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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TL
0002
S-2021
高温杀菌乳
2021
高温
杀菌
Q/FJTL 福建明一天籁生态营养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FJTL 0002S2021 高温杀菌乳 20210813 发布 20210915 实施 福建明一天籁生态营养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FJTL 0002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规则按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本标准主要参照GB 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中附附则2的要求,综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和该产品特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产品质量控制的依据。本标准由福建明一天籁生态营养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明一天籁生态营养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美芬、郑泽斌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TL 0002S2021 1 高温杀菌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温杀菌乳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生牛乳为原料,经生牛乳验收、净乳、冷却、预热、均质、高温杀菌(100132,130s)、冷却、储存、灌装等工艺制成的高温杀菌乳。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生牛乳应符合GB 19301的要求。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测方法 色泽 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滋味、气味 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组织状态 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测方法 脂肪,g/100g 3.3 GB 5009.6 蛋白质,g/100g 3.0 GB 5009.5 非脂乳固体,g/100g 8.2 GB 5413.39 酸度,T 1218 GB 5009.239 三聚氰胺,mg/kg 2.5 GB/T 22388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TL 0002S2021 2 3.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或CFU/mL表示)检测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 5 2 10000 5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 5 2 1 5 GB 4789.3 平板计数法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0 0/25g(mL)-GB 4789.10 定性检验 沙门氏菌 5 0 0/25g(mL)-GB 4789.4 a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及GB 4789.18执行。3.5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 4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0.05 GB 5009.12 总汞(以Hg计),mg/kg 0.01 GB 5009.17 总砷(以As计),mg/kg 0.1 GB 5009.11 铬(以Cr计),mg/kg 0.3 GB 5009.123 3.6 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 5 真菌毒素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测方法 黄曲霉毒素M1,g/kg 0.5 GB 5009.24 3.7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检验。3.8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3和GB 14881的规定。4 检验规则 4.1 检验分类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TL 0002S2021 3 产品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2 出厂检验 4.2.1 检测项目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4.2.2 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总砷、铅、总汞、铬、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 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净含量。4.3 组批与抽样 4.3.1 同一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4.3.2 产品抽样按每批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 1.5 倍,作为检验及留样。净含量按 JJF 1070 抽样。4.4 型式检验 4.4.1 型式检验为本要求中的全部项目。4.4.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材料、生产工艺有改变时;b)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产品质量不稳定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型式检验提出要求时。4.5 判定规则 4.5.1 全部检测项目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为合格品。4.5.2 微生物限量检测不符合本标准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4.5.3 如果其他指标检测不符合本标准时,可重新抽取双倍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5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藏、保质期 5.1 标志、标签 5.1.1 应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标注“牛奶”或“牛乳”。5.1.2 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123 号(2009)的有关规定。5.1.3 如有包装储运,其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有关规定。5.2 包装 产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5.3 运输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TL 0002S2021 4 5.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防挤压、防日晒、防雨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撞。5.3.2 产品运输温度为 26。5.4 贮藏 产品应贮存在26的成品库中,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放。5.5 保质期 产品在符合本标准5.3、5.4规定的条件下,未经启封,从生产之日起产品的保质期为10-30天。_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