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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HZY
0001
S-2020
果蔬汁类饮料
2020
果蔬汁类
饮料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GHZYQ/GHZY 0001S-2020果蔬汁类饮料2020-09-01 发布2020-10-01 实施广广州州白白云云山山光光华华制制药药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010036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1月08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GHZY 0001S-2020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规定编写。本标准由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如文、张俊华、江志强、邓淑晶。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实施。Q/GHZY 0001S-20201果蔬汁类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果蔬汁类饮料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果蔬汁(橙汁或胡萝卜汁)、水、果葡糖浆、蔗糖、-胡萝卜素、维生素E、维生素C、赤藓糖醇、柠檬酸、柠檬酸钠、山梨酸钾、果胶、食品用香精,调配而成的可直接饮用的果蔬汁类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2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E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铜的测定GB 5009.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锌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铁的测定GB 5009.2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pH值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Q/GHZY 0001S-20202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8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胡萝卜素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75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C(抗坏血酸)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52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GB 173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T 17590铝易开盖三片罐GB/T 20882果葡糖浆GB 255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果胶GB 264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65号3技术要求3.1原辅材料要求3.1.1 橙汁、胡萝卜汁应符合 GB 7101 的规定;3.1.2 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3.1.3 蔗糖:应符合GB 13104的要求;3.1.4 果葡糖浆:应符合GB/T 20882及GB 15203的要求;3.1.5-胡萝卜素:应符合GB 8821的要求;3.1.6 维生素E:应符合GB 1886.233的要求;3.1.7 维生素C:应符合GB 14754的要求;3.1.8 赤藓糖醇:应符合GB 26404的要求;3.1.9 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的要求;3.1.10 柠檬酸钠:应符合GB 1886.25的要求;3.1.11 山梨酸钾:应符合GB 1886.39的要求;3.1.12 果胶 应符合 GB 25533 的要求3.1.13 食品用香精 应符合GB 30616的要求;3.1.14 所有原辅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要求。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色泽滋味和气味具有本品应有的香气和滋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呈均匀液体。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Q/GHZY 0001S-20203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g/100g1.0pH值2.5-5.0铅(以Pb计),mg/L0.04锡(以Sn计)a,mg/kg150锌、铜、铁总和b,mg/L20a适用于采用镀锡薄板包装的产品。b仅适用于金属罐装果蔬汁饮料。3.4微生物指标3.4.1 罐装产品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3.4.2 其他包装产品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mL 表示)ncmM菌落总数52100CFU/mL10000CFU/mL大肠菌群521CFU/mL10CFU/mL霉菌20CFU/mL酵母20CFU/mL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mL1000CFU/mL注:1.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GB/T 4789.21 执行。注:2.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得样品数;m 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要求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2695、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 感官要求按 GB 7101 规定的方法测定5.2理化检验5.2.1可溶性固形物Q/GHZY 0001S-20204按GB/T 12143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2.2pH值按GB 5009.237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2.3锡按GB 5009.16的规定测定。5.2.4 铅按GB 5009.12 的规定测定。5.2.5 锌、铜、铁总和按GB 5009.13或GB 5009.14或GB 5009.90的规定测定。5.3微生物指标5.3.1 商业无菌按GB 4789.26中规定的方法检测。5.3.2 菌落总数按GB 4789.2中规定的方法检测。5.3.3 大肠菌群按GB 4789.3平板计数法中规定的方法检测。5.3.4 霉菌、酵母按 GB 4789.15 中规定的方法检测。5.3.5 沙门氏菌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5.3.6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中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应经企业质检部门按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出厂检验6.2.1 每批产品须经工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方可出厂。6.2.2 检验项目感官要求、净含量、可溶性固形物、pH值、菌落总数为每批必检项目,其它项目作不定期抽检。6.3型式检验6.3.1正常生产每半度进行一次形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正式投产后,如原料供应商或产地有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更换生产设备时;e)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可对任意项提出型式检验。6.3.2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3.2-3.6。6.4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条件、同一生产线生产完好的同一品种、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Q/GHZY 0001S-202056.5抽样在成品库按批抽样。每批按1/1000随机抽样,但每批不少于10瓶,其中5瓶用于检验,另5瓶留样备用。6.6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判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允许在原抽样样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判为不合格品。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签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7.2标志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7.3包装7.3.1内包装内包装在饮料罐装前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其中PET塑料瓶应符合GB 4806.7的标准要求。铝易开盖三片罐应符合GB/T 17590 的相关标准要求。纸质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8的要求。7.3.2外包装外包装材料为瓦楞纸箱或瓦愣纸托盘板外加聚乙烯收缩包装,箱内产品数量应与标明数量相等。瓦楞纸箱必须符合GB/T 6543的要求。7.4运输本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运输过程应防日晒雨淋,冰冻及挤压、碰撞。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装卸时应轻放轻卸,严禁摔撞。7.5贮存本品应贮存于清洁、阴凉、干燥、通风的室内。不得靠近热源和腐蚀介质,注意防冻。离墙、离地10cm以上,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纸盒包装产品堆叠高度不得超过8层。7.6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