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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HXY 0002 S-2020 凉拌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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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HXY 0002 S-2020 凉拌菜 2020
Q/FHXY福建省嘎嘎黄小鸭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FHXY 0002S2020代替 Q/FHXY 0002S-2019凉 拌 菜2020-03-05 发布2020-03-15 实施福建省嘎嘎黄小鸭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FHXY 0002S2020I前言本标准编写格式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根据产品特征及配料制定;凉拌蔬菜制品、凉拌魔芋制品微生物限量依据 GB 2714 及 GB 29921 的规定进行制定,凉拌食用菌制品微生物限量依据 GB 7096 和 GB 29921的规定进行制定,凉拌豆制品微生物限量依据 GB 2712 和 GB 29921 的规定进行制定,凉拌淀粉制品微生物限量依据 GB 2713 和 GB 29921 的规定进行制定,凉拌海藻类制品微生物限量依据 GB 19643 和 GB29921 的规定进行制定,凉拌坚果与籽类制品微生物限量依据 GB19300 和 GB 29921 的规定进行制定;真菌毒素限量执行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执行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执行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污染物限量参照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进行制定,铅指标严于 GB 2762 的要求。本标准代替2019年12月16日备案通过的备案号为0591350565S-(2019)的企业标准 Q/FHXY 0002S2019凉拌菜。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产品分类;修改技术要求。本标准于 2020 年 03 月 05 日发布。本标准由福建省嘎嘎黄小鸭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嘎嘎黄小鸭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宁惠。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HXY 0002S2020凉拌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凉拌菜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第三章产品分类中的凉拌菜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产品分类3.1凉拌蔬菜制品以蔬菜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芝麻、木耳、金针菇、香菇、平菇、淀粉制品,以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酱油、食用植物油、食醋、葱、生姜、大蒜、芹菜、香菜、辣椒、酱料、香辛料、香辛料调味油、食品用香精、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中的几种为辅料,经预处理、熟制、冷却或不冷却、配料、拌料调味、包装、灭菌或不灭菌工序而成的即食凉拌蔬菜制品。3.2 凉拌食用菌制品以食用菌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芝麻、莲藕、蕨菜、黄瓜、萝卜、莴笋、淀粉制品,以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酱油、食用植物油、食醋、葱、生姜、大蒜、芹菜、香菜、辣椒、酱料、香辛料、香辛料调味油、食品用香精、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中的几种为辅料,经预处理、熟制、冷却或不冷却、配料、拌料调味、包装、灭菌或不灭菌工序而成的即食凉拌食用菌制品。3.3凉拌豆制品以豆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芝麻、花生、黄瓜、萝卜、莴笋、淀粉制品,以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酱油、食用植物油、食醋、葱、生姜、大蒜、芹菜、香菜、辣椒、酱料、香辛料、香辛料调味油、食品用香精、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中的几种为辅料,经预处理、熟制、冷却或不冷却、配料、拌料调味、包装、灭菌或不灭菌工序而成的即食凉拌豆制品。3.4凉拌淀粉制品以淀粉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芝麻、花生、大豆、黄瓜、萝卜、莴笋,以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酱油、食用植物油、食醋、葱、生姜、大蒜、芹菜、香菜、辣椒、酱料、香辛料、香辛料调味油、食品用香精、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中的几种为辅料,经预处理、熟制、冷却或不冷却、配料、拌料调味、包装、灭菌或不灭菌工序而成的即食凉拌淀粉制品。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HXY 0002S20203.5 凉拌海藻类制品以海藻类水产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芝麻、莴笋、萝卜、淀粉制品,以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酱油、食用植物油、食醋、葱、生姜、大蒜、芹菜、香菜、辣椒、酱料、香辛料、香辛料调味油、食品用香精、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中的几种为辅料,经预处理、熟制、冷却或不冷却、配料、拌料调味、包装、灭菌或不灭菌工序而成的即食凉拌海藻类制品。3.6凉拌魔芋制品以魔芋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芝麻、莴笋、萝卜、淀粉制品,以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酱油、食用植物油、食醋、葱、生姜、大蒜、芹菜、香菜、辣椒、酱料、香辛料、香辛料调味油、食品用香精、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中的几种为辅料,经预处理、熟制、冷却或不冷却、配料、拌料调味、包装、灭菌或不灭菌工序而成的即食凉拌魔芋制品。3.7凉拌坚果与籽类制品以坚果、籽类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芝麻、莴笋、萝卜、淀粉制品,以食用盐、白砂糖、味精、酱油、食用植物油、食醋、葱、生姜、大蒜、芹菜、香菜、辣椒、酱料、香辛料、香辛料调味油、食品用香精、食品添加剂(5-呈味核苷酸二钠)中的几种为辅料,经预处理、熟制、冷却或不冷却、配料、拌料调味、包装、灭菌或不灭菌工序而成的即食凉拌坚果与籽类制品。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产品中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如食品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选用已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状态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95GB 5009.3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HXY 0002S20204.4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表 3污染物限量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凉拌蔬菜制品凉拌魔芋制品凉拌食用菌制品凉拌海藻类制品凉拌豆制品凉拌淀粉制品凉拌坚果与籽类制品铅(以 Pb 计),mg/kg 1.01.0(干重计)0.50.2GB 5009.124.5微生物限量4.5.1 凉拌蔬菜制品、凉拌魔芋制品微生物限量应符合 GB 2714 和 GB 29921 的规定。4.5.2 凉拌食用菌制品微生物限量应符合 GB 7096 和 GB 29921 的规定。4.5.3 凉拌豆制品微生物限量应符合 GB 2712 和 GB 29921 的规定。4.5.4 凉拌淀粉制品微生物限量应符合 GB 2713 和 GB 29921 的规定。4.5.5 凉拌海藻类制品微生物限量应符合 GB 19643 和 GB 29921 的规定。4.5.6 凉拌坚果与籽类制品微生物限量应符合 GB 19300 和 GB 29921 的规定。4.6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 GB 2761 的规定。4.7 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4.8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的要求,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采用称量销售的产品除外。4.9 食品添加剂4.9.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9.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HXY 0002S20206.1组批以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班次、同一生产线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次。6.2产品出厂每批产品必须经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准出厂。6.3抽样从同一组批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数量不少于 6 小包装。样品分成 2 份,1 份用于检验,1份备查。6.4产品检验6.4.1产品检验分类: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4.2出厂检验项目如下:a)凉拌蔬菜制品:感官、水分、净含量、大肠菌群。b)凉拌食用菌制品:感官、水分、净含量。c)凉拌豆制品:感官、水分、净含量、大肠菌群。d)凉拌淀粉制品:感官、水分、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e)凉拌海藻类制品:感官、水分、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f)凉拌魔芋制品:感官、水分、净含量、大肠菌群。g)凉拌坚果与籽类制品:感官、水分、净含量、大肠菌群。6.4.3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时;b)主要原料来源、关键工艺或设备有明显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d)产品质量出现明显波动时;e)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提出要求时。6.5判定规则6.5.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这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5.2若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5.3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时,可从同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志产品预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的要求。外包装储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FHXY 0002S2020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7.2包装产品内包装卫生标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包装应严密、牢固、耐压、不破损、不泄漏。7.3运输运输工具须清洁、卫生、干燥,并有防雨、防晒设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物品混运。搬运时应轻拿、轻装、轻卸。7.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卫生的冷藏库或冷藏箱内,温度为 0-10,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或其他杂物混合贮存。7.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且包装完好,产品的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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