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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HN
0006
S-2019
蛋白饮品
2019
蛋白
饮品
Q/FJHN 福建汇农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FJHN 0006S2019 代替 Q/FJHN 0006S2017 蛋白饮品 2019 12 02 发布 2019 12 30 实施 福建汇农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Q/FJHN 0006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可溶性固形物、蛋白质、pH 值)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污染物限量依据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铅指标严于 GB 2762 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微生物限量依据 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代替 2017 年 08 月 07 日备案的备案号为 0591350269S(2017)的企业标准 Q/FJHN 0006S2017牛奶花生复合蛋白饮品。本标准与 Q/FJHN 0006S2017 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修改企业标准名称;修改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产品分类;修改原料要求、感官要求;修改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修改微生物限量、净含量;修改食品添加剂要求;修改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修改包装、保质期。本标准于 2019 年 12 月 02 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建汇农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汇农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景元、余端津。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HN 0006S2019 1 蛋白饮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蛋白饮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水、白砂糖、花生(花生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全脂奶粉、椰果、糯米浆(水、糯米)、复配乳化稳定剂(蔗糖脂肪酸酯、三聚磷酸钠、聚甘油脂肪酸酯、单,双甘油脂肪酸酯、黄原胶、微晶纤维素、魔芋粉、麦芽糊精)、D-异抗坏血酸钠、碳酸氢钠、黄原胶、三聚磷酸钠、蔗糖脂肪酸酯、单,双甘油脂肪酸酯、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经原料处理、调配、均质、灌装高温杀菌或高温杀菌灌装、冷却、包装工艺制成的蛋白饮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产品分类 3.1 牛奶花生复合蛋白饮品 以水、白砂糖、花生(花生仁)、全脂奶粉为原料,适量使用复配乳化稳定剂(蔗糖脂肪酸酯、三聚磷酸钠、聚甘油脂肪酸酯、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单硬脂酸甘油酯、黄原胶、微晶纤维素、魔芋粉、麦芽糊精)、D-异抗坏血酸钠、碳酸氢钠、食品用香精中的几种,经加工制成。3.2 椰果花生汤蛋白饮品 以水、白砂糖、花生(花生仁)、椰果、糯米浆(水、糯米)为原料,适量使用复配乳化稳定剂(蔗糖脂肪酸酯、三聚磷酸钠、聚甘油脂肪酸酯、单,双甘油脂肪酸酯、黄原胶、微晶纤维素、魔芋粉、麦芽糊精)、黄原胶、三聚磷酸钠、D-异抗坏血酸钠、碳酸氢钠、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中的几种,经加工制成。3.3 花生汤植物蛋白饮料 以水、花生(花生仁)、白砂糖为原料,适量使用复配乳化稳定剂(蔗糖脂肪酸酯、三聚磷酸钠、聚甘油脂肪酸酯、单,双甘油脂肪酸酯、黄原胶、微晶纤维素、魔芋粉、麦芽糊精)、蔗糖脂肪酸酯、黄原胶、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碳酸氢钠、食品用香精中的几种,经加工制成。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HN 0006S2019 2 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 50 mL 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鉴别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检查其有无异物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异臭 状态 呈固液混合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液体状态均匀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牛奶花生复合蛋白饮品 椰果花生汤蛋白饮品 花生汤植物蛋白饮料 可溶性固形物(以 20 折光计法),3.0 GB/T 12143 蛋白质,g/100 g 0.7 0.5 GB 5009.5 pH 值 5.08.5 GB 5009.237 4.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中复合蛋白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L 0.3 GB 5009.12 4.5 真菌毒素限量和农药残留限量 4.5.1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4.5.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4.6 微生物限量 4.6.1 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按 GB 4789.26 规定的方法检验。4.6.2 非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其微生物限量应符合 GB 7101、GB 29921 的规定。4.7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HN 0006S2019 3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4.8 食品添加剂 4.8.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8.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2695 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2 产品出厂 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6.3 抽样 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取样品不少于 12 个小包装。样品分成 2 份,1 份检验,1份备查。6.4 产品检验 6.4.1 出厂检验项目 6.4.1.1 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净含量、感官要求、可溶性固形物、蛋白质、pH 值、商业无菌。6.4.1.2 非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净含量、感官要求、可溶性固形物、蛋白质、pH 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4.2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 如果微生物限量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HN 0006S2019 4 6.5.3 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限量外,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同批次产品中加倍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 标签和标志 产品预包装标签和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要求,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7.2 包装 包装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7.3 运输 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一起贮存。7.5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