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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XLF 0001 S-2021 冻干速食汤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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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XLF 0001 S-2021 冻干速食汤料 2021 速食 汤料
Q/FXLF 福建欣莱富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FXLF 0001S2021 冻干速食汤料 2021-11-01 发布 2022-1-13 实施 福建欣莱富食品有限公司 发 布 Q/FXLF 0001S2021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水分、氯化物根据产品的特征而制定;污染物指标按 GB 2762-2017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进行规定,其中铅指标严于GB 2762 的要求;真菌毒素按 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规定而制定;米酵菌酸根据 GB 709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的规定而制定;微生物指标按 GB 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进行规定。本标准由福建欣莱富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欣莱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柯水治。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XLF 0001S2021 1 冻干速食汤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冻干速食汤料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菌、藻类、蛋、蔬菜、水果、燕窝、谷物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糖、桂花、桂圆、百合、莲子、红枣、蜂蜜、花生、椰果、芝麻、魔芋精粉、麦芽糊精、木糖醇、食用盐中的一种或几种,经经原料验收、原料处理、配料、混合、蒸煮、冷却或不冷却、混合或不混合、排盘、配料或不配料、撒料或不撒料、冻结、真空干燥、出炉、粉粹或不粉粹、挑选、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冻干速食汤料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T 1532 花生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XLF 0001S2021 2 GB 478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 500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5009.18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米酵菌酸的测定 GB 5009.1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NY/T 1504 莲子 NY/T 1522 椰子产品 椰纤果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T 18104 魔芋精粉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XLF 0001S2021 3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 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2号令 2015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卫监督函 2012 62号 卫生部关于通报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蔬菜(新鲜或干制):应无虫害、无污染、无霉变、无腐烂,并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或符合供应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规定。3.1.2 食用菌:应符合 GB 7096 的规定。3.1.3 食糖:应符合 GB 13104 的规定。3.1.4 豆类、谷物:应符合 GB 2715 的规定。3.1.5 桂花、水果:应洁净,无变质、无虫蛀,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1.6 桂圆:应符合 GB 16325 的规定。3.1.7 百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相应规定。3.1.8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9 莲子:应符合 NY/T 1504 的规定。3.1.10 红枣:应符合 GB/T 5835 的规定。3.1.11 芝麻:应符合 GB/T 11761 的规定。3.1.12 燕窝:应符合 GH/T 1092、卫监督函201262 号的规定。3.1.13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14 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15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16 花生:应符合 GB/T 1532 的规定。3.1.17 椰果:应符合 NY/T 1522 的规定。3.1.18 魔芋精粉:应符合 GB/T 18104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XLF 0001S2021 4 3.1.19 食盐:应符合GB 2721 的规定。3.1.20 蛋:应符合GB 2749的规定。3.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要 求 色泽 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色泽 气味、滋味 具有相应品种应有的香气及滋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 复水性 沸水冲泡 3min,呈悬浮状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12.0 氯化物(以 NaCl计)a,g/100g 12.5 米酵菌酸b,mg/kg 0.25 a 仅限于添加食用盐的产品。b 仅限于添加银耳的产品。3.4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表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铅(以 Pb 计),mg/kg 0.2 3.5真菌毒素限量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其他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表4 真菌毒素限量 项 目 指 标 黄曲霉毒素 B1 a,g/kg 20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XLF 0001S2021 5 展青霉素 b,g/kg 50 a 仅限于添加了花生的产品。b仅限于添加了苹果的产品。3.6 微生物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 2 104 105 大肠菌群/(CFU/g)5 2 10 100 霉菌/(CFU/g)5 2 50 100 沙门氏菌/(/25g)5 0 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 1 100 1000 注: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M 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a 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7 农药残留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3.8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9 食品添加剂 3.9.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9.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规定。3.9.3 木糖醇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3.10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在正常条件下,取适量的样品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按标签说明将 适量样品加入沸水,盖紧、静置 3 分钟后,搅拌均匀,嗅其气味、尝其滋味、观察其复水性。4.2 水分 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测。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XLF 0001S2021 6 4.3 米酵菌酸 按 GB 5009.189 规定的方法检测。4.4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测。4.5 总汞、甲基汞 按 GB 5009.17 规定的方法检测。4.6 总砷、无机砷 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检测。4.7 镉 按 GB 5009.15 规定的方法检测。4.8 黄曲霉毒素 B1 按 GB 5009.22 规定的方法检测。4.9 展青霉素 按 GB 5009.185 规定的方法检测。4.12 沙门氏菌 按 GB 4789.4 规定的方法检测。4.13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 GB 4789.10 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检测。4.14 菌落总数 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测。4.15 大肠菌群 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检测。4.16 霉菌 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测。4.17 净含量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测。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以同一原料产地、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加工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次。5.2 抽样 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每批产品抽样数不小于 10 包,样品平均分成 2 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5.3 出厂检验 5.3.1 每批产品出厂前,须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5.3.2 出厂检验项目: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5.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1)新产品投产时(2)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3)主要原材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发生改变时;(4)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XLF 0001S2021 7(5)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5.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 本标准时,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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