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QGDYL
0002
S-2021
黄精地龙蛋白片压片糖果
2021
黄精
地龙
蛋白
压片
糖果
2021-11-30 发布 2021-12-30 实施 Q/GDYL 广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GDYL 0002S-2021 黄精地龙蛋白片(压片糖果)广东蚓领餐饮文化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备案号:44080015S-2022备案日期:2022年01月27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GDYL 0002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GB 1739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和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参考了SB/T 10347-2017 糖果 压片糖果;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由广东蚓领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蚓领餐饮文化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姿蓉。本标准系首次发布。Q/GDYL 0002S-2021 1 黄精地龙蛋白片(压片糖果)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黄精地龙蛋白片(压片糖果)的术语与定义、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木糖醇、黄精粉、地龙蛋白、山楂粉、麦芽糊精、硬脂酸镁为原料,经配料、混合、压片、包糖衣、分装、外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黄精地龙蛋白片(压片糖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Q/GDYL 0002S-2021 2 GB/T 29602 固体饮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第18号)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地龙蛋白 以地龙(蚯蚓)经挑选洗涤、水解自溶、离心分离、微滤、喷雾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山楂粉和黄精粉应符合 GB/T 29602 的规定。4.1.2 地龙蛋白应符合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 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2009 第 18 号)的规定。4.1.3 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4.1.4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4.1.5 硬脂酸镁应符合 GB 1886.91 的规定。4.1.6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4.1.7 以上原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 和 GB 2763 的规定。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 泽 呈本品固有的色泽 抽取样品 5g 左右,倒置一洁净的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状态和色泽,用鼻子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并作口感评价 滋味、气味 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状态 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块型完整,大小一致,无缺角、裂缝,表面光滑,无明显变形,无霉变 4.3 理化指标 Q/GDYL 0002S-2021 3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 Pb 计)/(mg/kg)0.4 GB 5009.12 总砷(以 As 计)/(mg/kg)0.5 GB 5009.11 干燥失重/(g/100g)7.0 GB 5009.3(第二法)展青霉素/(g/kg)50 GB 5009.185 蛋白质/(%)10.0 GB 5009.5 蚓激酶 不得检出 按附录 A 规定执行 4.4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 3 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 4789.3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4.5 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净含量检测按JJF 1070规定进行。4.6 食品添加剂 4.6.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检验规则 原辅料进厂后,应先经本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1 组批 由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Q/GDYL 0002S-2021 4 6.2 出厂检验 6.2.1 抽样方法和数量 每批随机抽取,最小独立包装应不少于18个(不含净含量抽样),且样品总量不少于500g。检样一式二份,一份供检验和另一份复检备用。净含量检验的抽样方法和数量按JJF 1070规定执行。微生物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规定执行。6.2.2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干燥失重、蛋白质、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6.2.3 每批产品出厂时应由本企业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3 型式检验 6.3.1 抽样方法和数量 每批随机抽取,最小独立包装应不少于18个(不含净含量抽样),且样品总量不少于500g。检样一式二份,一份供检验和另一份复检备用。净含量检验的抽样方法和数量按JJF 1070规定执行。微生物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规定执行。6.3.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 4.2-4.5 规定的全部项目。6.3.3 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应进行:a)主要原辅料、关键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b)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e)产品定型投产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除微生物指标外的其他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复检结果合格,可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若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则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7 标识、包装、贮存、运输、保质期 7.1 标识 7.1.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7.1.2 产品还应标示“本产品不适宜婴幼儿、少年儿童、孕产妇、过敏体质者等人群食用”字样和每日最大食用量(折算成地龙蛋白食用量10 克/天)。Q/GDYL 0002S-2021 5 7.1.3 包装贮运标志应符合 GB/T 191 规定。7.2 包装 产品内包装应符合GB 4806.6或GB 4806.7的要求或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要求。产品封口应严密,外包装应整洁,无明显破损,标签端正,图案清晰;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7.3 贮存 常温贮存时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污染,应存放于阴凉、清洁、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中。应按品种分别存放,防止挤压。不得与有毒、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恶臭的物品同库储存,贮存时货物离地面20cm,离墙面20cm。7.4 运输 运输工具要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暴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装、混运。7.5 保质期 在规定的贮存运输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Q/GDYL 0002S-2021 6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蚓激酶的测定方法 A 1.1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地龙蛋白中蚓激酶的检测。第一法 紫外吸收法 A 1.2 原理 利用蚓激酶在2782nm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新药转正标准第27册)这一特征,样品中如不含蚓激酶,则在2782nm波长处无最大吸收。A 1.3 仪器与用具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石英吸收池 A 1.4 试样的制备 取供试品约25mg,加纯化水或蒸馏水使溶解,定容至50mL,静置23分钟,直接取上清液或过滤后取滤液,即可。A 1.5 操作步骤 按照分光光度法测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四部),在250400nm波长范围扫描。A 1.6 结果判定 扫描图谱在2782nm波长处应无最大吸收,否则为不符合规定。第二法 纤维蛋白平板法 A 1.7 原理 利用纤维蛋白原在凝血酶的作用下成为纤维蛋白,然后蚓激酶溶解纤维蛋白形成透明溶圈,如地龙蛋白中不含蚓激酶,则不会溶解纤维蛋白形成透明溶圈。A 1.8 仪器与用具 生化培养箱、微量注射器、游标卡尺、移液管、培养 A 1.9 试剂与试样的制备 Q/GDYL 0002S-2021 7 a)试剂: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氯化钠、琼脂糖、纤维蛋白原、凝血酶。0.01mol/L磷酸盐缓冲液:取磷酸氢二钠(NaH2P0412H20)3.58g,加水使溶解并稀释至1000mL为液。取磷酸二氢钠(NaH2P042H20)0.78g,加水使溶解并稀释至500mL为B液,将A、B两液混合至pH7.8。工作溶液:取0.01 mol/L磷酸盐缓冲液(pH 7.8)与0.9%氯化钠溶液(1:17)配制。1.5%琼脂糖溶液:取琼脂糖1.5g,加工作液100mL加热溶解。纤维蛋白原溶液:取纤维蛋白原适量,加工作液制成每1ml中含1.5mg的可凝蛋白溶液。凝血酶溶液:取凝血酶,加0.9%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 中含1BP单位的溶液。b)标准品溶液的制备:取蚓激酶标准品,加0.9%氯化钠溶液制成浓度为每1ml中含2000蚓激酶单位的溶液。c)供试品溶液的制备:称取地龙蛋白样品5g,加0.9%氯化钠溶液使熔解并稀释至100mL,制成地龙蛋白供试液。A 1.10 操作步骤 取纤维蛋白原溶液39mL,置烧杯中,边搅拌边加入55 琼脂糖溶液39mL,凝血酶溶液3.0mL,立即混均匀,快速倒入14cm培养皿中,室温水平放置1小时,打孔,精密量取蚓激酶标准品溶液及供试品溶液各10 g,分别点在同一培养皿中,加盖,置37恒温箱中反应18小时。A 1.11 结果判定 取出后观察,蚓激酶标准品溶液应有溶圈,地龙蛋白供试液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