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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JLX 0008 S-2021 卤制淀粉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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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JLX 0008 S-2021 卤制淀粉制品 2021 卤制 淀粉 制品
新模板标记勿删Q/CJLXQ/CJLX0008S-2021代替Q/CJLX0008S-2019卤制淀粉制品2021-06-14 发布2021-06-14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合盛(吉林)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合盛(吉林)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Q/CJLX0008S-2021222492S-20192021 06242024 0623Q/CJLX0008S-20211前言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合盛(吉林)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公司名称由“长春京来香食品有限公司”变更为“合盛(吉林)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所代替历次版本发布情况:-Q/CJLX0008S-2019Q/CJLX0008S-20211卤制淀粉制品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粉条或粉片等淀粉制品为主要原料,以植物油、食用盐、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味精)、香辛料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用香精,经挑选、清洗、浸泡或不浸泡、煮制、冷却、调味、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卤制淀粉制品。该产品属于淀粉及淀粉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27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制品GB 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 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氯化物含量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SB/T 10371鸡精调味料Q/CJLX0008S-20212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3.1.1 粉条或粉片应符合 GB2713 的规定。3.1.2 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1.3 鸡精调味料应符合 SB/T 10371 的规定。3.1.4 谷氨酸钠(味精)应符合 GB/T 8967 的规定。3.1.5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6 香辛料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3.1.7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3.1.8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9 食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3.1.10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 GB 1886.171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呈乳白色至棕褐色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色泽和状态、用嗅觉鉴别气味,用口感尝滋味。组织形态组织松软、有韧性、呈宽条状或片状滋、气味具有正常滋味,无其他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以虑干物计),80GB 5009.3食盐(以氯化钠计),8GB 5009.44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9GB 5009.124.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Q/CJLX0008S-20213表 4微生物限量3.6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呈味核苷酸二钠增味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标签。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5106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平板计数法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mL)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 CFU/g1000 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以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Q/CJLX0008S-20214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从成品库中随机抽取 12 个销售包装,且总量不少于 2kg,一半用于检验,另一半留样备用。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卤制淀粉制品配料表:粉条(粉片)、植物油、食用盐、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味精)、香辛料、白砂糖、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用香精)净含量/规格:500g或按生产实际需要生产单位:合盛(吉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长江路经济开发区兰家镇广宁村工业园区丙三路处联系电话:0431-82657678产地:吉林省长春市生产日期:见包装封口处贮存条件:冷藏保存、冷冻保存保质期:冷藏5天、冷冻30天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422010333831产品标准代号:Q/CJLX0008S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g)NRV%能量457 千焦(kJ)5%蛋白质0.5 克(g)1%脂肪5.0 克(g)8%碳水化合物15.5 克(g)5%钠980 毫克(mg)49%8包装包装袋选用纸塑复合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Q/CJLX0008S-20215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冷藏保存,保质期为 5 天;-18冷冻保存,保质期为 3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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