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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QSP
0002
S-2019
豆皮油皮
2019
豆皮
油皮
Q/FQSP福 祺 食 品(漳 州)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FQSP 0002S2019豆皮(油皮)2019-12-01 发布2020-01-01 实施福祺食品(漳州)有限公司发 布Q/FQSP 0002S2019I前言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及特性指标(水分、蛋白质)根据产品特征制定,铅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并严于 GB 2762,食品添加剂依据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由福祺食品(漳州)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福祺食品(漳州)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金凤。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QSP 0002S20191豆皮(油皮)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豆皮(油皮)的技术要求、生产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为主要原料,以食用盐、羧甲基纤维素钠、D-异抗坏血酸钠为辅料,经选豆、清洗、浸泡、磨浆、过滤、煮浆、成型、干燥、包装制成的非即食豆皮(油皮),需经烹饪后食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52大豆GB 1886.2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D-异抗坏血酸钠GB 1886.2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辅料3.1.1大豆:应符合 GB 1352 的规定。3.1.2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3羧甲基纤维素钠:应符合 GB 1886.232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QSP 0002S201923.1.4D-异抗坏血酸钠:应符合 GB 1886.28 的规定。3.1.5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表 1感官指标项目要求色泽呈浅黄色。气味具有大豆特有的香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呈薄膜状,厚薄大致均匀,有韧性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要求。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25.0蛋白质,g/100g30.0铅(以 Pb 计),mg/kg0.53.4食品添加剂3.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4.2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羧甲基纤维素钠、D-异抗坏血酸钠按生产需要量适量添加。3.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4试验方法4.1感官指标正常条件下,将被测样品倒在洁净的白搪瓷盘中,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嗅其气味。4.2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QSP 0002S201934.3蛋白质按GB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4.4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进行。4.5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5检验规则5.1组批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按每批产品总箱数 3%随机抽取,再从每箱中随机抽取若干包,样品总数不得少于 500g。5.3检验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3.1出厂检验产品须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水分、净含量。5.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年进行 12 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停产三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c)原料或工艺出现大的变化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要检验时。5.4判定规则5.4.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5.4.2检验结果中如有不合格项,可双倍取样复检,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内包装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QSP 0002S201946.2包装内包装采用复合食品包装袋、塑料袋或塑料成型容器包装,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塑料袋、塑料成型容器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包装应严密,确保无泄漏。6.3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应有防雨、防潮、防晒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气味物品混装。6.4贮存成品在常温常湿下保存,成品库应清洁、卫生、通风、干燥。不得兼贮有毒、有气味的物品,并防止阳光直接照射。7保质期按不同包装方式分别确定产品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以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保质期限为准。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