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ZSH福州山海志业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ZSH0002S—2020坚果制品2020-04-10发布2020-04-30实施福州山海志业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发布Q/FZSH0002S—2020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要求和质量指标(水分)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污染物限量依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铅指标严于GB2762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依据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制定,农药残留限量依据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酸价、过氧化值、微生物指标依据GB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本标准与Q/FZSH0002S-201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增加了产品类别。本标准于2020年04月10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州山海志业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州山海志业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旺金。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ZSH0002S—20201坚果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坚果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外购的大包装坚果与籽类制品(不含豆类)中的一种或者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果干制品、蜜饯(不含苹果、山楂制品)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拣选或不拣选、烘干或不烘干,混合或不混合,包装而制成的小包装坚果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产品分类按产品加工工艺分为烘炒类、油炸类、其他类和混合类坚果制品。3.1烘炒类经炒制或烘烤而制成的产品。3.2油炸类经油炸而制成的产品。3.3其他类经水煮或者其他加工工艺制成的产品。3.4混合类坚果制品以坚果与籽类制品(不含豆类)中的两种以上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果干制品、蜜饯(不含苹果、山楂制品)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混合、包装而制成的产品。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4.2感官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