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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SY 0001 S-2019 代用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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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SY 0001 S-2019 代用茶 2019 用茶
Q/FJSYQ/FJSY 0001S2019代用茶2019-08-19 发布2019-09-19 实施福建佳昇亿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福 建 佳 昇 亿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FJSY 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的感官要求和质量指标根据产品实际特性制定,安全指标依据GB 2761、GB 2762、GB 2763的规定制定。其中,铅的指标严于GB 2762的要求。本标准由福建佳昇亿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佳昇亿食品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结荣。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Y 0001S20191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国家规定的可食用植物的叶(芽)、花(蕾)、果(实)、根茎为主要原料,经挑选、清洗、切片或不切片、干燥或不干燥、拼配或不拼配、包装等工序加工制作而成的,采用冲泡(浸泡或煮)方式供饮用的代用茶系列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5436 热封型茶叶滤纸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8121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GH/T 1091 代用茶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Y 0001S2019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关于弯曲乳杆菌等24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19年第2号)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20号)3产品分类3.1根据原料的不同,产品分为叶类、花类、果(实)类、根茎类、混合类代用茶。3.1.1叶类代用茶:以单一品种可食用植物的芽叶为原料制成的代用茶,如枇杷叶、荷叶、桑叶、薄荷叶、苦丁叶代用茶等。3.1.2花类代用茶:以单一品种可食用植物的花为原料制成的代用茶,如枇杷花、金银花、菊花、桂花、茉莉花、重瓣玫瑰代用茶等。3.1.3果(实)类代用茶:以单一品种可食用植物的果(实)、根茎为原料制成的代用茶,如枸杞子、决明子、大麦茶、苦瓜片、罗汉果、柠檬片。芡实代用茶等。3.1.4根茎类代用茶:以单一品种可食用植物的果(实)为原料制成的代用茶,如甘草、牛蒡根、人参(人工种植)、玉米须代用茶等。3.1.5混合类代用茶:混合类代用茶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叶类、花类、果(实)类、根茎类代用茶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制成的混合类代用茶。3.2根据包装形式的不同,产品分为袋泡代用茶、普通包装代用茶。3.2.1袋泡代用茶:袋泡代用茶是以加工成一定规格的代用茶为原料,采用过滤材料包装而成的袋泡代用茶。3.2.2普通包装代用茶:除袋泡代用茶之外的为普通包装代用茶。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4.1.1原料:应为国家规定的可食用植物的叶(芽)、花(蕾)、果(实)、根茎,无霉变,无污染,无虫害,无异物,并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国际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供应商备案有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要求。4.1.2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指标外观具有本品固有的色泽,无劣变、霉变、无杂质汤色具有本品固有的汤色香气具有本品固有的香气,无异气味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Y 0001S20193滋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无异味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叶类花类果(实)类根茎类混合类水分/(g/100g)8.513.012.0总灰分/(g/100g)12.0铅(以 Pb 计),mg/kg叶类中苦丁茶代用茶花类中以菊花类为主要原料的代用茶果(实)类中以玄米、大麦、荞麦、薏仁、杏仁类为主要原料的代用茶其他代用茶2.05.00.21.0二氧化硫(以SO2计)/(mg/kg)100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要求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要求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4.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采用称量销售的产品除外。4.5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指标按 GH/T 1091 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检验。5.2理化指标5.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5.2.2总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5.2.3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2.4二氧化硫:按 GB 5009.34 规定的方法测定。5.3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规定执行。6检验规则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Y 0001S201946.1组批具有相同的花色、等级、包装规格和净含量,品质一致,并在同一地点、同一期间内加工包装的产品集合为一批次。6.2抽样从同一组批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 5kg,随机抽取 600g 样品,抽取的样品应迅速分装于两个样罐或样袋中,样品分为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6.3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1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每批必检,产品应由公司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6.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六个月需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时;c)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6.4判定规则6.4.1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4.2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若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4.3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如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如仍有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标签7.1.1销售包装上应有食品标签。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123 号令(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产品中含有已公告的新食品原料或地方卫生部门已发布实施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食品原料且公告或标准中有明确要求在标签中标示食用限量和不适宜人群的,则应按照相关公告或标准的要求进行标示。7.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SY 0001S201957.2.1产品内包装采用复合食品包装袋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铝箔袋应符合 GB/T 28118 的要求、纸质包装应符合 GB 4806.8 的要求、塑料包装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玻璃包装应符合 GB 4806.5、金属包装应符合 GB 4806.9 的要求,包装严密、牢固、耐压、不破损、不泄漏。7.2.2袋泡茶的内包装采用滤袋应符合 GB 4806.1 的要求、滤纸应符合 GB 4806.1 和 4806.8 的要求、非热封型茶叶滤纸应符合 GB/T 28121 的要求、热封型茶叶滤纸应符合 GB/T 25436 的要求、尼龙包装应符合GB 4806.7 的要求。7.2.3袋泡茶若使用提线,应符合 GB 4806.1 的要求。提线宜为不含荧光物质的圆柏棉线,不得漂白;提线应固定,不脱落,不断裂;固定提线用胶粘剂应无毒、无害。若使用吊牌,吊牌用纸应符合 GB 4806.8的要求,其上印刷的油墨应符合 GB 4806.1 的要求。7.2.4外包装为瓦楞纸箱或其他包装,应符合 GB/T 6543 或其他相应标准的质量要求,封口牢固、平整。7.3运输运输工具须清洁、干燥、无异味,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运。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晒、防潮设施,避免剧烈撞击和重压。7.4贮存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内,产品离地面10cm以上,离墙壁20cm以外;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或潮湿的物品混放。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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