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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JWB
0002
S-2019
绵白糖
2019
Q/FJWB福 建 万 邦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FJWB 0002S2019绵白糖2019-09-20 发布2019-10-19 实施福建万邦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FJWB 0002S2019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的安全指标依据 GB 2762 的规定制定。本标准于 2019 年 09 月 20 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建万邦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万邦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涌鑫。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WB 0002S20191绵白糖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绵白糖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白砂糖为主要原料,加水加热沸腾化糖、降温结晶6-7天,取未结晶糖汁,经硅藻土过滤、真空浓缩结晶、搅拌助晶、喷水脱蜜、加转化糖浆(白砂糖加水加热沸腾至糖浓度为75-80%加柠檬酸、碳酸氢钠或碳酸钠、迅速降温而成)、滚筒风干降温、包装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绵白糖。也适用于以大包装绵白糖为原料,经分装而成的可直接食用的绵白糖。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188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硅藻土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QB/T 5012 绵白糖试验方法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要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WB 0002S201923.1.2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3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要求。3.1.4碳酸氢钠:应符合 GB 1886.2 的要求。3.1.5碳酸钠:应符合 GB 1886.1 的要求。3.1.6大包装绵白糖:质量安全、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应符合经供应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或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颜色洁白气味和滋味晶体或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组织形态晶粒细小、均匀,质地绵软,无潮解,水溶液清澈透明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每平方米表面积内长度大于 0.2m 的黑点数量不多于 12 个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优级一级总糖分/(g/100 g)98.097.9还原糖分/(g/100 g)1.5-2.5干燥失重/(g/100 g)0.80-2.00电导灰分/(g/100 g)0.050.08色值/(IU)80120粒度/(mm)0.28-0.30浑浊度/(MAU)80160不溶于水杂质/(mg/kg)2040总砷(以 As 计)/(mg/kg)0.5铅(以 Pb 计)/(mg/kg)0.53.4微生物限量螨:不得检出。3.5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食品添加剂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WB 0002S201933.6.1食品添加剂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称取 50.0g 样品放入洁净的白瓷盘中,于明亮自然光下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然后嗅闻其气味并用温开水漱口,品尝其滋味。黑点按 QB/T 5012 规定的方法检测。5.2理化检验5.2.1粒度、总糖分、还原糖分、电导灰分、干燥失重、色值、浑浊度、不溶于水杂质、:按 QB/T 5012规定的方法检验。5.2.2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检验。5.2.3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验。5.3微生物检验5.3.1螨虫:按 GB 13104 规定的方法检验。5.4净含量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生产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6.2产品出厂每批产品必须经本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6.3抽样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取样品 10 个小包装且总量不低于 2kg。样品分成 2 份,1份用于检验,1 份备查留样。6.4产品检验6.4.1出厂检验项目:净含量、感官要求、总糖分、不溶于水杂质、干燥失重。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JWB 0002S201946.4.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5判定规则6.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如果微生物指标不合格,则判断该批产品不合格。6.5.3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该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签和标志产品预包装标签标注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规定,外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包装材料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无破损。7.3运输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7.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仓库内,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一起贮存。7.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具体保质期见包装标示。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