791植脂末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FSBW 0006S-2019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批准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等 5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0 年第 9 号)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脱脂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要求。3.1.2针叶樱桃粉(富含维生素 C)应呈粉末状,无结块,无潮解,并应符合关于批准金花茶、显脉旋覆花(小黑药)等 5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10 年第 9 号)的要求。3.1.3山梨糖醇应符合 GB 1886.187 的要求。3.1.4植脂末应符合 GB 15196、QB/T 4791 的要求。3.1.5葡萄糖应符合 GB/T 20880、GB 15203 的要求。3.1.6微晶纤维素应符合 GB 1886.103 的要求。3.1.7甜菊糖苷应符合 GB 8270 的要求。3.1.8硬脂酸镁应符合 GB 1886.91 的要求。3.1.9以上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GB 2763.1 的要求。3.1.10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外观、色泽符合相应产品的外观特性,具有正常产品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嗅,无异味状态符合相应产品的特性,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干燥失重,g/100g11.0维生素C,mg/100g15铅(以 Pb 计),mg/kg0.43.4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大肠菌群,CFU/g5210102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5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要求3.5.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要求。3.5.2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 的要求。3.6净含量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7403和GB 14881的规定。Q/FSBW 0006S-20193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按GB 17399的规定的方法测定。5.2理化指标5.2.1干燥失重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维生素 C按GB 5413.18规定的方法测定。5.2.3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限量5.3.1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5.3.2大肠菌群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应经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3抽样方法及数量样品应从仓库成品库中随机抽样,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 14 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其中净含量抽样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6.4出厂检验6.4.1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方可出厂。6.4.2净含量、感官要求、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6.5型式检验6.5.1型式检验至少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5.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 3.2、3.3、3.4、3.5、3.6 规定的项目和标签。6.6判定规则6.6.1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6.6.2如果检验结果微生物限量项目不符合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6.3其余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按 6.3 抽样方案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时,作合格评论。复检后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Q/FSBW 0006S-20194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标签7.1.1包装箱的图形标志符合 GB/T 191 的要求。7.1.2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和卫生计生委)有关公告中标签、标识的要求。7.2包装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食品级包装材料国家标准的要求,铝箔膜、袋应符合 GB/T 28118的要求,复合袋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塑料瓶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纸盒用纸板应符合 GB/T 31123的要求,外包装用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3运输7.3.1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平整、无异味;应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及质量。7.3.2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7.3.3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倾倒、重压,防止包装破碎和产品变形。若有破损时,应及时加封。7.3.4运输过程中严禁重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品混运。7.3.5在周转堆放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在露天长期堆放,或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7.4贮存产品应存放于通风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库房中,避免阳光直射。应有防火、防虫、防鼠设施,并应防止农药和其他化学物品污染成品,产品不得与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恶臭的物品同库储存,贮存时货物离地面10cm,离墙面10cm。产品在包装完整无破损的状态下,常温下保质期为 24个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